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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第35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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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三百五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三百五十七卷
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三百五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三百五十七卷目录

 钱钞部总论三

  古今治平略二明朝钱币

  学庵类稿明食货志钱钞

 钱钞部艺文一

  钱神论          晋鲁褒

  又             前人

  与始兴王濬书       宋袁淑

  奉阿育王寺钱启     梁简文帝

  谢敕赐解讲钱启       同前

  谢赐钱启          同前

  谢晋安王赐婚钱启     刘孝威

  谢赐钱启        陈张正见

  扑满赋         唐姚元崇

  前题            韦肇

  小扑满赋          张鼎

  为田神玉谢赐钱供兄葬事表  韩翃

  为田神玉母太夫人谢男神功葬赐钱及神玉

  领节度表          前人

  谢贷钱物表        刘禹锡

  钱货议        元稹

  谢赐钱启          胡曾

  钱赋            阙名

  磨钱判           阙名

  无名钱判          阙名

  拾遗钱判          阙名

  铸钱数倍判         阙名

  锺官所铸判         阙名

  母子权判          阙名

食货典第三百五十七卷

钱钞部总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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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治平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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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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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初,置宝源局于应天,铸大中通宝钱,与历代钱 兼行。已敕户部及各行省铸《洪武通宝》,当十、当五、当 三、折二若小钱,凡五等:当十钱重一两,当五重五钱 当三、折二重如其当之数,而小钱重一钱,严私铸之 禁。八年诏中书省造《大明宝》钞。取桑穰为料,制方高 一尺,阔六寸许,色青黑,外为龙文阑横题其额曰“大 明通行宝钞。”阑中为三方,上方为篆文,中图钱贯状, 下方具奏准行使及伪造告捕之法。上钞一贯,折铜 钱千文,银一两,自五百文逓而降至百文而止,凡六 等。而各布政司设宝源局,铸小钱通之。寻罢设无常。 永乐中,以钞法不通,令诸有以金银钱物相贸易者, 以奸恶论。告捕者以所易金银充赏。钞昏烂,许入行 用库换易,收工墨直。盖国家欲以宝钞统天下利权, 而铜钱佐为使,通行之制甚设,而钞易昏烂,难久藏。 虽有倒换之令,然收受艰难,终废不行。成化中,南京 镇守言钞法圯不行,随遣御史邝埜往按之。众以为 非,起大狱,申《著令》法不可。埜念著令已峻,非法意往, 独捕一二市豪以献曰:“市人闻令下,皆震惧,今钞法 通矣。”事遂止。然洪武时,赐钞千贯,为银百两,金二十 五两。而永乐中钞千贯为银十二两,金止二两五钱 矣。及弘治时,钞三千贯,不过四两馀矣。自是钞法遂 废,格不行。而自京师达四方,无虑用白银。即宝源局 所铸通宝钱,与上代钱乃间行。至国家经赋,亦惟独 收花“文银。”盖五金惟黄金为上币。物至精不变,白金 次之,赤金又次之。故币有三品,乃物理之自然,岂智 计哉?今释金钱不用,而欲以桑穰工墨之力、善昏烂 不可复之物为上币,以权金钱,固宜其不能行也。近 议者欲以银为上币,钞为中币,钱为下币,钞若钱,以 上币权之,每银一分值钱十文,钞新制者“贯直钱十 文,中折者直三,昏烂直一,甚者以盐法阻坏,欲更重 钞法,几以尽馀盐之利,而重钞必峻刑,且逆自然之 理,而钞终不可得重。久必折阅,始之直千钱者,终至 于下直一文而止。”况钞既折阅昏烂,即当更造,乃设 官置局,诸工墨费顾钜浩不訾,于利权何当哉?故夫 申三品泉布之法,弛用银之禁,制其操柄,毋爱铜惜 工,以为天下先,岂非因自然之理,顺势乘便而道之 所符哉?嘉靖初,谕户部议钱法。浙江巡按御史潘仿 言:“两浙盐粮商税课程,俱收钱钞,固为常规。但浙中 钱钞,素不通行,官军领出贸易,俱减其价,遂使奸徒 射利。平居则半价收买,临期则全估包纳。至官军转 鬻,又复如是,展转相欺。夫以敛取小民锱铢之馀,而委填奸人谿壑之欲,甚非所以裕国而恤民也。乞准 收折银,解纳布政司,给散官军俸钞。”从之。十三年命 工部造嘉靖通宝钱,依洪武折二、当三、当五、当十式, 各三万文,续解贮库。十五年,御史阎邻等言:“国朝所 用钱币有二:一曰制钱,如祖宗列圣及皇上所”铸,洪 武、永乐、嘉靖等通宝是也。次曰“旧钱”,历代所铸,如《开 元》《祥符》《太平》、淳化等钱是也。百六十年来,二钱并用, 民咸利之,虽有伪造,不过窃真售赝,其于原制不甚 相远也。迩来京师之钱,轻裂薄小,触手可碎,字文虽 存而点画莫辨,甚则不用铜而用铅铁,不以铸而以 剪裁,粗具肉好,即名曰钱。每三“百文才直银一钱耳。 作之者无忌,用之者不疑,而制钱返为壅遏。乞榜示 五城,许以旧制二钱通行。其伪造私藏者,期以半月 日行销毁,犯者论如律。”因以所获伪钱进呈。上亦恶 其滥恶诡异,命都察院亟揭榜禁约,如敢有仍前铸 造及阻抑者,严侦捕之,治以重罪。久之,以新旧诸钱 定为二则,上则七十文准银一钱,中则倍之。官司收 税亦准此例。已又出内府贮钱折给俸粮。是时民间 行用滥恶钱卒以三四十文当银一分。及后益杂以 铅锡,薄劣无复形制,至以六七十文当银一分,狡伪 者或剪楮夹其中,卒不可辨。乃诏“《嘉靖通钱宝》以七 十文准银一分,洪武等年号钱与前代杂钱上品者 俱如例,其馀视钱高下以为差准,一切私造滥钱悉 禁止,犯者置之法。”然小钱行用既久,骤革之,小民颇 称不便。又出内库钱给文武官俸,不论新旧年号及 钱美恶,悉以七十文折算,由是诸钱市易者亦以七 十文抑勒于民,民益骚然。属连岁大祲,四方流民就 食京师,死者相枕藉,议者咸谓“钱法”不通所至。于是 御史何廷钰条陈时政,言“许民用小钱,致与户部郎 中刘尔牧相讦。”上怒,斥尔牧,而命钱法且从民便,候 行之十年再议。然诸滥恶小钱,以初禁之严,虽奉旨 间行,竟不复用。而民间又竞私铸嘉靖通宝钱,与制 钱通行。嗣是命宝源局及南京、云南铸造制钱,发民 间贸易。既而所铸不一,有“金背”、“火漆”、“旋边”等名,民通 行。久之,言官建议铸旋艰难,工匠劳费,请革其镟车, 以鑢荡代之。于是铸工竞杂铅锡,图易锉治,而轮郭 粗粝,色泽惨暗,与前造大不侔矣。由是奸伪之徒仿 效盗铸,滥恶日滋,贸易不通,至有朝入手而废弃者。 商民悔忿,并金背等钱俱不受授,闾阎大困。其盗铸 入报罪死,终不能止。上忧之,问阁臣徐阶弊源,阶详 举颠末奏之,因上请曰:“滥伪诸钱,既不能强民通行, 而宝源局仍铸不已,有五害焉:户、工二部每岁以二 万八千馀金投诸无用之地,一也;中奸猾之计,开私 贿之门,二也;朝廷以之给赏,而蒙恩者受无益之赐, 三也;官府以此给商民,而领受者有亏苦之怨,四也。 局中之人坐享其利,而朝廷之钱法日阻,禁严之令, 因之不行,大损国体,五也。今不若停止宝源局铸造, 其部中应给钱者即以铸钱之银代给之,则奸弊革 而私铸止,国法伸而群情便矣。”从之。于是罢宝源局 铸钱法。隆庆元年,钱法不通,诏议所以便民者。户部 奏言:“钱法之弊,其说有三”:当嘉靖初年,崇文门等处 税课皆征钱,官吏俸给,小民贸易,皆资于钱,故钱之 用广。其后铺户滥收恶钱以充俸钞,钱稍不售,及税 课专征银而不征钱,又“民间止用制钱而不用古钱, 于是钱法始壅,一也;又,法令疏阔,私铸者多,真伪混 淆则烦拣择,太精则碍行使,二也;又,无知小民听信 讹言,转相摇惑,谓制钱且罢,遂格不行,三也。臣等以 为伪钱及滥恶者,可禁勿用。其馀若洪武以来制钱, 并一切旧钱,俱宜听民间兼行。其税课、房号、行户等 银,俱令收钱。如伪造及阻挠低昂价值者,重罪之。如 此则伪钱不售,钱法自通。”诏从其议。未几,侍郎谭纶 陈言:“足国,必先富民。欲富民,必重布帛菽粟而贱银。 欲贱银,必行钱法,以济银之不及。今之议钱法者,皆 曰:铸钱之费与银相当,朝廷何利焉?臣以为岁铸钱 一万金,则国家增,一万金之钱流布海内,铸钱愈多, 则增银亦愈多,是藏富之术也。”又谓:“钱虽铸,民不可 强。夫钱者泉也,谓其流行而不息也。今之钱惟欲布 之于下,而不惟输之于上,故其权在市井而不在朝 廷。又识以年号,亦不克有壅而不通之患。请岁出工 银一百二十万,发两京各省开局设官专任其事。其 所铸钱即以备次年官军俸粮兼支折色之用。以后 铸钱多则工本当益省。钱制必轻重适均。每岁钱十 文值银一分,不足则稍重。其制俱以‘大明通宝’为识, 期可行之万世。”从前制钱及先代钱,悉听民便。新钱 盛行,旧钱自止。又令民得以钱输官,如税粮起运折 色银六钱四,存留折色及官军俸粮罪赎纸“钱,俱从 中半取钱。如此则百姓皆以行钱为便,虽欲强其用 银,不可得矣。”从之。万历初,上从科臣议,行天下省直, 一体开局鼓铸,与在所旧钱兼行,务便民毋扰。且严 私铸之禁。降钱式,每钱百文重十有三两,每文重钱 有三分,必轮郭周正,文字明洁,以铜质厚,即易为全美也。盖仿古不爱铜惜工之意,使私铸者无利不禁 而自止。诸省故行钱地未论,即素非行钱地,亦鼓舞 称便。盖以镵白金而用之,易耗而难复,销白金而行 之,易淆而难精,固不如钱行之为便也。然方开铸初, 许借官帑银于州县收买黄铜鼓铸,其红铜焺点成 黄而用之,而吏责民输铜。销器毁成,不尽给其直,责 铜急而铜价腾跃,非产铜地,苦之尤甚。则是未得钱 之利,而已被铜之害也。弊一矣。及既开局,工作之费, 物料之需,诸翻砂看火提罐之人,锉眼穿条薰色之 匠,与焺铜质雕钱模之工又多费而不訾,然可诿曰 “不爱铜”而惜工。比钱始流,民乐奉令,则铜以告乏,鼓 铸不给,而钱曾莫之继也。是患不在于钱之不行,而 在于钱之不继;不在于钱之不继,而在于铜之不广。 钱不继,铜不广,而欲其如流泉焉行地而不穷者否 也,弊二矣。无何而私钱盛行,滥恶满市,耳目眩瞀,而 民无所措手足。夫是低钱也,质轻铜假,字文糢糊,乃 民间私铸,非前代若我朝制钱也。而私铸之法,明峻 而不申,听其兼使收买之科,姑息而不立,重以留难, 则是不患于真钱之不行,而患于伪钱之错行。伪钱 错行,而欲真钱通行而不壅者,否也,弊三矣。及既行, 使请解京,贡赋之入,固必精良白金而可矣。即藩省 禄给、存留盐税、薪俸、工食之类,又辄以钱不便,行而 不收。所谓张示告诘,责之必行与罪。其不行者,非先 之卖菜之佣,则责之荷担之子也。虽设行铺,名为倒 换,实资留难。见钱之出,而不见其入,则是壅抑之于 上,而责其必行之于下。勒收受于彼,而不开倒换于 此也。夫谁与行之?乃民愚相扇,闭匿观望,而奸豪右 族依托城社者,又从而簧鼓之,以济其不便之私。一 日而令下,三日而闭匿,不三四日而中沮矣,又安望 其必行乎?夫钱宝于金,利于刀,而取法于泉。泉者,来 有源而流不竭者也。《语》曰:“即山铸铜。”诚原本初议。今 诚于国家产铜之处开局鼓铸,特设风宪大臣监督 之,以开其源而灌输之各省。各省,具如今部司议。凡 课程之征,赃赎之锾,一以钱为课。爰上而朝廷赉予 之典,宗室之禄,百官之俸,皆准银钱兼收。又立《行户 令》,以白金倒换而称提之,则敛于上而复散于下,收 于此而提引之于彼,如泉之赴壑,转注而不穷。而又 严低钱行使之禁以峻防之。其铜废者,皆收之以入 于官,而诸用银贝之地,悉遵诏旨,各从其故,不强其 所不便,庶“四弊去而钱法其有行哉!”

学庵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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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食货志钱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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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币之兴,由来既久。自黄金、赤金、白金三品铸币,其 制不一,而九府圜法,后世遵用之。钞始于唐之“飞钱”, 宋之“交会”,金之“交钞”,元世始终用钞,钱几废。明太祖 未改元,辛丑七月,置宝源局于应天府,铸“大中通宝” 钱,与历代钱兼行,以四百文为一贯,四十文为一两, 四文为一钱,是岁铸钱四百三十万。后三年,平陈友 谅,命江西行省置货泉局,颁“大中通宝”、大小五等钱 式使铸之。既即位,铸“洪武通宝”钱,其制凡五等:曰当 十,曰当五,曰当三,曰当二,曰小钱。当十钱重一两,馀 逓降各如其所当之数,而小钱重一钱。当是时,各行 省皆设宝泉局,与京师宝源局并行鼓铸,而严私铸 之禁,各局炉座及所铸钱数,皆有定额。洪武四年命 改铸大中、洪武通宝大钱为小钱。先是,宝源局铸“京” 字于钱背,后多不铸,民间无“京”字者不行,故命改铸 为小钱以便之。六年诏私铸钱许作废铜送官,觔官 偿钱一百九十文。诸税课有私钱,亦令更铸之。时有 司责民出铜,令稍严。民毁器皿输官,鼓铸劳费,奸民 多盗铸。而商贾转易道远苦钱重。上乃设宝钞提举 司,始诏中书省造大明宝钞,命民间通为行使。时洪 武之八年也。造钞法,以桑穰为钞料,其制:方高尺,广 六寸,质青色,外为龙文栏额衡识文曰“大明通行宝 钞。”栏中为两方,上方、左右分篆文,曰“大明宝钞,天下 通行。”中图钱贯状,十串为一贯,图六等,曰一贯,曰五 百文至一百文下方具奏准行使。若伪造告捕之法, 钞一贯准铜钱千文,银一两,钞四贯准黄金一两,禁 民间不得以金银货物交易,违者罪之,许首告。其以 金银易钞者听。凡商税课程,钱三钞七百文以下止 用钱,立“倒钞法。”钞日久昏烂,令所在置行用库收易, 军分、卫所、民分、坊厢轮日收换。乡民商旅,“则以户帖 路引”为验,贯伯昏烂者方准换,量收工墨直贯三十 文。初造钞时,停罢内外宝源宝泉局。后二年,复令诸 布政司设宝泉局,铸小钱,与钞兼行。又三年,罢宝钞 提举司。时中书省废,以造钞属户部,铸钱属工部。十 五年置内府宝钞广源库、广惠库。入则广源库掌之, 出则广惠库掌之。在外卫所军士,月盐皆给钞。时官 给工本钞煎盐,两淮、两浙引给二贯五百,他处则例 不一。十七年以栗恕言,自淮、浙外,均给钞二贯。是年 命停造钞。十八年冬,天下有司官禄米皆给钞二贯 五百文,准米一石。十九年,工部侍郎秦逵请收民间废铜资鼓铸。上曰:“铸钱本以便民,恐此令一出,有司 急于承奉,小民迫于诛责,必至毁器物以输官,甚为 民害,姑停之。”后三年,逵为尚书,复言:鼓铸不宜停罢, 请仍收废铜以铸。从之。诏更定钱式,主事徐观言:“往 岁铸钱,分两不一,未有定则。今请定其制,每生铜一 觔铸小钱一百六十,折二钱半之,当三、当四、当五、当 十,准是为差。”复置江西、河南、广西、陕西、山西、山“东、北 平、四川八布政司所辖宝泉局,与浙江、湖广、福建、广 东所置局并同鼓铸。”是年复造钞,更为小钞,自一十 文至五十文,取适用。先是,钞法既行,民间利新钞,辄 揉烂以易新者,上遂罢易钞。明年复出新钞于承天 门外,听民易换,凡五阅月而罢。时钞一贯准钱二百 五十文,上以为非便,令两浙市民送铜京师铸钱,更 为小钱,每一文用铜二分,其馀四等钱,依小钱制逓, 增钞一贯,准钱一千文。明年停造钞。诏用钞但有字 贯可验者毋沮。又二年,设宝钞行用库于东市,凡三 库,库给钞二万锭,为钞本倒收旧钞送内府。逾年罢。 明年以铸钱扰民,罢诸布政司宝泉局,止令京师铸 钱。时民间益轻钞,物价涌贵。上乃令有司拘收民间 钱,予以钞,用钱者罪之。复造钞,每岁自三月开造,至 十月止。民间行使,税课司局、河泊所收受,但禁挑描 伪钞,诸油水污损皆勿论。更申交易用金银之禁。成 祖初,禁尤严。有犯者准奸恶论,立首捕法。以是扺罪 者累累。陕西都司佥事张豫,坐抵易官钞,论戍。江夏 县民父死,以银营葬,具徙边。给事中丁环使四川,乃 至。遣吏以银诱民市而执之也。设官库,诏民出金银 易钞。设北京宝钞提举司。八年令税粮课程、赃罚俱 折收钞。金一两折收钞四百贯,银一两、钞八十贯,其 直视洪武初杀十之九。已,帝初即位,所司请更铸钞 板,易《纪元》上命更铸,仍《洪武纪元》。二十年,令河南、山 东、福建、长芦四运司,广东盐课提举司,盐课,许于京 库报纳旧钞支盐后二年,定《用钞中盐则例》。又命应 天诸府岁办芦柴征钞十八,钞五贯准一束。仁宗监 国,令犯笞杖者输钞。诏陈钞法得失,复以南京抽分 场积薪、龙江竹木出陈,收民刓敝钞。上以钞不行,询 户部尚书夏原吉等。原吉言:“钞多则轻,少则重。朝廷 敛散适中,则自无弊。今民间钞不通,盖因朝廷散出 太多,宜为法敛之。请市肆各色门摊内,度量轻重,加 其程课,钞入官,官取其昏软者悉毁之。自今官钞亦 宜少出,民间得钞,则自然重矣。”天子以为然,乃下令 曰:“所增门摊课程,钞法通即复旧。金银布帛交易者, 亦暂”禁止。宣宗立,弛布帛米麦交易之禁。凡以金银 交易,若匿货增直者罚钞。积欠官物,赃罚皆输钞。定 老幼残疾、男妇诬告罚钞例,视旧倍。在外有司军卫 仓粮有十年之积者,盐粮悉收钞,秋粮亦折钞三分。 比钞不行。于是立之法:不用钞一贯者罚纳千贯,亲 邻、里老、旗甲连坐罚十之一。乃停造新钞,罢遣工匠, 免征桑穰。又以鄱阳县民董复安建言,诏交易用银 一钱者,罚钞各千贯;赃吏受银一两者,追钞万贯,外 更追免罪钞万贯。时交易用银,被谴者多。英宗立,更 诏阻钞者追一万贯,全家戍边。十三年,复禁用钱,犯 者十倍罚之。景帝亦禁民以钱折钞。英宗复辟后,弛 其禁。自太祖造钞,禁市用铜钱金银以流通之,不数 年而法渐阻坏。其后立“奸恶”之条,悬充赏之格,连坐 戍边,网日以密。尤多为之法,以征于下,徒欲钞之行, 而剥民之事日起。永乐二年,陈瑛请计户口食盐,月 收钞,大口一贯,小口五百文。仁宗增门摊课钞。宣宗 时增至五倍。两京官民蔬圃,计亩月征,果园计树岁 征,既乃征及各行省,并垦辟田土,皆输钞。塌房、车房、 店舍,月计间税;驴、骡车、牛车、小车,以辆税,乃始税船, 量路远近,料多少为差,门摊、酒醋课程,纳钞,给由帖 月核。诸市肆工艺铺、油磨坊、堆木造砖之所,但关市 利,或以月,或以季,或量物,或程工,胥征之。京城门出 入,大小驮载物货车辆,皆纳钞。南、北京沿途船受雇 装载者,计所载多少,路远近亦责以纳钞,盖关市之 征纷然矣。由是正统间钞价腾贵,民无所得。钞间纳 米,既乃中半收钱,后更折收银两。诸藉以通钞者。钞 既行,犹不止顾折收银钱,而钞壅不行,乃愈甚。其后 诸征虽量有减除,然因之遂著为课额者多矣。税课 钞,云南、四川、贵州存本处,他皆解赴京。宣德五年,令 附近京师者纳内府,馀就彼收贮支放。凡在京九门 诸处,有内官御史、主事、锦衣卫、五城兵马司官并铺 户主收,及交海印寺。又有内官御史,若监生校尉、库 子、铺户,总三百馀人,磨筭运赴内府司钥库。又有内 官给事中、主事若铺户三百五十人收检。正统初,御 史李匡奏罢海印寺员役。天顺间,令民间行历代及 洪武、永乐、宣德钱,若折二、当三,依数准使,不得拣择。 宪宗令内外课程钱钞中半兼收。两京文武官官军 俸银并兼支钱钞。元年钞一贯准钱四文;六年,钞一 贯准钱二文,银一钱准钱八十文。非破碎锡钱,不得 辄废。严私铸首从贩卖之律。云南海𧵅一索当钞一贯至三贯有差;税课收钞三𧵅七,从民便。南京镇守 言钞法不行,帝遣御史邝埜往按之。众谓非起大狱, 申著令,法不可得行也。埜念著令已峻,非法意往,独 捕一二市豪以献曰:“市人闻令下皆震惧,今钞法通 矣。”事遂已。末年伪钱盛行,银一钱向易钱八十文者, 增至一百三十文;商税户口,赎罪折支,向钱钞兼收 者。有司一切征银,钞一贯不能直钱一文,计钞征之。 民乃贯征银二分五釐,民以大困。弘治元年,令京城 九门税课司,顺天八府,山东、河南二布政司,户口食 盐收钞贯。淮安、临清、扬州、苏州、杭州、九江诸板闸船 料钞关,俱钞钱兼收。时收钞一贯,折银三釐,存留折 支。官军俸银,每两折钞七百贯,而洪武、永乐、宣德钱 皆积不用,诏发之,与历代钱兼用。户部请行鼓铸,上 以十三布政司开局纷扰,止令开宝源局。已,仍诏两 京诸布政司陆续铸造。凡纳赎收税,历代国朝钱各 收其半。如无国朝钱,折收旧钱二以当一,以示惩。旧 制,工部所铸钱入太仓、司钥二库,司钥库内官掌之, 贮钱数千百万,虽名内府关支,寔置诸无用。刘健言: “洪武诸钱,既积不行,新铸亦属徒费。今特旨批断者, 不动如故,察例来看者,辗转不行,弊政焉。望革除耶?” 部议:“司钥库钱,宜令总督粮储侍郎、巡视库藏御史 会同本监清核,劾究侵蚀。内监由司礼监揭奏,乃得 关支。岁终具数稽核,庶库藏可清。”时武宗初立,内臣 方用事。疏入,不听。正德元年,户部言:“司钥库所贮钱, 抵京卫军秋季俸粮。今库监开送钱数,每七百当银 一两,所当银数仅及三分之一。请于承运库给银,俟 冬季如拟给之。其折二钱勿折,以便下。”不报。三年以 太仓积钱给官俸。时以灾伤停铸,职官折色俸给,以 十分为率,钱一银九,令税课钞关、估价钱粮俱收旧 钱与国朝制钱,未久辄格。于是太监张永言:“国朝制 钱暨历代旧钱,例得兼行。但内无关给,外无征收,上 下违格,致令民间以二折一,物价腾踊。请将天财库、 户部、各衙门、在外布政司库钱,许关给征收,每七十 文折银一钱,毋得仍前双折。且申私铸之禁。”时私铸 弊久难变,又有以四折一者,故永奏禁之。嘉靖四年 令宣库分司收税,钞一贯折银三釐,钱七文折银一 分,浙江税课盐粮亦收银。时钞久不行,钱亦益壅,始 专用银矣。尚书邹文盛奏请发司钥库钱,禁私贩,定 上下钱直,于私铸地铸造。数事皆不行,而私钱有“道 二”、“道三”、“折七”诸名色。上令诇治之。国初铸洪武钱。成 祖九年,乃遣官于浙江、江西、广东、福建铸“《永乐》钱。”宣 德九年,令南京工部并浙江诸布政司铸“《宣德》钱。”弘 治十六年以后,铸“《弘治》钱。”钱不朝有,有不数铸。世宗 六年,铸嘉靖钱一千八百八十三万四百文,南京宝 源局铸二千二百六十六万八百文。又差官于直隶、 河南、闽、广铸钱,始补铸。累朝未铸钱,与嘉靖钱通行。 十九年,户部议以未铸制钱分派南、北工部铸造。工 部议:“铜、锡料具出南京,工巧而物贱,宜归南京。”从之。 明年,工部奏铸造制钱,得不偿失。诏停铸。二十三年, 更命工部铸钱,依《洪武》折二、当三、当五、当十式,各三 万文解贮库。三十二年,以钱法不通,定为轻重二则。 凡《嘉靖》制式,以七文易银一分为上,则洪武诸式。若 前代杂钱倍之为下,则谕工部铸洪武至正德纪元 九号钱,每号一百万锭,嘉靖纪元钱一千万锭。内工 部六分,南京、工部四分,各分铸一锭为五千文。阁臣 又言:“去岁禁止铅锡薄劣诸钱,止许用嘉靖及本朝 制钱。税课抽分诸厂,专收嘉靖钱,不收他钱,民患钱 荒。陛下命工部铸钱,一时不克济用,愿发内库积贮, 折给俸粮。”上乃发新旧钱八千一百万文。又令通行 历代钱,但有销新旧钱及以铜造像制器者比盗铸。 先是,民间行用滥恶钱,率以三四十文当银一分,狡 伪者或剪楮夹其中,卒不可辨。既以给事中李用敬 言,诏公私用钱,惟以国初及前代铸钱,相兼行使。凡 嘉靖《通宝》钱若“洪武诸纪元钱”,与前代杂钱上品者, 俱以七文准银一分,其馀视钱高下,或十文或十四 文,或二十文准银一分。其一切私造不堪滥钱,悉禁 不行,犯者置之法。比小钱行用久,骤革之,民颇不便。 又出内库钱给文武官俸,不论新旧纪元钱美恶,悉 以七文折筭。由是诸以俸钱市易者,亦悉以七文抑 勒予民,民益骚然。属连岁大祲,四方流民就食京师, 死者相枕藉,论者谓钱法不通使然。于是御史何廷 钰条其弊,请许民用小钱,以六十文当银一分,其库 贮旧钱给官俸者,宜如前诏分高下。户部执奏,不从 其请。廷钰怒,讦奏尚书方纯及郎中刘尔牧。语触上 怒,斥。尔牧遂稍采用廷钰语,命从民便,定嘉靖钱七 文,洪武诸钱十文,前代钱三十文当银一分。然诸滥 恶小钱,以初禁之严,虽奉旨间行,竟不复用,而民间 竞私铸嘉靖通宝钱,与制钱通行焉。三十四年令云 南铸钱,以本省盐课二万两,岁铸三千三百一万二 千文,解户部,贮太仓库,备九边年例。京营料草折色, 文武官折俸,既又增赃罚银一万一千两,而所铸钱率不能如额。三十七年,云南抚臣请罢铸。上以其地 产铜,不宜惜小费,仍命鼓铸。自是两京、云南皆有钱 局,所铸钱有金,背、有火漆,有镟边。议者以铸钱艰难, 工匠劳费,革镟车用鑢铴。于是铸工竞杂铅锡,图便 锉治,而轮郭粗粝,色泽惨“暗,视前所造大不侔矣。奸 伪仿效,盗铸日滋,并《金背钱》亦阻不行,闾阎苦之。其 盗铸死罪日报,终不能止。”上患之,问阁臣徐阶,阶陈 五害,请停宝源局铸钱,应支给者即以铸钱银与之。 上迺鞫治宝源局工匠侵料减工罪,遂停鼓铸。命户 部以南京、云南及税课司解钱,选一千万进司钥库, 备赏赐。时嘉靖四十三年。明年停云南鼓铸,并弛七 文准银一分之令,听民便,不定文数。宣课司收税官 俸俱用银。穆宗初,言者谓钱法不行,由税课征银而 不征钱,止用铸钱,不用古钱而私铸者多也。兵部侍 郎谭纶言:“足国必先富民。欲富民,必重布帛菽粟而 贱银。欲贱银,必制为《钱法》,以济夫银之不及。且钱者 泉也,谓其通行而不息也。今之钱惟欲布之于下,而 不以输之于上,故其权恒在市井,而不在朝廷。又识 以年号,亦不免有壅而不通之患。请岁出银铸重钱 五文当银一分,以‘《大明通宝》’”识之,期可行之世世,令 民得以钱输官,甚幸。直隶巡按杨家相亦请铸《大明 通宝》钱。不识年号,以为钱不杂无壅,久近然卒不能 行。会高拱再召,言:“钱有定制,而后可以通行。今朝议 夕更,迄无成说。小民恐今日得钱而明日不用,是以 愈更而愈乱,愈禁而愈疑。臣惟钱法之行,当从民便。 昔何以不议钱法而钱行?今何以议之而阻?愿降明 旨,一从民便,更不多为之制,以乱人耳目。”上深然之。 百馀年间,钞既不用于下,课程亦鲜有收钞者,而俸 粮犹出钞如故。库贮钞不足,则召商办纳,或市之京 师,缺则停欠支放,累数十万。至万历十年,积欠始折 银支放也。嘉靖以后,新君立,必铸纪元钱。万历四年, 诏户工二部准嘉靖式,铸“万历通宝”,金背钱一万四 千锭,火漆钱六千锭,一枚重一钱二分五釐,与嘉隆 制钱兼行。工部请以八千锭命南京工部铸造。从之。 是年,云南巡按郭廷梧言:“国初,京师有宝源局,各行 省有货泉局。自嘉靖间省局停废,民用告匮。况滇中 产铜,不行鼓铸,而反以重价购海𧵅,非利。”遂开局铸 钱。寻命十三布政司皆开局,两京隶工部,诸布政司 则主以右布政,直隶各府则府同知。诏以《镟边制钱》 颁行天下,令铸造一枚重一钱三分。时内外文武官 俸,四品以上十二,八品以上十三,九品以下十四,庶 人在官均半,皆银钱兼给,存留钱粮兼纳不定数。工 部言:“制钱所以足国便民,必使民不敢盗铸,而后可 以经久。宜以五铢钱为准,用四火黄铜铸金背,二火 黄铜铸火漆,务求铜质精美,其粗恶及柤滓者罪之。 费多利少,私铸自息。”五年令税课二两以上银钱,中 半上纳,二两以下及房号诸税,尽收钱已。又令三两 以下尽收钱,金背八文,火漆镟边各十文,洪武以下 与前代旧钱各十二文,皆准银一分。增设湖广荆州、 衡州二府钱局,遣内官开矿采铜,铸嘉靖、万历钱。上 以内库缺钱,令工部铸造进用。张居正言:“铸钱以便 民用,存一代之制。铸成量进呈样,非以供上用也。万 历二年初铸,止进样钱一千万文,后以一半进用,已 非本意。今若以赏用缺钱,径行铸造进用,以外府之 储取充内库,大失旧制,不可。”五年,吴桂芳言:“淮安当 南北之中,开铸为便。人匠即取之属县,私”铸者令自 首赎。八年,给事中万象春疏请以金背、火漆、镟边三 种,归一同行。是年停云南铸造。十年,诏各处开局铸 钱地方,悉暂停止。陕西巡抚萧廪言:“铜料现贮数多, 乞仍鼓铸,铜尽乃止。”报可。十三年,铸钱十五万锭。内 南工部分铸六万锭,皆以六分为率,一分进司钥库, 五分进太仓库。户部言:“钱之轻重不常,轻则敛之,重 则散之,故无壅阏匮乏之患。今之钱法,万历金背五 文,嘉靖金背四文,各直银一分。考初铸时,具十文直 银一分,火漆镟边亦如之。仅逾十年,而轻重不啻相 半。宜发库贮以平之。隆庆金背沉积在库,亦宜通给。” 从之。十五年,户部又言:“《嘉靖》金背五文,折银一分;万 历金背八文折银一分,行之已非一日。迩来置《嘉靖 金背》不用,专用万历。”由巨估欲贵售其所积,以图目 前之利;贱收其所弃,以规后日之益。一人倡之,众人 惑之。钱法不行,率是故也。十七年,上以南铸不堪行 使,诏解料工部并铸,又令支放南京贮库钱,恒岁进 内库钱每万锭费铺垫银七八百两,炉商困苦不堪。 二十年,有旨再造内库钱五千锭,给事中刘弘宝执 奏,以为:“内供赏赉,非加于昔。军兴取给太仓者百倍 于昔,奈何欲减太仓之额,以增内供乎?乞如旧例。”从 之。时王府皆铸造私钱,吏不敢诘,古钱阻滞不行,国 用不足。二十七、八年,命南北宝源局拓地增炉鼓铸。 末年,工部价铜一斤直银一钱“五釐,钱十文直银一 分五釐。”然南钱百文直银一钱,钱直低昂,料价各异。 议者以为在南应从南议,在北应从北议也。天启元年,遣官之四川泸州买铜,给事中赵时用以为宜于 泸州聚铜,荆州鼓铸。是年铸泰昌钱。王象乾请铸当 十、当百、当千三等大钱,用龙文,略仿白金三品之制。 当十者重二倍“百,兼用四文;当百者重五倍千,兼用 四文;当千者重十倍万,兼用四文。”于是两京皆铸大 钱。凡新铸钱皆以万历通宝为式,两六百文。前代见 用诸钱,两千文,而南中以十二文准银一分。五年建 局荆州、陕西、云南、滇俗始不用贝。有言大钱之弊者, 诏“南京停铸大钱,收大钱发局改铸。”当是时,开局遍 天下,重课钱息。崇祯元年七月,南京铸本七万九千 二百五十两,获息银三万九千一百一十三两有奇。 九月,户部铸钱,获息银二万六千四百五十三两有 奇。其所铸钱,皆以五十五文当银一钱。平时计息取 盈,工匠之赔补,行使之折阅,不堪命矣。宝泉局铜本 四十万两。旧例钱成还本太仓,次年再借。至是,令永 作铸本,向遣北工部往南京鼓铸,至是罢遣,以铸务 归南部,新钱一枚重一钱三分。上谕:凡出纳具以钱 二分支收,以六十五文当银一钱。三年,御史饶京言: “铸钱不但南北开局,原令通行诸布政司,广铸取息, 以补新饷之不足,乃苦于无息,旋开旋罢。今现开者 湖广、陕西、四川、云南及宣、密二镇而已。所铸之息不 尽归朝廷,而复苦无铸本。揆厥所由,总以买铜而非 采铜也。有司惧生事扰民,每以开采为戒,而荆、楚、秦、 晋之估所贩鬻者,果天雨地涌乎?以天地自然之利, 为奸民所专,公家顾倍称以《易》,将安赖焉?臣考洪武 初及永乐九年、嘉靖六年,具差官各省铸钱,盖因利 于天地,故取不竭而用不穷也。陛下幸于产铜处置 官吏驻兵,仿银矿法,十取其三,与民共之。铜山之利, 朝家擅之,小民所采,仍予直以市。况今山西、广东皆 许采铅矣,铜铅胥资钱局,又何异焉。”上从之。南户部 有新旧二厂。新厂始于泰昌元年,原以南本铸南钱。 至天启二年,始用北本改铸北钱。事权不一,息微弊 滋,乃议停止。户科陈尧言以为“北铸既停,南铸宜复。 安得一罢俱罢,因噎而废食也?”于是命荆关、滇、陕开 局,并复南局。明年,南户部尚书郑三俊言:“南、北京、府 铸厂并开,用铜愈多,铜至益少。近以本部司官为北 买铜,一商至而彼此互竞,遂至停炉。又有荆关、九江 踞截上流,并本部采买而至者,扼之不得行。在南如 此,北更可知。请酌用督臣刘重庆议,立铜引之法,禁 民私售。产铜铅之地,滇、黔而外,如川、陕、楚、粤、闽、广,见 开者听引商收买,未开者,听其自开。”不果行。又请专 官买铜。部议择原籍产铜之人,赴驻镇远、荆、常铜铅 会集之地,所谓采铜于产铜之地,问铜于产铜之地 之人也。特允行之。既以张宗衡言,开采绛、盂、垣曲、闻 喜诸州县铜铅,荆州抽分主事朱大受言:“荆州上接 黔、蜀,下连江、广,商贩铜铅毕集,一年可以四铸。四铸 之息,两倍于南,三倍于北。”因陈便宜四事:一曰定钱 式,每文准重一钱,每千定价一两;一曰停府局炉冶 错陈,则私铸难清。宜止留布政司一局,与荆、关“并铸 钱式,钱价画一,不宜分地滋隔阂。一曰豫储铜铅,禁 截买上流;一曰立法行钱,以三七放,以二八收。”疏奏, 即命大受专督之。五年,以平阳鼓铸有效,复于潞安 设局。九年,谕户部禁红钱,命阳和开局铸钱。南都钱 轻薄,上屡严饬之。户部疏报南都铸钱,每文重八分。 上曰:“可”,仍饬铜铅照京局配搭。明年,禁搜废铜。明年, 御史李一鹏言功,令以六十五文抵银一钱,而浙直 以十五文、十八文为一分。钱皆恶薄低伪,究其根原, 由奸民豪右广为私铸,制钱壅而低钱布也。明年,凤 阳守备孙象贤言:“钱法恶薄之弊,由局多利分,宜省。 南京八厂,请如北、户、工二部。部止设一厂,厂止设一 官。扣克既少,利”益自生。钱背仍铸“户、工”字如北部,违 式者得以按核。上是之。十五年,白贻清言六事:一请 加敕漕臣,令粮艘铜铅并进;一请于滇、黔而外,如山 西之绛、盂、五台,陕西之泾阳、三原产铜处支解京银, 办铜抵销;一,山西之铅,自阳城至新乡、临清水程、良 便,即以本县京饷办倭铅配铸。一议收杂铜抵钱搭 铸;一议收销私钱;一议增铸本。疏入,报可。国初,历代 钱与本朝铸钱通行不废。自神宗初年,庞尚鹏建议, 古钱止许行之,民间,钱粮赎罪俱用制钱,以为兼用 之中,默定一尊之法。熹、怀之世,广置钱局,始括古钱 以充废铜,民间市易,亦摈古钱不用矣。怀宗初即位, 御平台,召对,给事中黄承昊疏,有“销古钱之语,阁臣 刘鸿训奏:‘今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皆用古钱,若骤废 之,于民不便,此乃书生之见’。”上曰:“卿言是也。”既而以 赵洪范言,禁河南一路真定以南行古钱。以王燮言, 收销旧钱,但行新钱,于是古钱销毁顿尽。盖自隋世 尽销古钱以来,至是为再见也。凡铸钱四火黄铜百 斤,加水锡五斤十二“两二钱零。铜性燥烈,非锡则廉 隅,点画不明整,故铸者必用之。”嘉靖制钱工最精,隆 庆、万历加重半铢。自启、祯新铸,一出本朝,旧钱亦从 弃置。乃新铸之钱,弥多弥恶,旋铸旋销,铜止二三,铅砂七八,碎掷破裂,百不盈寸,不第如鹅眼𫄧环已。末 年敕铸当五钱,更命工部增炉,不及铸而明亡钞法 自天启时,给事中惠世扬复建议请造行。崇祯末有 蒋臣者申其说,擢为户部司务。倪元璐掌户部,力主 之,然终不可行而止。

钱钞部艺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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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神论》
晋·鲁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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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空公子,富贵不齿,盛服而游京邑,驻驾乎市里, 顾见綦毋先生斑白而徒行。公子曰:“嘻!子年已长矣, 徒行空手,将何之乎?”先生曰:“欲之贵人。”公子曰:“学《诗》 乎?”曰:“学矣。”“学《礼》乎?”曰:“学矣。”“学《易》乎?”曰:“学矣。”公子曰:“《诗》 不云乎:‘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 其心’。《礼》不云乎:‘男贽玉帛禽鸟,女贽榛栗枣修’。《易》不 云乎,随时之义大矣哉!吾视子所以,观子所由,岂随 世哉?虽曰已学,吾必谓之未也。”先生曰:“吾将以清谈 为筐篚,以机神为币帛,所谓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 者已。”公子拊髀大笑曰:“固哉,子之云也!既不知古,又 不知今,当今之急,何用清谈?时易世变,古今异俗,富 者荣贵,贫者贱辱,而子尚质,而子守实,无异于遗剑 刻船,胶柱调瑟,贫不离于身名誉不出乎家室,固其 宜也。”昔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教民农桑,以币帛为本。 上智先觉变通之,乃掘铜山,俯视仰观,铸而为钱,故 使内方象地,外圆象天。钱之为体,有干有坤,其积如 山,其流如川,动静有时,行藏有节,市井便易,不患耗 折,难朽象寿,不匮象道。故能长久,为世神宝。亲爱如 兄,字曰孔方。失之则贫弱,得之则富强。无翼而飞,无 足而走。解严毅之颜,开难发之口。钱多者处前,钱少 者居后。《诗》云:“哿矣富人,哀此茕独。”岂是之谓乎?钱之 为言泉也。百姓日用,其源不匮。无远不往,无深不至。 京邑衣冠,疲劳讲肄。厌闻清谈,对之睡寐。见我家兄, 莫不惊视。钱之所祐,吉无不利。何必读书,然后富贵。 由是论之,可谓神物。无位而尊,无势而热,排朱门,入 紫闼。钱之所在,危可使安,死可使活。钱之所去,贵可 使贱,生可使杀。是故忿争辩讼,非钱不胜;孤弱幽滞, 非钱不拔;怨仇嫌恨,非钱不解;令闻笑谈,非钱不发。 谚云:“钱无耳,可暗使。”岂虚也哉!

又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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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可使鬼,而况于人乎?子夏云:“死生有命,富贵在 天。”吾以死生无命,富贵在钱。何以明之?钱能转祸为 福,因败为成,危者得安,死者得生,性命长短,相禄贵 贱,皆在乎钱。天何与焉?天有所短,钱有所长,四时行 焉,百物生焉,钱不如天。达穷开塞,振贫济乏,天不如 钱。若臧武仲之智,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成 人矣。今之成人者何必然,唯孔方而已。夫钱穷者能 使通达,富者能使温暖,弱者能使勇悍。故曰:“君无财 则士不来,君无赏则士不往。”谚曰:“官无中人,不如归 田。”虽有中人,而无家兄。何异无足而欲行,无翼而欲 翔。使才如颜子,容如子张,空手掉臂,何所希望?不如 早归。广修农商,舟车上下,役使孔方。凡百君子,同尘 和光。上交下接,名誉益彰。

《与始兴王濬书》
宋·袁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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濬尝送钱三万饷淑,一宿复遣追取,谓使人谬误,欲以戏淑。淑《与濬书》。

袁司直之视馆,敢寓书于上国之宫尹。日者猥枉泉 赋,降委弊邑。弊邑敬事是遑,无或违贰。惧非郊赠之 礼,觐飨之资。不虞君王惠之于是也,是有懵焉。弗图 旦夕发咫尺之记,籍左右而请,以为胥授失旨。爰速 先币,曾是附庸,臣委末学,孤闻者如之何弗疑。且亦 闻之《前志》曰:“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义士犹或非之,况 密迩旬次,何其裒益之亟也。藉恐二三诸侯,有以观 大国之政,是用敢布心腹,弊室弱生,砥节清廉,好是 洁直,以不邪之故而贫闻天下,宁有昧夫“嗟金”者哉? 不腆供赋,束马先璧以俟命,惟执事所以图之。

《奉阿育王寺钱启》
梁·简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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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纲言:“臣闻八国同祈,事高于法本;七区皆蕴,理备 于《涌泉》。故牙床白伞,无因不睹;金瓶宝函,有缘斯出。 伏惟陛下悬天镜于域中,运大权于宇内。三有均梦, 则临之以慧日;百药同枯,则润之以慈雨。动寂非己, 行住因物,无能名矣,臣何得而称焉?故以照光赤书, 则前史之为瑞;珥芝景玉,嗤往代之为珍。难遇者,乃” 如来真形舍利,照景蜜瓶,浮光德水,如观钩锁,似见 龙珠,自非圣德威神,无以值斯希有,天人顶戴,遐迩 归心。伏闻阿育王寺,方须庄严,施用万金,檀丰十藏, 宝陈河府,泉出水衡,比丘持土,大厦方构,罗汉引绳, 高塔将表,不胜喜抃。谨上钱一百万,虽诚等散华,心 荷不尽,而微均滴沥,陋甚邻空,轻以尘闻。伏启𢙀汗。 谨启

《谢敕赐解讲钱启》
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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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磁石之火,金货猥臻,非游玉垒之川,铜山可见。 舒王济之埒,犹觉有馀;假刘寔之绳,穿而不尽。慧轮 究竟,爰降曲私,福田成满,仰繇慈被。荣光独照,自均 若木,负恩知重,窃譬蓬莱。

《谢赐钱启》
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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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泽隆厚,造次被蒙,重彼八珠,珍斯《九法》。赤仄成采, 出自水衡之藏;绀文委贯,忽积铜扇之里。谨长充放 生,用济含识,发弘誓愿,等供无边,效彼薄拘,均兹流 水。方使怖鸽获安,穷鱼永乐。

《谢晋安王赐婚钱启》
刘孝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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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威问吉已通,请期有日。而贤夫之誉,多愧张耳;非 婿之才,偶同王粲。眷言前事,良以自羞,曲降隆慈,俯 垂珍锡。便使禽贽获举,𫄸币有资,佩服宠灵,陨越非 报。

《谢赐钱启》
陈张正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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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期疲痾壁立,猥蒙殊赐。名称榆荚,非投饮马之桥; 价重圆泉,宁弃咒鸡之野?暂移周府,才经汉铸。始降 王门,忽光私室。青凫委质,笑夷甫之不言;赤仄垂缗, 重河间之能数。

《扑满赋》
唐·姚元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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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惟哲人,罔有败德,几杖攸诫,盘盂见勒。容过于镜 则照穷,任重于才则道塞。多藏必害,常谨不忒。兹“扑 满之陶形,假埏埴以为灵。其中混沌窍开兮沉以默, 其外空蒙忽合兮炯而青。藏镪符于神论,固叠同于 道扄。谦以自守,虚而能受。奚初积而终散?竟出无而 入有?乍若乎巨蚌之全,满而则剖;不思乎亢龙之悔, 盈莫能久。”故君子永鉴是式,允执厥中,道不可以常 泰,物不可以屡空。虽荄宝含真,立制之端自我;而辞 丰忌覆,致用之数在公。何兹器之微贱,盖与时而变 通。苟利物而害己,亦持盈而省躬。岂独夫鲁国宥坐, 诫欹虚已;周阶铭玉,端口窒欲。损之有馀,补之不足。 明远鉴之退止,训劳谦之轨躅。稽长倩以投赠,庶平 津而自勗。

《前题》
韦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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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以“天覆高兮地载卑,道幽元兮不可窥。日始中而 还昃,月将盈而复亏。满而不已则溢,高而不已则危。 诚古圣之深戒,作来者之明规。示予以倚伏,教予以 谦㧑。虽蒙昧而不敏,请将心而事斯。故远求类物,近 方诸己。鹦鹉何智兮陇坻先鸣,灵龟何愚兮长涂曳 尾。智者祸兮受雕笼之毙,愚者福兮终庙堂之祉。信” 通塞之暂昧,乃荣枯之一指。何兹器之虽扑,以堪诫 而成珍。禀质陶甄之匠,赋容埏埴之人。不雕饰以眩 目,宁俭素以全身。始含虚而任受,忽多藏而累真。入 之有径,出之无因。其满也,浑兮,似蚌珠未开于重渊 之下。其析也杳兮,若鸡卵初分于太古之辰。岂不以 骤积而靡散。贵得其丰,孰知其难。裂陶镕之璅璅,出 金钱之粲粲。见之者无不兴嗟,闻之者尽皆含叹。若 夫窅窅宦子,营营市人,若耻贫贱之域,同趋富贵之 津。得利足以润己,至盈足以败身。猗欤前迹,安可再 循?予遂削营欲之心,守谦光之道。念土物之虽贱,宜 吾人之所保。鉴周鼎之覆𫗧,看鲁器之倾倒。猥逢长 倩之赠,永为子孙之好,欲穷墨妙之意,以养太元之 草。

《小扑满赋》
张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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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何言哉?信阳去而阴来。器之形矣,必虚往而满止。 埏埴为质,惟人为轨,靡不有初,方应物以虚己,鲜克 有卒。因藏镪而见圮,其中也幽幽冥冥,其外也青青 荧荧,积而不散,得莫能久,何始吉而终凶,竟出无而 入有,岂独夫鲁庙欹器,中则正而满则覆。周陛玉人, 和其容而端其口,譬高流而岸坼等,珠盈而蚌剖。日 中则昃,月满则亏。故君子终吉以流诫,天地劳谦而 自卑。别有孙弘举贤,不患于贫窭;长倩投赠,窃励于 风规。苟欲全身而避害,固可翘勤而鉴斯。

《为田神玉谢赐钱供兄葬事表》
韩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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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神玉言:“伏奉手诏,兼奉敕牒,赐钱五千贯文,给臣 亡兄神功葬事。用拜手感恩,阖门悲戴。臣某《中谢》。臣 兄始终效节,存殁衔恩。智悼在堂,已加朝礼;滕公居 室,又荷天慈。锡其九府之钱,宠以重泉之路,多逾千 万,荣冠一时。去病饰终,空陈元甲;孔光送往,薄赐黄 金。在臣私门,宠极前古。但尽哀号之礼,宁忧窀穸之” 仪。臣无任感戴悲跃之至。

《为田神玉母太夫人谢男神功葬赐钱及神玉领节度表》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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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张氏言:“奏事官潘洽迥,伏奉手诏,以妾亡男赠司 徒神功葬日有期,特承哀问,兼赐神玉手诏,所赐本 道钱四万贯,并令妾以下。圣慈曲被,感戴哀绝。”妾《中 谢》。妾随子东征,衔恩北阙,累承雨露,载启山河。同𫖮 之亲,幸及贵登仆射;异勤之母,不见生拜司徒。忽荷 圣慈,宠加存殁。敬姜年暮,俯矜哭子之哀;庾翼才微, “尚使领兄之众。殊悲望外,且慰目前。况将逼远期,特垂渥泽,更切无存之义,兼回赠往之资。赤仄满庭,紫 泥在箧,痛而受赐,哀以为荣。庶神功有知,应感安亲 之道;魂其无昧,更酬报国之诚。”载号载悲,不胜感绝。 妾无任悲戴之至。

《谢贷钱物表》
刘禹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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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某言:“中使南宫怀珍至,奉宣圣旨存问,兼赐臣墨 诏。”天光下济,睿泽曲流。衔恩未酬,居宠弥惧。臣某《中 谢》。臣受任斯极,微功莫施。昨以封略未宁,干戈犹动。 寿春固櫐以备盗,淮甸兴师以捍奸。经费所资,数盈 钜万。馈饷时久,供亿力殚。虑始图终,不敢缄默。辄陈 管见,上黩宸聪。伏蒙圣慈,特遂诚精。远承如綍之旨, 特假聚人之财,军须不𠎝,士气弥振。糗粮既备,永无 半菽之虞;襦裤足颁,远起挟纩之感。是为悦使,咸愿 先登。臣忝总戎,倍百欣荷。伏以上分国用,俯济军兴。 候清烟尘,谨备偿纳。

《钱货议》
元·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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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言钱币之轻重者熟矣。或更大钱,或放私铸,或 龟或贝,或皮或刀,或禁埋藏,或禁销毁,或禁器用,或 禁滞积,皆可以救一时之弊也。然而或损或益者,盖 “法有行不行”之谓也。臣不敢远征古证,窃见元和已 来,初有公私器用禁铜之令,次有交易钱帛兼行之 法,近有积钱不得过数之限。每更守尹,则必有“用钱 不得加除”之榜。然而铜器备列于公私,钱帛不兼于 卖鬻,积钱不出于墙垣,欺滥偏行于市井。亦未闻鞭 一夫,黜一吏,赐一告讦,坏一蓄藏,岂法不便于时耶? 盖行之不至也。

《谢赐钱启》
胡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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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启曾业谢悬头,道非刺股。未能入洛,安可下辽。空 怀逐鹿之心,莫遇斩蛇之世。囚拘翰墨,困厄尘泥。虚 费宣毫,枉销蜀缥。不救锄兰之祸,讵禳伐树之灾。自 叹龙钟,谁知牛铎。又以山东藩镇,江表节廉,悉用竖 儒,皆除迂吏。胸襟龌龊,情志荒唐。入则粉黛绕身,出 则歌钟盈耳。但自诛求白璧,安能分减黄金。虽设朱 门,何殊亡国;徒开玉帐,无异荒墟。遂使甯戚无《扣角》 之歌,邹阳乏曳裾之地。伏惟相公英风独振,伟量孤 标,推诸葛之秤心,负姜维之斗胆。内安宗庙,外却蛮 夷。鱼水贤良,埙箎骨肉,桃李满于衢路,金帛遍于风 尘。六合之中,一人而已。是以昨者不度庸陋,辄有干 祈。方虞按剑之勃然,敢望梦刀之莞尔。俄颁清俸,遽 恤白衣。朝乏半千,夕盈五万。岂期庸蹇,忽忝遭逢。不 是孟尝,讵听冯煖之铗;若非赵胜,那知毛遂之锥。遇 既重于西河,知亦深于北海。感恩泣处,未成泉客之 珠;抚己哭时,空抱荆山之玉。限以程远,陈谢未由。感 激生成,不任死所。

《钱赋》
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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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布货之用,钱刀之制,夏商之前,其详靡记。尔乃 太公九府,上林三官,子母相权,单穆之谏周景,轻重 为制;管仲之辅齐桓,则有严道之赐,邓通豫章之资, 吴濞五分半两之名,契刀错刀之制,二品十品之差, 三铢四铢之异。索辅凉州之说,秀之汉川之利。黄牛 白腹,知汉祚之复兴;青绮文襦,骇神童之遽至。翫兹 赤仄,集此青凫。考肉好之制,辨么幼之殊。使赵勤而 不拜,劳仙翁之见呼。至于积彼水衡,藏于少府。宝此 函方,薄兹阿堵。庞俭凿井,《邴原》系树。嘉宾施之而并 尽,孔祐遇之而不顾。蒙严敞之见还,使五伦而督铸。 发此鹿台,销其钟簴。或以挂杖头而游酒肆,或以贮 壶中而通泉路。别有聚令贯朽,散若濬流。铲山不竭, 掘地斯求。辅国铸钟而表异,子廉饮马而见投。或见 生尘,或闻使鬼。少则坐之堂下,多则藏之都内。塘因 华信,埒闻王济魏文家事之占,淮阴亭长之赐。或以 敌戴砚之儿,或以买王导之子。若其安息王面之象, 罽宾骑马之形。嘲崔烈之铜臭,笑江禄之锺鸣。送谢 𬤝而称愧,饯刘宠而“逾清。”或闻成公之著论,或以沈 郎而得名。复闻应彼白水,翫兹紫石,《周官》外府,汉灵 四出,或细甚浮水,或奸闻磨质。故道穆之论尤精,贾 谊之言斯极。被鸿都之聚,西园之积,或卖官而鬻爵, 斯为政之大失。若乃和峤之癖,鲁褒之神,三斗嗤元 诞之滥,一囊矜赵壹之贫。始兴之戏袁淑,李雅之贺 僧珍,“利则如刀,气或如云。𫄧贯兮鹅眼,榆荚兮鲸文, 当千兮直百,厚郭兮大轮。”总金银龟贝之异,诚难为 而具陈也。

《磨钱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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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磨钱质而取鋊,乙告之,诉“不更铸。”

对             阙名:

缗镪爰设,销铸是司,九府匠之以圆方,三官因之以 文质。虽五铢异制,半两分形,龙马之造化不穷,权衡 之轻重有数。实惟泉货,校在水衡。人之无良,公为不 道,微汉臣之赐蜀;镕范成奸,非魏帝之梦陈。错磨抵 禁,立辟自贻于钱府,举法须密于金科。欲无王衍之 害,曷云非隐;将刻刘陶之议,刑其舍诸?且取鋊不定 其少多,致狱孰究其高下,欲加之罪,其无词乎?待穷扬可之告缗,方讯《五伦》之督铸。

《无名钱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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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韬诉主司负物,吏诘之,韬云:“祖有无名钱。”

对             阙名:

《易》象定位,尊卑之礼聿修;人伦有序,贵贱之容斯立。 布诸方策,声尘蔼然。至若爵列子男,恩垂带砺。有谋 谒帝,方承万户之荣;无种封侯,亦受千金之赐。陆子 囊中之宝,已惠私门;张氏无名之钱,且留公库。东门 韬家声不坠,祖德弥光。想昔日之恩辉,恃曩时之宠 寄。负元绝海,枪榆知其不建;刳舟剡楫,瘣木愧其无 施,仰堂构而未微,思必复而何已。薄言公府,方论赤 仄之资;爰诣主司,更诉青凫之镪。亦冀云油露湛,先 人承元始之恩;自叶流根,后嗣奉永平之赐。迹有符 于故事,理无紊于今时。既于古而无亏,岂在今而可 抑?谓宜从允,以叶彝章。

《拾遗钱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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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拾遗钱于路,县科罪。云:“家约:俛有拾,仰有取,不敢 失弃。”

对             阙名:

失得者在乎几,悔吝者在乎动,苟或之昧,其何以行? 乙乃妄人,不慎厥德,既俛拾而仰取,亦虚往而实归。 路有遗钱,且效汉臣之鄙;室而藏镪,庶同猗氏之富。 在国经而斯滥,宁家约之可遵。且揭而书之,县未征 于古制。贪以败类,乙见诮于诗人。贻厥孙谋,无闻以 燕之训;恒有子祸,将贻自掇之刑。请纠其违,用惩于 悔。

《铸钱数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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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诸监铸钱数倍,费使牒令停。监司云:“恐弃山泽 之利,而工匠私铸犯法。”

对             阙名:

货以通商,财以利俗,国法施于九府,铸作行于四方。 轻重随时,子母由其逓用;积流有象,泉布所以得名。 国家立制经邦,稽古为理。用天分地,成其阜安之业; 圣作物睹,有其通变之劳。使乎伊何,曾不是识,专命 非据,乱常有诛。人焉廋哉,斯害也已。“请被刑鼎,无扰 监司。”

《锺官所铸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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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为锺官,所铸不充岁计,工部按其罪,诉称“铅锡未 足。”

对             阙名:

辨方制位,深明治国之典;立教富人,必先因地之利。 设泉府,列锺官,将欲布金刀之饶,尽铜山之积。庚以 伎从贱职,镕铸为劳,兽炭炎炉,非烟上出,凫工动冶, 骤焰傍飞。无名归张氏之封,因宠入邓通之室。自合 预图岁计,先备年支,不见请于文符,空有辞于铅锡。 抚《周书》而太息,有愧川流;披《汉史》而长怀,无闻岳峙。 仙台按罪,实为通规,主局致词,凭何逃责?

《母子权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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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成方》请为母子权,渝其好肉。”所司下科违法。

对             阙名:

调以玉烛,天运和于四时;用以金币,宝货叶于三品。 是以榆花落影,荇叶分形,有母子之相权,见大小之 为利。岁用不足,将救眚灾;秋其以登,孰为镕铸?眷兹 方郡,年在顺成,称彼兕觥,则叶饮蒸之义;在其龟贝, 未详丰有之期。家蓄三年,自流衍于红粟;圜资九府, 实抵冒于丹毫。守以规模,犹违正典;渝其好肉,弥阻 “大同。知无不为,何见妄从申请。罪人斯得,诚宜寘以 科条。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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