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第25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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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五十三卷目录

 国用部总论四

  学庵类稿二明食货志上供采造二 明食货志会计附俸饷

食货典第二百五十三卷

国用部总论四[编辑]

学庵类稿二[编辑]

《明食货志上供采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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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初,令军卫自设“抽分场”,收贮柴薪,月给禁军孤老。 又令都督府岁供柴炭,役边军采之边关。宣宗初,以 武阳侯薛禄言免征。是时,边木已罄,又严伐木之禁, 于是令诸卫岁纳银二万馀两,后府招商买纳。惜薪 司赋枣山东、河南八十馀万斤,为宫中香炭,杨士奇 奏减其半,弛西山樵采厉禁。宪宗减内外诸司岁派 柴炭之半,放免。惜薪司抬柴夫存二千名,减易州诸 厂采运人夫三千名。武宗初,经略孙交论边卫征纳 柴炭之失,以为“边关树木稠密,以扼敌骑,资防守。既 禁采伐,复征其价,不及数至,均之屯军。名为禁之而 实征之。无名之税,岂盛世宜有?”是时,召买商多得罪 下狱,追馀利。正德二年后,易州山厂岁增柴炭一千 四百六万馀斤,直三万五千六百馀两。惜薪司弘治 间止派一千八百一十三万斤,正德末年,加派一千 一百一十万斤。山厂。侍郎奏:“五年以后,依弘治十年 以前数,自本厂办添派数,令工部区画。”世宗令惜薪 司柴炭系正德时新添者,折价给散。每柴万斤,计正 帮脚价银四十七两。内使月给百斤,实直银一钱二 分,止四分之一。于是部议令折价者,百斤给银二钱 五分。缘边隘口山木既禁伐,令民自广昌、蔚州、灵丘 诸处烧采,于易州山厂召买。奸民不利远涉盗采,紫 荆、倒马二关亦禁山也。嘉靖初,乃议令易州山厂发 银,给以公文,赍赴大同。大同给公文,传送以归,以防 奸伪。始时收受之际,每百斤加湿耗一十五斤,后倍 之。而中官设重权,恣取于正数外暗加数倍。侍郎杨 廷仪以其太重,请明加一倍,而暗加者犹不尽去,至 以三年起运,不足抵一年。上纳尚书李𬭼。于是议正 耗相准,而重权乃至以四万为万。给事中吴严谓“未 有𬭼议之先,主收者虽曰多取,犹未有定”数。自此旨 下,得以借口,耗加于正子过于母。《𬭼及》,廷仪不得辞 其责矣。先是,州县官运柴炭于京师者,为揽头逋负, 贻累运官,辄至贫困以死。于是嘉靖五年,上命州县 供柴炭京师者,亦召商买纳。隆庆元年,改后府柴炭 商属兵部。山厂岁总柴价三十馀万两,御用红箩炭 七十万斤,惜薪司岁用木炭六百万斤。弘治年加派 一万斤。隆庆初,用白炭十万斤,减黑炭数补其直。凡 斋醮焚燎,用杨木长柴,宫中膳房,用马口柴。内官关 领,则用片柴。山厂外有北厂、南厂、新西厂、新南厂,皆 贮柴炭之所。万历十年、二十六年,惜薪司先后增银 一万八千二百两,以缺官银协济。惜薪司并外四厂 柴炭,皆供内廷,大木炭每厂银一千八百七十五两, 内柴每厂银一千二百两,外柴每厂银一千两三钱, 固已足用,但内监管理人众,杂色人役日增,故司中 动称急缺。自万历三十一年后,掌厂者自得征比诸 商,酷刑恣索,乃至杖杀指挥,由是人视惜薪司为陷 阱矣。红箩炭用木三种,曰青信,曰白枣,曰牛觔,皆曰 “甲木。”产金水口,去紫荆关六十里,当架炮藩篱禁地。 万历十七年,主事张新请就厂后隙地种植炭,自易 州烧成,运至红箩厂,按尺寸锯之,长尺径,围二三寸, 编小圆荆筐承之。筐涂以红土,故名“香匠。”造香饼兽 炭。又造如神官武士者,高三尺许,金彩妆画,惟面手 仍炭质,名曰“彩妆。”岁暮对植诸宫门。过二月,乃撤采 煤旧止奉内旨监马鞍山黄树园官窑一处。后王朝 蔓及山西,激变窑民。朝复诬奏,穷治之。

太祖都金陵,军士采木,浮江而至,为利便。成祖迁都 北平,缮治宫殿,工役繁兴。永乐四年遣尚书宋礼如 四川,侍郎古朴如江西,侍郎师逵、金纯如湖广,副都 御史刘观如浙江,佥都御史史仲诚如山西,各采木。 明年,宋礼言有数大木,不藉人力,一夕出大谷,达于 江。天子以为神,名其山曰神木山,遣官祠祭。中允周 翰劾师逵苛虐云:“向者上念民劳,议罢役。”逵言:“民乐 趋事,乞不罢,致激良民。”从李法良为叛。十年,复命宋 礼采木。四川连岁营建,大工不一,采木为民厉甚。仁 宗立,已其役,第令已采者运送至京。既又以东作方 兴,并令缓运。先时,采木诸臣率虚奏木数,比起运,仓 卒求足,督民急酷。上虑运木内臣复蹈前失,遣副都 御史戈谦巡视之。谕之曰:“虚奏之数,已宥不问。苟劳 人再采,不奉令者,擒治之。”宣德元年,修南京天地山川坛殿宇,复命采木。已,因湖广旱灾,已之。明年,湖广 守臣乞免采竹木。报可。明年,工部请遣官之山西采 木。上曰:“民方务农,姑缓明年采大木湖广。”已,谕工部 曰:“去岁是处薄收,湖广为甚。比工部采办木竹,科买 诸物,动以万计,何不为国家爱惜物力,而劳扰如此 也?其酌省之。”明年二月罢遣采木军夫归农。罢徽州 采木。有请禁止商贩者。上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惟 承奉官府废民生业,朕不取也。”明年罢湖广采木民 运。谕工部勿妄用。厂贮材木,工匠斲小大材者罪之。 尚书吴中为工部最久,勤于蓄材,不甚恤民力。宣宗 每以“勿扰民”谕戒之。尝以私遗太监杨庆官木作私 第,上登城望见,讯得其实,下狱。寻释。内官管木厂者, 亦多盗市官木。六年令山东、江西采木送淮安修船, 上命减其半。九年,中复请禁民采伐湖广及蔚州山 木,上不听。弘治时,发内帑修清宁宫,免征派,并停止 四川采木。正德时,采木湖广、川、贵,命侍郎总督,又命 侍郎督运。时永顺宣慰彭明辅进大木五百馀,有围 一丈四尺、长五丈者。嘉靖元年革神木千户所及卫 卒,遣内官之真定印烙木植。十一年,御史郭弘化言: “井居东方,其宿为木。顷者彗出于井,土木繁兴所致。” 上怒,黜为民。二十年,宗庙灾,选官分往湖广、四川采 办大木。后二年复遣官湖广提督之。向时采木大臣, 四川一,湖广、贵州一,事权不相统摄,恒牵制。至是乃 以一人居荆州,兼辖之。又遣官核诸处遗留大木。淮 抚奏:“五河县大杉,围一丈五尺,长六丈六尺,涌出泗 水沙中,殆属神佑。”辽王献大木七株,银二千两。襄王 二十株,三千两,各赐奖谕。宣慰使彭明辅、彭翼各献 大木三十株,丽江土知府木高献木植银三千八百 两,诏进阶有差。当日郡县有司以迟误大工,逮治褫 黜非一,趣办甚亟,民不堪命,其并河诸州县尤苦之。 三十年,江西矿税监潘相请采广信,封禁山内,外臣 力争不报。

坑冶之课,为金银,为铅,为铁,为铜,为水银,朱砂青绿 为珠,而金银矿最为民害。大将军徐达既下山东,近 臣奏兴举银场。太祖曰:“银场之弊,利于官者少,损于 民者多。况今凋瘵之馀,岂可以此重劳民力?”其后,府 军前卫校丁成言:“河南、陕州地有上下绞、上下黄塘, 旧产银矿,前代皆尝采取,岁收其课。”上曰:“土地所产, 有时而穷,岁课成额,征取无已。言利之臣,皆戕民之 贼也。”临淄县丞王基乞发山海之藏,以通宝路,上黜 之。成祖斥河池县民言采矿者,仁宣仍世禁止,填番 禺坑洞,罢嵩县白泥沟发矿。二祖、仁宣,盖未尝沾沾 坑冶之利也。然福建银屏山银场局置炉冶四十二 座,始于洪武之十九年,递年增办课“银二千六百七 十馀两;浙江亦有场局,岁课二千八百七十馀两。永 乐间,遣官湖广、贵州采办金银课,既虑岁办有不实, 更遣御史中官往核。又开煎福建浦城县马鞍等坑 三所,设贵州太平溪、交趾、宣光镇金场局、葛容溪银 场局,不产金银,坑冶亦屡有革罢。而福建岁额增至 三万二千八百馀两”,浙江增至八万二千七十馀两。 宣宗立银屏山副使,奏:“本场纳银季五百七十两。自 永乐中遣官闸办,数倍其数,季二千七百馀两,民贫 逃亡,乞仍旧额。”上曰:“遣官闸办,正欲察其奸弊,乃反 倍增其课,虐民甚矣,其廉减之。”然宣宗时,福建增至 四万二百七十馀两,浙江增至九万四千四十馀两, 不足则督坑首、冶夫赔纳。英宗即位,下诏封坑冶,撤 闸办,官民大苏息。顾是时虽免闸办,而岁额犹未除, 沿六七年,始奏革未煎铅矿,在库每为盗贼焚劫,戕 守吏,奸民争开坑穴,私煎相杀伤。于是严其禁,令,民 尢易犯法。八年,特下诏原之,犹未巳,于是御史孙毓、 福建参政宋彰、浙江参政俞士悦各言“复开银场,则 利归于上,而盗无所容。”浙江按察使轩𫐐独以为不 可。上是𫐐言。已而给事中陈传复请开场,中贵助之 以请。乃命侍郎王质往经理,定为福建岁课银二万 一千一百二十馀两,浙江四万一千七十馀两,减于 宣宗时。然视国初已十倍,时正统九年也。又分遣御 史提督内外官属,供亿过公,税民复思为盗。惟云南 银坑,以沐昂言仍停止。而侍郎焦宏勘增福建银为 二万八千二百五十两,十二年所进仅一万三千四 百两,不能及额,上命补办。御史先后疏谏,不从。当是 时,民困而盗愈众,邓茂七、叶宗留之徒,流毒浙、闽,至 十四年始戡定。方寇盗肆讧,银课之令格不行。及寇 平,复令御史、监生、内使闸办浙、闽银场。景帝尝封闭, 随以盗矿复开。处州指挥王瑛请依岁办数,不从。岁 办者,洪武中元额也,永乐、宣德新增之数,谓之“闸办。” 天顺四年,命太监罗永之浙江,罗珪之云南,少监冯 让之福建,内使何能之四川。各银场,闸办银课:浙江 三万八千九百三十两,云南十万二千三百八十两, 福建二万八千二百五十两,四川一万三千五百一 十七两,总一十八万三千有奇。既,户部奏“福建古田、 福宁银场采矿,煎银数少,欲从民便,验粮办纳,古田一千二十五两,福宁一千五十两。”上命减半。成化中, 浙江、福建各差内官,四川、云南令镇守内官提督采 办。先,以福安县银坑矿尽派课于民,至是,新开上平 坑以足之。湖广旧有金场,时仍命淘煎。武陵等十二 县开二十一场,岁役民夫五十五万有奇。民之伤于 蛇虎、死于水者无算,得金仅三十五两。于是复封闭, 令有司易金千两进用,而浙江银矿亦多以缺额量 减。“云南自永乐十年始开,停止于英宗初政。天顺三 年复开,办银五万二千三百馀两,次年增至一十一 万二千三百八十两,延至天顺六年才足,乃以停止。 成化三年,又复天顺三年之数。官司摘军馀为矿夫, 计月追银,不足则扣卖军粮,以益其数。”八年,镇守太 监钱能、巡按胡泾先后以为言,得减半。逾数年,复依 天顺六年数征收。巡抚吴诚、黔国公沐琮疏争,不听。 弘治元年始减二万两。减定处州府岁课一万二百 三十七两有奇,温州府泰顺县六百四两有奇。以镇 守太监陈道请,免建安县银课一千。罢浦城县陈伯 废坑银冶,以岁课派之丁粮补纳。十三年,云南巡抚 李士实言:“云南九银场,各卫以矿夫口粮赔纳,岁三 万四百三十两,曰矿夫口粮。馀丁三五人充一名,岁 赔二万一千九百四十五两,曰夫丁干认。今判山窝 村、广运、宝泉四场,矿脉久绝,乞免其课。”报可,复革原 设佥事。于是令云南岁征差发银八千八百九两五 分,折买金一千两,足色二分、九成色三分、八成色五 分,与年额办金六十六两六钱零,并馀剩银解部,送 承运库。先后封闭四川密勒山银场、山东胡陵山矿 穴。中使请取麻峪山银矿。巡抚执奏,诏止之。武宗初, 从内官秦文等奏,复开浙江、福建诸郡银矿。既而浙 江守臣奏,矿脉已绝,诏令布政司岁进银二万两,以 代银课。刘瑾诛,乃止。副千户王玉以报献银矿不实, 坐斩。世宗诏封闭大理府新兴等矿场,又以山西流 民盗木集山、神堂庵诸矿洞,令巡抚严禁锢守之。嘉 靖十五年,武定侯郭勋请开蓟州瀑水洞。房山县民 奏开水洞山、浮图峪诸处银矿。皆从之。又命采云南、 河南矿银。十九年罢各处矿场。三十四年复遣官四 川、山东、河南开矿。上令访未开之场,以显金玉露形 经旨。“时山东、保定、山西、河南、四川、云南诸”处,所在进 矿金银,定盗矿律。浙江、江西矿贼劫掠徽、宁,设兵备 之。隆庆初,罢蓟镇开采,直隶、浙江、江西诸处矿山,立 石禁止。万历十二年后,奸民屡以矿利中上心,诸臣 力陈其弊,上虽从之,意殊怏怏也。二十四年,张位秉 政,府军前卫副千户仲春请开矿助大工,从之,命户 部、锦衣卫官各一同春开采。给事中程绍工、杨应文 言:“嘉靖二十五年采矿,至三十六年,委官四十馀,防 兵一千一百八十人,费约三万馀两,矿银才二万八 千五百两,得不偿失。”不听。时开采之端,既开废弃,白 望献矿洞者日至。初犹部臣董之,其后竟领以原奏 官。于是锦衣卫百户陆松、鸿胪寺随堂官许龙、顺天 府教授冯时行、经历赵凤各言矿事。录事曾长庆、百 户吴应麒言山西夏邑矿,指挥王允中言青州、沂水 矿,百户汪文通言沂州矿,指挥郝承爵言费、滕县矿, 文通言“沂州矿有紫、白、黄三种,为天下第一,紫者尢 佳。”承爵亦谓费、滕县石井大小银场皆第一;指挥刘 鉴言栖霞、招远等金矿,指挥马清言文登县矿,千户 赵良将言沂水、蒙阴、临胊矿,指挥陈永寿言河南矿, 千户郑一麟言横岭路矿。尚书杨俊民言真、保、蓟、易、 永平开矿,妨天寿山脉。不听。命户部郎中戴绍科、锦 衣佥书杨宗吾开矿。汝南太监王虎奏矿务,“请招矿 盗开采。”而绍科首进矿砂,银自后进者踵至。当是时, 天子命内官王虎、王忠往畿内,张史往山西,曹金往 两浙,赵钦往陕西,陈增驻山东,高采领福建,杨荣办 云南,丘乘云驻四川,李敬摄广东,郝隆、刘朝用来池 州,陈奉领湖广,鲁坤开彰德、卫辉,大珰杂出,诸道纷 然言利。诸臣踵至,天子欣然听纳,下令如流水。一时 民之富者编为矿头,贫者驱之垦采,若刈草菅已。是 时各巡抚、守臣奏谏,皆不报。内官武弁劾文武大小 守臣沮挠者,率降旨切责逮问。鲁坤之疏曰:“府县官 于臣宜有所辖。”陈增之疏曰:“一应事机,听臣便宜行 事,且得举刺,以示劝惩。”给事中程绍疏论之,以为:“设 官以来,典制昭然。未闻内官而辖有司,以有司而牵 制于内官者也。知府、知县,陛下授以民牧之寄。举刺 者问其操履治才,与百姓有无相安而已,治矿之效 不效何与哉?以陛下之臣工而属于阉寺,体统谓何?” 山西巡抚魏允贞疏谏开矿,言尢切直,其略曰:“开矿 之役,独二三武弁言其利耳,岂在朝诸臣皆不达国 计者耶?窃计矿非自今始,天地开辟以来,宜即有之, 未闻古圣帝明王开之,硕辅良臣请开之也。且陛下 亦安用开矿为天下帑藏?陛下之帑藏,天下财赋,陛 下之财赋,何求不得,而以是为利?况今水旱洊臻,烽 火时告,天鸣地震,流星无度。小民嗜利,矿徒作奸。一 旦内外有事,臣愚不知所终。”又言:“陛下不以待宦寺者待诸臣,不以听奸宄者听言官。缇骑四出,雷动豹 号,而不念矿使操利,吮民膏血而不察。金取于滇,织 造取于吴、越、秦、晋,珠宝取于海南、日南,不竭不止。若 元老息影于深林,小臣骈肩于辇下,而略不加省,何 以异于求金宝之心也?”河南巡抚姚思仁言:“臣巡行 郡邑,其间矿夫剥肤竭髓,溺河缢树,不忍见闻。”因陈 可虑者八,并绘图以进。益都知县吴宗尧奏“太监陈 增罔上营私。益都止有铅沙,绝无银矿。增强之入银, 已非法矣。更强采者代纳陛下所得十一,而归增私 橐十九。”山东巡抚尹应元亦劾增二十罪,忤旨,夺俸, 逮宗尧下镇抚司,籍其家。廷臣痛哭交谏,皆不见省。 寻诸省并税务于矿使,未久复差税使。三十年。上偶 不豫,召辅臣入,谕罢矿税。翼日,上安,悔之。谕“已颁急”, 追寝其事。明年,京师地震,闽、蜀、山、陕、宣府、辽东连岁 皆震。三十三年,湖广、山东、广东、西复震,至有陷城郭 沈陆裂山者。是岁十二月,乃诏罢采矿,以税务归有 司,释矿税在狱。承天诸生。盖自二十四年武弁市猾 奏请开矿,祸延天下十馀年,怨毒深积,人心离散。末 年奸人复言开矿,会上崩,乃止。天启、崇祯时,屡有言 开矿者,初犹禁不行。至崇祯十年,从太监梁弘泰言, 令有矿州县给照,商民开采输纳。登莱巡抚杨文岳 疏争,上切责之。由是言利者复纷纷矣。金银之矿皆 有铅。洪武时,济南、青州、莱州三府岁役民二千六百 六十户,采铅三十二万三千四百馀斤。十五年罢采。 成祖免广西岁办黑铅二万四千三百八十斤。福建 浦城县言“马鞍等银坑三所,岁可得银千馀两,铅四 万一千馀斤,发民开煎。”宣宗时,广东番禺县铅沙百 斤,炼银四钱、铅二十斤。发嵩县白泥沟地,得银沙四 千馀斤。烹一月,用人力二千七百,得黑铅五十斤,得 不偿失。命罢之。天启三年,顺天巡抚岳和声请复滦 州偏山铅矿、铜矿、遵化铁矿。崇祯时,杨嗣昌亦请开 金、银、铅、铜、铁、锡诸矿,诱散流贼,时论非之。帝颇采用 其言。“铁冶所置,自洪武六年始。时太祖未即位,募工 即湖广铁冶炼铁,资军用。至是,置所十三,岁输铁七 百四十六万七千一百八十七斤。江西南昌府进贤 冶一百六十三万斤。临江府新”喻,袁州府:“分宜冶八 十一万五千斤。”湖广武昌府:“兴国冶一百一十四万 八千七百八十五斤。”蕲州:“黄梅冶一百二十八万三 千九百九十二斤。”山东济南府:“莱芜冶七十二万斤。” 广东广州府:“阳山冶七十万斤。”陕西“巩昌冶二十七 万八千二百一十斤。”山西吉州:“富国、丰国二冶二十 二万一千斤。”太原府大通冶一十二万斤,潞州润国 冶、泽州益国冶各一十万斤。既,河南、四川并有铁冶。 十二年置长沙茶陵铁冶。其后广平吏言:磁州临水 镇产铁,元时置官,辖八冶,岁收铁百馀万斤。帝曰:“朕 闻治世无遗贤,乱世无遗利,官专其利,必损于民。今 各冶铁数尚多,军需不乏,民生甫定,若复设,必重扰 之,杖而流之海外。”十八年,以煎炼劳民,罢各布政司 铁冶。山西交城县产云子铁,旧置冶,贡铁十万斤。至 是工部言“缮治兵器,用云子铁非他处所产。”乃复设 大通铁冶,武昌、兴国、吉州、丰国、富国冶、分宜冶皆复 设。二十八年,上以库内储铁已多,诏令民自采炼,岁 课三十分之二。三十年,罢山西、江西、湖广、河南、四川 铁冶凡九所。明年以工部言,暂开炉冶一年。永乐时, 设四川龙州铁冶,仿定辽左卫例,设辽东都司三万 卫铁冶。宣德元年,遵化仍开冶炒铁。景帝时,办事吏 请复陕西宁远县铁矿。工部论其违法,下狱。给事中 张文质以为不宜塞言路,乃释之。正德时,遵化炒铁 减三分之二。广东置铁厂,以盐课副提举领其税,辖 于巡盐御史。行铁郡县,有走税夹带漏报者,准盐法 科罪。嘉靖三十四年开建宁、延平诸府铁冶。万历九 年,蓟辽总督、巡抚奏:“遵化铁冶厂课铁二十万八千 斤,计直不过二千七百馀两,而官吏军役费逾万金。 宜裁革,以额课解部买铁。”从之。其铜课昉于国初,江 西德兴铅山有铜场,岁浸铜得五千馀斤。宣德三年, 添设二县丞各一,专领铜场,免铜场夫徭役。明年,欧 阳齐言“旧为永康县丞,县有山产铜矿。”上斥其妄言。 八年,四川梁山烹炼红铜军民五百人,人月支米三 斗,凡一月得红铜三千三百馀斤,不足偿费,命罢之。 正统十年,减云南路南州铜场岁课一千八十斤者 为五百四十斤。崇祯时,山西巡抚宋贤议于五台采 铜,云南布政使吴兆元亦请采铜矿。宁羌、略阳产铜, 陕西巡抚汪乔年请开采鼓铸,其水银青绿始,廉州 巡检王德亨言,“家本阶州界,于西戎有水银坑冶及 青绿紫泥,愿得兵取其地以归于朝。”太祖不许。贵州 大万山长官司有大崖土黄坑水银朱砂场局,初设 贵州郡县,以之属铜仁府。宣宗初,仍旧隶长官司。正 统三年革。四川东川府会川卫山产青银、绿铜,与外 番接境,禁军民潜取。正德九年,军丁周达奏:“云南银 矿,如大理之新兴、北涯,洱海之宝泉,楚雄之南安、广 运,临安之判山及罗次,铜、锡、青、碌,皆可采办,以益国课。”诏可。交趾安州珠场局设,自永乐中。广东珠池率 数十年一采。宣宗时,有请内官采东莞县珠池者,系 之狱。天顺间一采,至弘治十二年始采,岁久珠老,得 最多。正德九年又采,珠亦已半老。嘉靖五年又采,珠 小而嫩,得亦甚少。八年复诏采。两广侍郎林富言:“五 年采珠之役,病死溺死者五十馀人,而得珠仅八十 馀两。天下谓以人易珠,窃恐今日虽易以人,珠亦不 可得也。”给事中王希文言:“雷、廉珠池,祖宗设官监守, 不过防民争夺。正德间,逆竖用事,传奉采取,流毒海 滨。陛下御极,革珠池少监,未久旋复。又驱无辜之民, 蹈不测之险,以求不可必得之物,而责以难足之数, 非圣政所宜有。”皆不听。穆宗诏云南、广东采珠宝,神 宗立,停罢。既以诸王、皇子、公主册立,分封,婚礼、太后 殡宫,令岁办金珠宝石,复遣内监采珠广东。三十二 年停采。四十一年,以指挥倪英言,复开江西矿。税监 潘相又请采泰和县石膏,巡按吴达可以为“石膏”,民 赖以生。据言岁得万石,石直银一钱,官取其四,计止 得银四百两耳,“何重困此一方民为?”阁臣沈一贯继 论之,皆不报。

织造之事。洪武初年,命工部制太庙帝后服。诸行省 造鸳鸯战袄、五色文绮战衣,步兵开揆战衣。立神帛 制敕局。四川、山西诸行省,浙江绍兴府,皆有织染局, 置蓝靛所于仪真、六合之地,种青蓝以供染事。未久, 诸局所悉罢。又罢天下有司岁织缎疋,有赏赉,给以 绢帛。成祖复设歙县织染局。宣宗立,工部奏“内府供 用纻丝纱罗九千匹,请下苏、杭诸府织造。”命减其半。 先是,永乐中,令陕西织造驼毼,岁九百馀疋,后续加 五十疋。正统元年,参政年富奏免续造之数,又二年 停造。四年增置福建泉州府织染局。工部奏令各布 政司并直隶府州、县,岁解纻丝罗绢,编字为号,署提 调官吏匠名。天顺初,内织染局请遣官往苏、松、杭、嘉、 湖五府提督织造上供文绮七千疋。未完,又请别遣 官加造七千疋。以工部侍郎翁世资建议减半,逮锦 衣狱,问谪衡州知府。既而上竟罢其役。始,时命直隶、 浙江诸处织纻丝纱罗三万四千七百匹,中间诏减 一万。六年,仍复之。孝宗时,承运库内官秦文奏乞“长 芦盐二万八千引鬻”于淮,供织造用,又给两淮盐价 银二万四千两。十一年撤内监,暂停造段疋羊绒,未 久复遣。既文督南京织造,复请增支长芦盐五万引, 鬻之于南,诏与二万引,其三万引两淮运司给以引 价。福建又有上供丝布九百,太仓州有上供洗白布 六千。上初立,即颁《彩妆》《绒毼》《曳伞》新式画图数百种 于陕西、甘肃、镇、巡三司,令织造。末年,又颁银鼠样皮 一十七张,令变染柘黄出炉银一十七种。正德元年, 内织染局奏行苏、杭、应天诸府织造二万四千七百 六十疋。内库向贮诸色纻丝纱罗、织金闪色蟒龙、斗 牛、飞鱼、麒麟、狮子、通袖膝襕,若胸背斗牛、飞仙、天鹿 具。天顺间所织,皆名“禁服。”成化、弘治以来,颁赏甚谨。 自刘瑾用事,幸珰陈乞渐广,僭冒日增,库积一空。于 是复令应天、苏、杭诸府,依式织造一万七千四百馀 疋。十一年命苏、杭织造一万六千七百馀疋,内官数 奏讨盐引价各以一二万计,至有乞关津盐司不得 盘诘者。扬州钞关课程亦辄支供。机房传陞,御用监 官匠皆为千百户、副使,杂流冒滥,府库殚竭。监督织 造内臣,婪贿作威,劾奏官吏。至世宗时,其祸未已。帝 即位之次年,即遣内臣之苏、杭、陕西、南京监织,又令 广东西、河南、湖广每年贡葛布八百疋。穆宗、神宗登 极,诏皆撤回。内臣不一二年,亦相继复遣,添机增匠, 加造数多。神宗初于岁造外添织数万,四年甫完,而 添织七万之旨,又下张居正争之,得减半。又增改织 二千,令浙江、福建、苏、松、常、镇、徽、宁、扬、广德诸府州分 造。苏、杭五府织造袍服,亦增至岁一万二千疋。从浙 江抚臣请,减三之一,岁二运,每运四千。明年复以发 帑织造袍服,令与五府岁例一并织造,每运三百,与 五府织染局四千大运同进。二十三年命陕西织造 羊绒七万四千七百有奇,岁进一运,以四千为率。绒 疋长五丈八尺,每机日织一寸七分,二机合织,计六 月方成。疋盘梭暗花,工力加难,需八月方成。苏、松、常 二府额解布疋,长三丈二尺,阔一尺八寸,重三觔四 两。浙直纻丝、纱、罗、绫、䌷、绢、帛,山西潞䌷,旧制疋长三 丈五尺,至是改为四丈二尺。浙、直、福建岁改造段,价 疋扣羡四钱,始于三十年,至天启时乃已。国初设南 北织染局,南京供应机房,各省直岁造供用,未有“苏、 杭织造,后因急缺间行,旋即停罢。自万历四年以大 婚题派一次,九年复派一十五万套疋。至二十七年, 前数未完,又派四万一千九百馀疋。三十二年复传 补二万六千馀”疋。三十八年,复派四万,因沿日久,遂 无罢期。陕西织造绒袍,亦自弘治、正德间偶行,嘉靖、 隆庆时复遣。自是以降,亦遂沿为常法矣。

烧造之事。在外临清砖厂,京师琉璃黑窑厂,皆造砖 瓦,以供营缮。宣宗立,始遣内臣张善之、江西饶州府造奉先殿、太宗、仁宗几筵、龙凤文白瓷祭器,河南磁 州造赵府祭器。逾年,善以黩货虐下,私馈同列御用 器,事觉伏诛。明年,遂罢其役。正统元年,江西浮梁县 民进瓷器五万馀,偿以钞。京城西北禁置窑冶,东南 “许去城外五里,天地山川坛垣外三里。江西瓷器窑 场,烧造官样青花白地瓷器,不得市鬻私馈。”又禁私 造黄紫红绿青蓝、白地、青花诸瓷器,违者罪死。时以 宫殿成,命造九龙九凤膳桌诸器,逾期又多不及式。 行在工部请治官吏罪,令改造,上不从。既又造青龙 白地花缸,王振以其瑕璺,遣锦衣卫指挥往杖其提 督官,仍敕内官往督更造。天顺时,光禄寺请造瓷器, 不允。成化间,差内官浮梁县景德镇,烧造御用瓷器 最多,且久费不訾。孝宗立,撤回内臣,中间复遣。十五 年从抚臣言,取回毁永平窑。旧制,亲王宫殿俱得用 青色琉璃瓦,如东宫制。后吉王、雍王所封地,土性不 宜造琉璃,府第皆以素白瓦为之。河南钧、磁二州,真 定曲阳县,岁烧造缾坛。其饶州瓷器,正德末,复差内 官。弘治以来,积烧造未完,至三十馀万器。嘉靖初,遣 内官督之。十年,以烧造圜丘祭器不如法,参议、佥事 各夺俸一年。给事中秦鳌言:“制造上用器皿,皆于南 京监局,烧造砖料,皆于临清。乞悉归京师工部造器 皿,天”津设砖厂,部议格不行。十六年,新作七陵祭器。 三十七年,遣内臣之江西,造内殿醮坛瓷器三万。四 十四年,添设饶州府通判一员,管御器厂烧造。世宗 营建最繁,近京及苏州皆有砖厂。隆庆五年,诏江西 烧造瓷器十馀万。万。历十九年派造十五万九千,续 派八万,至三十五年,犹未毕工。内监潘相请添解瓷 器船,每府一船,船费银万两。阁臣沈一贯争之,不听。 回青出土鲁番,去京师万馀里,去嘉峪关尚数千里。 御用回青,系西域回夷,大小进贡。万历时,命甘肃巡 抚购买。三十四年,潘相奏言“描画瓷器用土青,以浙 产为上。”令庐陵、永丰、玉山进价。明年,又令征本色,东 阳、永康山解折色。侍郎刘元震请罢征。不报。

《明食货志会计》附俸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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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入为出,理财之大经。明世土田二税,户口经费出 入之数,洪武、弘治、万历三朝见于掌故者,其略可考 见也。洪武时,田土官民总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 十三顷,夏税米麦总四百七十一万二千九百石,钱 钞三万九千八百锭,绢二十八万八千四百八十七 疋;秋粮米二千四百七十二万九千四百五十石,钱 钞五千七百三十锭,绢五十九疋。人户一千六十五 万二千八百,人口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皆有奇。 弘治时,田土、官民总六百二十二万八千五十八顷, 夏税米麦四百六十二万五千五百九十四石,麦荍 二百五十五石,丝绵并荒丝二百七十万一千三百 六十一两,又六千五百三十九斤,税“丝三十五万三 千六百四十三两,又二千五百四十八斤;丝绵折绢 三万四千九百六十二疋;税丝折绢四千四百二十 疋,人丁丝折绢四万五百七十六疋;农桑丝折绢九 万九千一百四疋。又绢二万二千九百八十九疋。本 色丝八千四百四十八斤,折色丝一百九十四斤;农 桑零丝二百九十七”两,又一百一十斤。原额小绢四 疋,币帛绢一疋,改科绢二十五疋。本色绢二疋。苎布 一千三百四十一疋。麻布二千七十七疋。绵花折布 一十二疋。红花一十一斤一十三两。钞一万七千七 百九十五锭。租钞三万二千五百五十三锭。税钞六 千五百三十四锭。秋粮米二千二百一十六万六千 六百“六十五石。鱼课米三万一千九百六十石。枣子 易米二万五千五百八十四石。枣株课米二千二百 二十五石。地亩绵花绒二十四万六千五百六十九 斤。绵布一十二万八千七百七十疋。课程绵布七百 三十八疋。课程苎麻折米五十七石。改科丝折米一 十二石。租丝二千二百一十六两。租绢五”十九疋,租 麤麻布二疋,租苎布七疋,牛租米一十九石,牛租谷 二百一石,租钞一万八千八百六锭,又五千二百四 贯,山租钞三千一百二十三锭,又二百四十四贯,赁 钞一百七十五贯,马草二千五百九十四万八千二 百六十四束包屯田八十九万一百二十四顷,人户 九百一十一万三千五百,人口五千三百三十八万 一千一百,皆有奇。万历时,田土官民总七百一万三 千九百七十六顷,夏税米麦四百六十万五千二百 四十二石,起运一百九十二万三千八百七十四石; 馀存留麦荍二百六十六石,丝绵并荒丝二百七十 一万五千四十七两,起运二百三十二万五千一百 四十四两,“内有折绢丝绵一百九十六万二千一百 四十四两,为绢九万八千一百七疋,馀存留税丝四 十五万五千三百八十两,起运三十二万二千七百 九十五两,内有折绢丝二十八万三千一百七十六 两,为绢一万四千一百五十八疋,馀存留。”又丝四百 五十八斤,起运一百一十六斤,馀存留本色丝“八千 六百一斤,起运二百二十四斤。馀存留丝绵折绢三万四千二百六十一疋,起运三万三千五百六十四 疋,馀存留税丝折绢三万九千八百六十九疋,起运 人丁丝折绢四万七百三十四疋,起运三万九千二 百九十四疋,馀存留农桑丝折绢九万一千三百二 十一疋,起运八万六百疋,馀存”留农桑零丝二百七 十五两,又三百四斤。原额小绢币帛绢同《弘治》,皆存 留。麻布苎布同《弘治》,皆起运。绵花折布同《弘治》。土苎 六十五斤,洞蛮麻布二百五十九条,农桑并丝折米 八百一十石,钞一万七千六百七十四锭,租钞三万 二千五百八十八锭,税钞七千六百五十九锭。皆存 留。秋粮米总二“千二百三万三千二百一十七石,起 运一千三百三十六万二千八百六十二石,馀存留 鱼课米三万一千九百六十六石,枣子易米二万六 千八百三十三石,枣株课米二千一百七十八石。皆 存留地亩绵花绒二十四万四千一百二十九斤,起 运一十五万六千五百三十二斤,馀存留绵布一十” 二万八千七百九十二疋。课程:绵布五百三十三疋。 “猺人麤布二百五疋。”课程:苎麻折米五百五十一石, 绵花绒折米一百四十三石,改科丝折米九斗四升, 花利米一千八百八十八石。牛租米同《弘治》。牛租谷 四千一石,麻折米三石六斗。租丝、租绢、租麤麻布同 《弘治》。租苎布七疋一丈租钞一万八千八百二十七 锭,又五千四百八万。山租钞同《弘治》,又二百六十五 贯。赁钞同“弘治。”茶课钞一千一百八十三锭。鱼课钞 三百四十七锭。椒课钞四十二锭。麻钞二锭。税钞一 百六十锭,麻苎一千七百九十四斤,桐油一千六十 三斤,红花一十一斤。差发马五匹,皆存留马草二千 五百八十一万三千七百五十一束,包起运二千一 百七十九万八千八束,包馀存留人户一千六十二 万一千四百人口六千六十九万二千八百户口,盐 钞银二十六万一千七百五十五两,起运八万八千 三百五十二两,馀存留屯田地六十一万九百四十 一顷,又四万八千八百四顷,花园仓基一千九百三 十八“所,通征粮四百五十八万四千八百四十四石, 地亩粮草折银八万五千六百九十四两,粮折布五 万七千一百六十三疋,草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 馀束,钞五万六千九百四十贯。”各盐运提举司额办 大小引盐二百二十二万八千五百二十六引,又二 千四百二十六万六千六百馀斤,皆有奇。岁入内承 运库,慈宁、慈庆、乾清三宫子粒银四万九千四百二 十五两,金花银一百一万二千七百二十九两,金二 千两,朱砂四十六斤八两。承运库“本色绢一十四万 八千一百二十九疋;供用库:白熟粳米八万二千四 百五十二石,芝麻八千二百二十三石,黄菉黑豆三 千六百九十七石,黄白蜡”一十四万七千三百八十 四斤。芽叶茶八万八千八十一斤。灯草蒲杖五千五 百斤。谷草五万七千九百七十束。盐二十四万一千 六百六十六斤。《甲字库》银朱乌梅诸料四十一万二 千二百二十二斤。阔白三梭布三万三千疋。阔白绵 布三十六万二千四百一十一疋。苎布四万七千七 百七十四疋。红花三万斤。水银二百二十九斤。丁字 库生漆桐油诸料三十万一千七百四斤。黄牛皮九 百八十三张。丙字库丝绵三十一万四千六十四两, 又丝二百二十四斤。地亩绵花绒一十五万六千一 百八十六斤。米折绵花绒二十一万八千六百九十 一斤。《广惠库》河西务七钞关本色钞约二千九百二 十八万四千四百馀贯,折色钱五千九百七十七万 七千一百馀文。京卫屯钞五万六千九百四十贯。天 财库、正阳九门本色钞六十六万五千八十贯。折色 钱二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五十文。内官监白熟细 粳米一千七百石。白熟粳米一万一千一百二十五 石。青白盐一十三万四千五百“斤。槁荐稻草五万斤。 草纸稻草一十万斤。”尚膳监、川椒一千一斤,薥秫粟 谷二百一十六石。酒醋面局、白熟粳米一万一千五 百石,小麦七千三百石。黄菉黑豆七千一百石,谷草 四万四千束。稻皮五百石。麹一十万八千八百斤。司 苑局、黑豆一千九百五十石,谷草七万二百七十二 束。宝钞司、稻草二十四万五千斤。香油四十五斤。惜 薪司、白熟糯米一十五石。红枣一万五千五百七十 斤。光禄寺,白熟粳米五万三千石。白熟糯米一万四 千石。细粟、山黄米五万七千五百七十石。大小麦并 荍麦三万二千六百五十石。芝麻六千七百石。黄菉 赤黑豌豆一万一千八百九十六石。薥秫粟谷、稻谷 一万一千三百五十石,厨料果品一百七万八千四 十斤,折银三万五千九百七十六两。青白盐一十五 万二千斤。盐卤二千四百斤。麹四万四千斤,折银四 千四百两。上林苑监解子粒银四千四百六十五两。 泾、汝、景三王府、养赡白粳米三千五百石。太常寺小 麦、折银二百两。猪价银一千二百两。国子监小麦二 百石,菉豆三百石。本色钞一十七万五千二百九十 贯,折色钱三十五万五百八十文。牺牲所、“糯稻谷二百五十石。京、通二仓并蓟、密诸镇、漕粮共四百万石。 京卫屯豆二万三千一百八十四石。禄米仓、府、部诸 衙门并神乐观糙粳米四万四百六十二石。岁派无 定数。太仓银库派剩麦米折银二十五万七千二十 五两。丝、绵税丝、农桑绢折银九万六百八十一两;绵 布、苎布折银三万八千六百一十三两。府部诸衙门 禄俸米折银二万六千八百五十两。岁派无定数。马 草折银三十五万三千二百四十两。京五草场草折 银六万三千四十两。各马房仓麦、豆草折银二十万 七百”三十八两。户口盐钞折银四万六千九百两。蓟、 密、永、昌、易、辽东六镇,民运改解银八十五万三千八 百一十九两。各盐运提举司馀盐、盐课、盐税银一百 万三千八百七十六两。神乐观麦米折银一千一百 七十七两。黄、白蜡折银六万八千三百二十四两。备 边并新增地亩银四万五千一百三十五两。京卫屯 牧地增银一万八千三百五十五两。崇文门宣课分 司、商税正、馀银约一万六千六百六十二两,钱一千 八百八十七万七千七百馀文。张家湾宣课司、商税 正馀银约二千四百七十九两,钱二百八十八万七 千七百馀文。河西务钞关折色船料银约八千馀两, 商税银约四千馀两万历八年新增约二万八千一百馀两船、铺户经 纪牙税银约四千馀两;“临清钞关折色船料、商税银 约八万三千八百馀两;浒墅钞关折色船料银约三 万九千九百馀两;九江钞关折色船料银约一万五 千三百馀两;淮安钞关折色船料银约二万二千七 百馀两;扬州钞关折色船料银约一万二千九百馀 两;北新钞关折色船料、商税银约三万六”千八百馀 两。《泰山》香税银、约二万馀两。赃罚银一十七万一千 七百两。商税、鱼课、富户、历日民壮、弓兵并屯折改折 月粮件项银、约一十四万四千二百九十二两。各边 镇、山东、河南并北直隶八府赴部转文送纳。麦米、豆、 草、盐钞折银。除改解太仓转发外。实计银八十四万 二千三百七十九两皆有奇。以上岁入止计起运京边其存留地方者不在 内岁出公、侯、驸马、伯禄米折银约一万六千五百六 十一两。吏部等衙门官、吏、监生俸米约四万三百八 十五石;官员折俸绢、布银约四万四千六百六十两, 钱三百三十四万一千六百馀文。光禄、太常寺、神乐 观、文思院、司苑局、皮作局、宝钞司、京卫武学诸衙门 厨役官匠、武生、乐舞生、甲军并教坊司俳色长,本色 米,约六万四千七百二十八石,折色银一万八百七 两。内光禄寺厨役冬衣布折银约一千四百二十二 两。锦衣等七十八卫所官、吏、旗、校、军士、匠役本色米 约二百一万八千七百一十四石,折色银二十一万 六千八百八十四两。官员折俸、折绢布银约二十六 万八千三百九十七两;军士冬衣布折银八万二千 一百二十一两,本色棉花二十五万七千八十斤。各 仓库草场官攒甲斗本色米约二万四百四十一石, 折色银二千一百三十四两。内府各监局库民匠本 色米约一千五百三十二石,折色银一百五十二两。 宛大二县孤老本色米约一万五千一百一十七石, 冬衣本色布四千一百六十四疋。五军《神枢》、神机三 大营将官并选锋军本色米约一十二万九百九十 六石,冬衣布折银二千二百三十两,本色棉花六千 五百九十斤。出征防守官军,每年防秋三月,口粮米 约四万三千五十一石;营操马匹本色料约二万四 千四百三十石,草八十万六百二十八束,折色料草 银七万九千六百三十九两。巡捕营官军家丁口粮 米约七千三百石,马匹、料草折银二万九千八百一 十两。锦衣、旗手等卫上直宣官捕盗马匹料草折银 约一万六千八百一十八两。腾骧四卫营马匹、料草 折银约一万四千八百五十九两。中都留守司并山 东、河南二都司班军行粮并工作盐粮折银约五万 四百一十两。京五草场商价银约一万六千二百七 十一两,御马三仓并象、马等房仓商价银约一十四 万八千四百三两;太常寺猪价银五百七十两;内官 监宝钞司召买稻草,商价银九百四十九两;各镇年 例银,宣府二十九万六千两,大同四十五万六百三 十八两,山西二十万六千三百两,延绥三十七万七 千五百一十五两,宁夏三万九千二百九十四两,固 原六万三千七百二十一两,甘肃五万一千四百九 十七两,辽东四十万九千九百八十四两,蓟州四十 二万四千八百九十二两,军门抚夷银二万八千八 百馀两,密云三十九万四千三十七两,永平二十四 万一千八百五十八两。昌平一十七万五千五百四 十两。内扣拨易州三万二千一百一两。易州五万九 千两。井、陉三千九百七十两。皆有奇。

以上各边镇年例银内除奏留改解赃罚事例、商税件项扣抵外,馀数太仓补发。其各省府存留支用与各边镇民屯本色不在内。

“国家经费,莫大于禄俸兵饷。”洪武九年,定诸王、公主 岁供之数:亲王米五万石,钞二万五千贯,锦四十疋纻丝三百疋,纱、罗各百疋,绢五百疋,冬夏布各千疋, 绵二千两,盐二百引,茶千斤,马草料五十疋。段匹、匠 料,岁给自造草料月支。馀岁支靖江王二万石,钞一 万贯,馀物半。亲王马草料二十疋。公主未受封者,纻 丝、纱、罗各一十疋,绢、冬、夏布各三十疋,绵二百两。已 受封赐田庄一所,岁收租一千五百石,钞二千贯。亲 王子未受封,视未受封。公主女未受封者,半之。亲王 子已受封郡王米六千石,钞二千八百贯,锦一十疋, 纻丝五十疋,罗、纱各减纻丝之半,绢、冬、夏布各百疋, 绵五百两,盐五十引,茶三百斤,马草料十疋。亲王女 已受封若已嫁,米一千石,钞一千四百贯,其段疋于 所在亲王国带造,给与皇太子。次嫡子并庶子既封 郡王之后,必俟出阁。岁赐与亲王子已封郡王者同; 女俟及嫁,与亲王女已嫁者同。凡亲王世子,与已封 郡王同。郡王嫡长子袭封郡王者半。始封郡王女已 封县主及已嫁者,米“五百石,钞五百贯,馀物半。亲王 女已受封者,郡王诸子年及十五,各赐田六十顷,世 守之。”其后改给禄米,既以官吏军士,俸给弥广,更定 “亲王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半之;辅国将军、奉 国将军、镇国中尉以二百石递减,辅国中尉、奉国中 尉以百石递减;公主及驸马视郡王,郡主及仪宾视 辅国”将军,县主及仪宾视奉国将军,郡君及仪宾视 镇国中尉,县君及仪宾视辅国中尉,乡君及仪宾视 奉国中尉。馀例同。初制,亲王禄十月终尽支,王府官 吏、军士俸粮,月支每月不过初五,令于封国府分放 支。永乐二十二年,定亲王未之国者,岁给三千石。凡 郡王、将军、县主、仪宾禄米,以受封出阁日为始。成化 初,令郡王禄米,俱于亲王府仓上纳季支。镇国将军 以下禄米,于有司官仓收贮,二次支给。十七年奏准: 亲王原有额设官攒者,有司同长史、仓官两平收受。 郡王以下无官攒者,附近有司官仓别为收贮关领。 嘉靖时,庶人禄米,减奉国中尉三分之二。万历时,定 罪,宗子孙请名之后,年十“五以上,给米十二石。如止 遗母妻无依,岁给养赡米六石。”嘉靖末,宗禄总八百 五十三万石,天下田赋供京师者四百万石,宗禄之 数倍之。如山西存留一百五十二万石,而宗禄乃二 百一十二万;河南存留八十四万三千石,而宗禄乃 一百九十二万。于是始集议郡王及镇国、辅国、奉国 将军七分“折钞;镇国、辅国、奉国中尉,六分折钞;郡主、 县主、乡君、仪宾,八分折钞。”自是而后,宗禄积逋无筭, 将军以下,类饥寒困辱,不能自存。上亦颇厌苦之,不 之顾矣。国初,勋戚之臣,皆赐官田,以代常禄。酌原定 官粮私租之数,依主佃分数收其租。二十五年,令还 田给以禄米。永乐二年,令与百官兼支米钞。本折多 寡之数,取自上裁,无定额。其承袭由弟侄旁支者,例 皆减禄,恩泽特封者不为例。公禄五千石以至二千 五百石,侯禄一千五百石以至千石,伯禄千石以至 七百石。官员俸给,有本色,有折色。本色三曰“月米。”每 月一石曰折绢米。岁两月曰折银米。岁十月绢一疋 折银七钱;折色二曰本色钞,曰“绢布折钞。”后分上半 年支本色钞锭,下半年以胡椒、苏木折钞关支,后又 以绵布折支。每俸一石,该钞二十贯,每钞二百贯,折 布一疋。后又定布一疋折银三钱。洪武初,定丞相、御 史大夫诸官岁禄之数,刻石官署。十三年,重定内外 文武官岁给禄米俸钞之制,正、从一、二、三、四品,自千 石以一百石递减,凡八等,皆给俸钞三百贯。正五品, 二百二十石,从、减五十石,凡二等钞皆一百五十贯。 正六品,一百二十石,从、减十石,凡二等钞皆九十贯。 正、从七品,视从六,以十石递减,凡二等钞皆六十贯。 正八品,七十五石,从、减五石,凡二等钞皆四十五贯。 正、从九品,视从八,以五石递减,凡二等钞皆三十贯, 勒之石。吏员月俸,一、二品官司提控都吏,二石五斗; 掾史、令史,二石二斗;知印、承差典吏,一石二斗。三、四 品官司令史、书吏、司吏二石;承差典吏半之。五品官 司司吏,一石二斗,典吏八斗。六品以下司吏一石。光 禄司等典吏,六斗。教官之禄。州学正,月米二石五斗。 县教谕,府州县训导,月米二石。首领官之禄,凡内外 官司提控案牍,州吏目,县典史,皆月米三石。杂职之 禄,仓库、关场、司局、铁冶、递运、批验所“大使,月米三石。 副使,河泊所官,闸坝官,凡三等,视大使以五斗递减。” 制天下学校师生廪膳米,人日一升,鱼肉盐酰之属, 官给之。历事监生、医士、天文生,四夷馆习字监生,回 回达官子弟,皆有月“粮,外夷归附官员,胥禀给之。宦 官俸,月给一石。在京文职官署,各计官吏岁俸之数, 置版仓收贮,委官主之,按月支给。其官吏简少之署, 则并于各部收支。”是时,官俸全给米,间以钞代给,又 赐天下有司官柴炭钞五十贯。永乐初,乃令旧全支 米者,米钞中半兼支。旧米钞兼支,若全支钞者如初。 盖渐刻核,从节省矣。仁宗初立,增给在京文武官军 吏校俸粮。宣宗时,礼部尚书胡濙奏减内外官俸钞。 国初,钞二贯五百文,准米一石,盖钞直贵,以钞准米未为失实。自后钞直日贱。成祖初,十贯准米一石。宣 宗时,文武官俸米石,折钞二十五贯,数虽增,不足当 米十五。至是,濙复白减为十五贯。自此养“廉无资官 卑者,至不能赡妻子矣。”《本色折色则例》,正一品岁俸 一千四十四石,内本色俸三百三十一石二斗,馀为 折色俸。本色俸内,无大小,皆支米一十二石,馀折银 俸二百六十六石,折绢俸五十三石二斗,总为银二 百四两八钱二分。折色俸内,半折布俸,为银一十两 六钱九分二釐;半折钞俸,为钞七千一百二十八贯。 从一品,岁俸八百八十八石,内本色俸二百八十四 石四斗,馀为折色俸。本色俸内,除支米馀折银俸二 百二十七石,折绢俸四十五石四斗,总为银一百七 十四两七钱九分。折色俸内,半折布俸为银九两五 分四釐;半折钞俸,为钞六千三十六贯。正二品,岁俸 七百三十二石,内本色俸二百三十七石六斗,馀为 折色俸。本色俸内,除支米馀折银俸一百八十八石, 折绢俸三十七石六斗,总为银一百四十四两七钱 六分;折色俸内,半折布俸为银七两四钱一分六釐 半,折钞俸为钞四千九百四十四贯。从二品:岁俸五 百七十六石,内本色俸一百九十石八斗,馀为折色 俸。本色俸内,除支米馀折银俸一百四十九石,折绢 俸二十九石八斗,总为银一百一十四两七钱三分。 折色俸内,半折布俸,为银五两七钱七分八釐半。折 钞俸为钞三千八百五十二贯。正三品:岁俸四百二 十石,内本色俸一百四十四石,馀为折色俸。本色俸 内,除支米馀折银俸一百一十石,折绢俸二十二石, 总为银八十四两七钱。折色俸内,半折布俸为银四 两一钱四分;半折钞俸为钞二千七百六十贯。从三 品:岁俸三百一十二石,内本色俸一百一十一石六 斗,馀为折色俸。本色俸内,除支米,馀折银俸八十三 石,折绢俸一十六石六斗,总为银六十三两九钱一 分。折色俸内,半折布俸一百石二斗,为银三两六釐; 半折钞俸,为钞二千四贯。正四品:岁俸二百八十八 石,内本色俸一百四石四斗,馀为折色俸。本色俸内, 除支米馀折银俸七十七石。折绢俸一十五石四斗, 总为银五十九两二钱九分。折色俸内,半折布俸,为 银二两七钱五分四釐;半折钞俸,为钞一千八百三 十六贯。从四品,岁俸二百五十二石,内本色俸九十 三石六斗,馀为折色俸。本色俸内,除支米,馀折银俸 六十八石,折绢俸一十三石六斗,总为银五十二两 三钱六分;折色俸内,半折布俸为银二两三钱七分 六釐半。折钞俸为钞一千五百八十四贯。正五品,岁 俸一百九十二石,内本色俸七十五石六斗,馀为折 色俸。本色俸内,除支米馀折银俸五十三石,折绢俸 一十石六斗,总为银四十两八钱一分。折色俸内,半 折布俸为银一两七钱四分六釐半。折钞俸为钞一 千一百六十四贯。从五品:岁俸一百六十八石,内本 色俸六十八石四斗,馀为折色俸。本色俸内,除支米 馀折银俸四十七石,折绢俸九石四斗,总为银三十 六两一钱九分。折色俸内,半折布俸,为银一两四钱 九分四釐;半折钞俸,为钞九百九十六贯。正六品:岁 俸一百二十石,内本色俸六十六石,馀为折色俸。本 色俸内,除支米馀折银俸四十五石。折绢俸九石,总 为银三十四两六钱五分。折色俸内,半折布俸,为银 八钱一分;半折钞俸,为钞五百四十贯。从六品,岁俸 九十六石,内本色俸五十六石四斗,馀为折色俸。本 色俸内,除支米馀折银俸三十七石,折绢俸七石四 斗,总为银二十八两四钱九分;折色俸内,半折布俸 为银五钱九分四釐;半折钞俸,为钞三百九十六贯。 正七品,岁俸九十石,内本色俸五十四石,馀为折色 俸。本色俸内,除支米馀折银俸三十五石,折绢俸七 石,总为银二十六两九钱五分。折色俸内,半折布俸 为银五钱四分;半折钞俸为钞三百六十贯。从七品: 岁俸八十四石,内本色俸五十一石六斗,馀为折色 俸。本色俸内,除支米馀折银俸三十三石,折绢俸六 石六斗,总为银二十五两四钱一分。折色俸内,半折 布俸,为银四钱八分六釐;半折钞俸,为钞三百二十 四贯。正八品:岁俸七十八石,内本色俸四十九石二 斗,馀为折色俸。本色俸内,除支米馀折银俸三十一 石。折绢俸九石二斗,总为银二十三两八钱七分。折 色俸内,半折布俸,为银四钱三分二釐;半折钞俸,为 钞二百八十八贯。从八品,岁俸七十二石,内本色俸 四十六石八斗,馀为折色俸。本色俸内,除支米馀折 银俸二十九石,折绢俸五石八斗,总为银二十二两 三钱三分;折色俸内,半折布俸为银三钱七分八釐; 半折钞俸为钞二百五十二贯。正九品,岁俸六十六 石,内本色俸四十四石四斗,馀为折色俸。本色俸内, 除支米馀,折银俸二十七石,折绢俸五石四斗,总为 银二十两七钱九分。折色俸内,半折布俸,为银三钱 二分四釐;半折钞俸,为钞二百一十六贯。从九品,岁 俸六十石,内本色俸四十二石,馀为折色俸。本色俸内,除支米馀,折银俸二十五石,折绢俸五石,总为银 一十九两二钱五分。折色俸内,半折布,俸为银二钱 七分;半折钞,俸为钞一百八十贯。武职府卫官,俸给 视文职,惟本色米折银,例每石二钱五分。其月米、折 绢、布钞俱同文职优给。优养官视见任,惟月米亦每 石二钱五分折给,不支本色。武职止从六。外有试百 户月俸五石,署试百户月三石,米钞兼支。若三大营 副、参、游佐官,每员月支米五石。巡捕营提督并参将 亦如之。京营选锋把总官,月支米三石。巡捕中军把 总官,月支口粮九斗。旗牌官半之。因事别给者,不在 常禄之限。其文职有军功陞俸者,后迁官,止于元职 论陞俸带支。凡经过使客,正官一员,支分例米三升, 从人一名支二升。宿顿者,正官五升,从人三升。凡有 公事差拨者,皆支口粮。太祖岁赐各布政使司、都司、 卫、所、府、州、县公宴节钱,京官大臣赐宴,小臣赐节钱。 正统时,内臣畏侍宴久立,遂罢宴,皆给以钞。天下卫 所军士月粮,洪武初,总旗支米一石五斗,小旗一石 二斗,城守军一石,屯田者半之,工匠谪充军者八斗。 恩军有家属四口以上一石,三口以“下六斗,无者四 斗。”恩军籍没免死者也。给月盐,有家属者二斤,无者 半之。在外卫所军士给以钞。永乐九年,兵饷米七钞 三支放。仁宗增给如洪武例。宣宗复撙节,军有家属 者给六斗,无者四斗五升。操备给行粮四斗。马军行 粮四斗,月粮六斗,马匹月支料一石或九斗,操备兼 工作行粮五斗。冬衣布花,人支布四疋,花一斤。多寡 本折轻重则例,先后不一,各镇则例亦不一。各镇有 屯粮,有民运,有盐引,有京运。屯粮,屯田所出,国初,边 镇官兵俸饷,专资于此,其后初制日替,全仰京运矣。 民运布、钞、花绒、麦、米、豆、草,运给戍卒者也。其后多议 折,蓟辽道海自议折,亦免运盐引,召商入粟开中。商 屯出“粮,与军屯相表里。”其后纳银运司,名存实亡矣。 京运始自正统以后,屯粮盐粮废而京运日益,有主 兵年例,有客兵年例。客兵无常数,又有抚夷大小赏 银、“两防赏军银”、“边军入卫赏银”诸目。备边之制,初止 辽东、大同、宣府、延绥四镇,继以宁夏、甘肃、蓟州为七, 又继以固原、山西为九。既密云、昌平、永平、“易州皆列 戍。其防守士马,各镇元有主兵,一镇之兵足守一镇 之地。后主兵不足,增以募兵;募兵不足,增以客兵,调 集愈多,坐食愈众。其刍饷,各镇皆有屯田,一军之田 足赡一军之用,卫所官吏俸粮咸取给焉。后屯粮不 足,加以民粮;民粮不足,加以盐粮;盐粮不足,加以京 运。京运日增,横费日益。上”下匮乏,乱亡随之。非财用 不充,由不思其初,尽失成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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