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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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庚辰黎圣宗光顺元年尽乙酉黎圣宗光顺六年〉凡六年
〈庚辰〉圣宗淳皇帝光顺元年〈宜民天兴二年明英宗天顺四年〉春二月,有星孛于翼。
注:孛,汉书音义:妖星曰孛星,光芒四出曰孛,亦日搀抢。翼,大清一统志:翼、轸,鹑尾之次,属安南分野。
宜民分设六部六科,议置府县州官。
国初建官,唯置吏、礼二部,户、兵、刑、工并六科犹未备设。在外五道,各置行遣,知军民事。又分设府、路、镇、县、州官以隶之。至是,宜民始增置户、兵、刑、工,与吏、礼二部为六部。设中书科、海科、东科、西科、南科、北科为六科。议改置府县州官。
注:五道行遣,注见太祖顺天元年。国初府路镇州县官,并注见光顺六年。六部六科职掌,注见洪德二年。宜民改置府县州官,今失考。
夏五月,蚩尤旗见长竟天。
蚩尤白旗,自东至西,横天散彩。
注:蚩尤旗,史记天官书:蚩尤之旗,类彗而后曲,象旗见,则王者征伐四方。
六月,大臣黎炽等诛屯、般逆党,废宜民为厉德侯,诛之。
宜民篡位才八月,崇信奸回,诛戮大臣,祖宗法度,一切变㪅,天下怨之。六月初六日,大臣太保黎炽、黎列、入内点检平章军国重事黎凌、入内大行遣黎永长、车骑卫同总知黎念、御前后军总知黎仁顺、御前中军总知黎仁哙、御前水军总知郑文洒、北道佥知郑铎、殿前都指挥阮德忠、铁突左军大队长阮烟、殿前司指挥黎燕、黎解等,相与谋曰:“谅山王纠结屯、般,敢行篡弑,天下之大恶也。我等以勋旧之臣,而立于篡弑之朝,何面目见先帝于地下乎?”朝退,俱坐于议事堂。炽等首唱大义,杀屯、般于堂前。因闭诸城门,令仁顺等勒禁兵,捕逆党陈凌等一百馀人,尽诛之。定议废宜民为厉德侯,逼令自缢。
〈御批:不愧周勃诛诸吕而立汉文,国有重臣谓此。〉
谨按:旧史载:平章军国重事亚郡侯黎炽、黎列、司马参预朝政亭上侯黎念。查通史,诛宜民辰,黎炽、黎列同为太保,黎念为车骑同总知。其亚郡侯、亭上侯,乃帝即位后始封,今改之。
注:黎贵惇大越通史:黎凌,篆子,注见平定王十年。阮德忠,宋山嘉苗外庄人。黎念,梁江德江人。潘辉注历朝宪章职官志:黎初官制,太保,系是大臣重职。点检平章军国重事、宰相之职。大行遣,乃是亚相,其亲信大臣并加入内字。铁突军,有车骑卫、御前军,有中、前、左、右、后等号,御前水军,号为善掉军,各置总知、同总知。又分国中为五道,北江、谅山、太原等路属北道,道置行遣,次有佥知,分掌军民簿籍。殿前司,有都指挥使、指挥使,并是侍内将校之职。铁突,中、前、左、右、后五军,军置总管,管领队,置大队长各一。
诸大臣迎平原王思诚入即位,大赦。
诸大臣谋曰:“天位惟艰,神器至重,非大德何以克堪。今嘉王明睿雄略,非诸王比,人心咸属,天意可知。”即以乘舆迎于嘉邸。王入,即位于祥光殿,改元光顺,大赦天下。
谨按:旧史载:大臣谋迎立嘉王。今查,帝初封平原王,及宜民篡位,改封为嘉王,故改。
从平原王旧爵,盖不予宜民之封也。
注:王讳思诚,又讳灏,太宗第四子。大宝年壬戌七月二十日生。太和三年,封平原王。延宁六年,宜民篡位,改封嘉王。嘉王,黎朝官制,皇子封王,以府为号。嘉乃嘉兴府。平原,注见李太祖顺天六年。嘉邸,旧史注:一云西邸。既诛宜民,往迎恭王克昌。王固辞,乃迎帝于西邸。
赠内官侍候副掌陶表爵。诛黎得宁。
初,宜民谋乱,阴结殿前都指挥黎得宁为内应。宜民盗入宫禁,得宁当直,以禁兵助逆。仁宗及太后俱遇害,内官侍候副掌陶表死之,其家产没入官。帝既即位,赠陶表爵一资,并赐祀田五亩,还妻子田产以旌之。正得宁助逆之罪,诛之。
注:一资,犹今一级也。黎朝内殿官制:天和宫侍候正掌从六品,诰授茂林佐郎侍候。副掌正七品,诰授谨事郎,赠爵一资。是侍候正掌从六品,诰授茂林佐郎也。
自二月不雨至于是月。
癸酉,追上仁宗庙号、皇太后尊谥。是夕,雨。
自春徂夏不雨。帝既即位,为仁宗及太后发丧,升祔仁宗于庙,上尊号曰钦文仁孝宣明皇帝,庙号仁宗。追上太后阮氏尊谥曰宣慈仁懿昭肃皇太后。是夕乃雨。
注:黎贵惇大越通史:宣慈皇太后阮氏,讳英,清化东山布卫人。入侍太宗为宸妃,生仁宗。太宗崩,仁宗尊为皇太后。宜民作乱,遇害。
尊母婕妤吴氏为皇太后。
太后吴氏,安定洞滂人。父吴慈,事太祖有功,封太保。太后初侍太宗,封婕妤,生帝于庆芳宫。帝既即位,尊为皇太后。
注:安定,县名,今属清化省。
秋七月,敕自今内事毋得宣泄。
帝惩延宁之乱,敕内密官及内宫人等,凡有诏旨及宫内诸事,不得先与亲戚外人宣泄。〇敕天下卜筮道释之人,毋得与宫人关通。
敕诸军讲武。
敕谕五道诸卫及府镇诸军总管:“凡有国家,必有武备,今宜各依阵图,整饬队伍讲肄,使士卒谙习,不忘武备。”
注:五道卫军、卫置总管,并注见太祖顺天元年。
八月,诏改姓氏犯恭慈皇太后讳者。
帝以恭慈皇太后范氏讳玉陈,榜示中外,凡有姓陈,改著为程字。
注:黎贵惇大越通史:恭慈皇太后讳玉陈,雷阳群来人,太祖之妃,太宗生母。太祖起义辰,后先薨。及太祖崩,太宗嗣位,追尊为恭慈光穆皇太后。
诏军民入粟授官。
凡军民情愿入粟者,随其多少,授之官爵,二百石授正七品散职,一百五十石授从七品散职,一百石授从八品散职,其子并免选,七十石授从九品散职,止复其身。
冬十月,定功臣等第,进封亚郡侯黎炽为葵郡公,黎列为麟郡公,亭上侯黎念为祈郡公,黎凌等封爵各有差。
帝初即位,以黎炽、黎列为入内太傅,平章军国重事,封亚郡侯。黎念为入内司马,封亭上侯。至是,又命黎炽、黎列等彚列讨逆诸功臣等第,奏上。黎仁顺以先同唱义,又先斩逆,凌功第一。郑铎、阮德忠、阮烟、黎永长、黎逋、黎解次之。黎宝、黎厥忠、黎仁贵、黎栗等四十九人各预有谋议,又次之。其馀阮助、阮言、黎师路等六人,各以次论功。进封黎炽为葵郡公,黎列为麟郡公,黎念为太傅祈郡公,黎凌为太保,黎寿域为左都督,黎耒为右都督,黎康为文振侯。
注:刘公道永禄县志:黎寿域,永禄太堂人,少保黎抄之子。旧史注:黎耒,黎汝览之子。黎朝官制,勋臣列爵,国公、郡公以府县为号。葵郡公是葵州府,麟郡公是茶麟府,祈郡公是祈山县。
令官员无子者,准继子一人承荫。
凡内外官员应得荫充而无所生男者,许养同姓亲戚之子一人承荫。
注:荫充,黎洪德天南馀暇集:官员荫子,例文武一二品长子、众子、三品长子不识字,充锦衣术俊士。能读书,考充崇文馆儒生。三品众子及四五六七八品长子不能读书,选充羽林卫。能读书,充秀林局儒生。有吏才,考充内外各衙门吏。
旌孝弟阮廉。
廉,应天姆舍人,以孝弟闻。与之匾额,令所在建坊以旌之,复其身。
注:应天,府名,注见李太祖顺天五年。
敕沿边毋得与化外人交通。
帝注意边备,敕诸路凡在边境者谨守关隘,不得与外国往来交通。
给功臣田。
给功臣三十人世业田,黎炽、黎列各三百五十亩,黎凌三百亩,黎念二百亩,黎仁顺一百五十亩,黎寿域、阮师回、黎仁哙等各一百三十亩,郑文洒以下二十二人田各有差。
注:阮师回,黎炽之子,预有中兴功,封左都督。未赐国姓。
命黎炽等条列功臣有无赐国姓及其子未陞除者。
敕宰臣黎炽等条列功臣存没,有无赐国姓及其子未陞除者以闻。炽因请黎酰、黎受、杜秘、黎昻等如功臣薨殁例。帝曰:“延宁年闲,杜秘、黎酰职重秉钧,黎昻、黎受身提禁旅,固宜肃清乱贼,变危为安可也。却乃坐视无策,使长鲸漏网,逮至谋事不密被杀,此罪中又加罪也,安得与功臣比乎?”
注:黎贵惇大越通史:宜民篡位,宰辅大臣杜秘、黎盛、黎昻、黎受等谋杀之,事泄被害。
定断讼例。
凡刑官听讼,每月三次呈决,永为例。〇敕:“自今诸讼已决断而复彊鸣,及争田土理曲而擅自转卖于世家者,并禁。”
十二月,命黎列等讨盆蛮。
盆蛮酋长卢琴氏窃据山峒,不修职贡。帝命太傅黎列为督将,太傅黎橊、太保黎凌为副,领诸军分道讨之。
注:盆蛮,注见仁宗太和六年。
拣兵。
旧制,拣选军伍,文武六品以上官员子及国子监监生诸色并免,馀七品以下及军民诸色,自三男以上止免一丁,馀并选取。至是,命选丁壮补军如旧制。
注:旧制,详见太宗绍平元年。
造户籍。
以六年为一期,府县州官派引社官来京。各将本社户口名数据实登写。
以阮如堵为吏部尚书。
阮如堵以杜不汲年老,请致事。帝曰:“汝前受嘱记,请以不没为北平卫总知,朝议諠腾。今复请以总兵致事,其为奸欺太甚。宜慎戒之。”〇帝谓阮如堵曰:“君子进治之本,小人进乱之阶,朕与卿等宜交相勖勉,用君子去小人,日夜孜孜,以期于治。”〇谕群臣曰:“黎景徽、阮如堵、范瑜等,率皆阿谀苟悦,至于庙庭议论,缄默不言。惟阮茂、陈𬸦、阮善等,忧君爱国,每事尽言。昨者阮茂言事不实,而朕不绳以法,盖以是报阮茂之能言也。”〇谕阮茂曰:“尔孜孜奉国,善则归君,虽不企于房、杜,然处烦治剧,敷奏详明,比于戴胄、彦博亦不为忝。其赐银两奖饰,尔宜益砥砺,期予于治。朕有过失,直言无隐。”
注:阮如堵,清潭大兰人,大宝壬戌科进士及第第二名。阮茂,瑞英碧油人,太和戊辰科进士。
〈辛巳〉二年〈明天顺五年〉春二月,帝幸西京,谒山陵。
注:西京,即蓝京,注见太祖顺天六年。
三月,雷震承天门。
帝以雷震,率群臣降服于承天殿,拜谢天谴。
注:承天门,详见太宗绍平四年。
命诸府县劝课农桑。
敕府县社官等,劝课军民客勤生业,以足衣食。毋得弃本逐末,及托以技艺游惰。其有田业不勤耕植者抵罪。
秋七月,地震。
禁新造寺观。
民闲崇佛,多建寺观,妄求功德。敕诸寺观无原额者,不得擅造。
冬十一月,大赦。
以皇长子鏳生故也。
十二月,颁训民大诰。
颁训民天诰于天下,自府至州县各一本。
注:训民大诰,今无考。
以黎弄为都督、平章军国重事。
谨按:黎初官制,武班以都督为首。平章军国重事乃宰相之职,俱以文武大臣为之。黎弄为都督、平章军国重事,盖以武班而兼行相职者也。
〈壬午〉三年〈明天顺六年〉春正月,郊。
自是春首谒郊,岁以为常。〇帝谕御史吴士运、汧仁寿曰:“朕新服厥政,春首谒郊,乃循祖宗旧典,卿等却以为非,是以古诸藩视我国也。且厉德篡位之辰,士连激扬风宪,仁寿赞画帷幄,宠遇隆矣。今厉德失国,卿等不能以禄死,真卖国奸臣也。”
注:黎朝会典:黎初郊祀,筑坛于京城之南。正中坛长十五尺,高五寸,合祀天地。左右坛各长十六尺,高三寸,分祀星辰岳渎。四围植木,前开三门。吴士连,彰德祝山人,大宝壬戌科同进士。
二月,大酺。
三月,阮师回有罪,贷不治。
师回与黎念、郑文洒、黎寿域、阮耒等不合,欲陷之。自作匿名诗,诬其倾危社稷。未及传播,事发,众请罪之。帝谓朝臣曰:“师回有中兴之功,其父炽有大勋劳于国,宜贷其死。”又谕黎寿域等曰:“此妖诗未必师向所撰,尔等毋以为仇。”寿域等皆顿首谢。〇杨国朗言于帝曰:“师向与其父炽受人赂银八十两。”帝遣司礼监阮盎赍敕,责取原银回,戒之曰:“汝有遇勿惮改,庶无后悔。”会又得匿名书,言师回将反。帝谕之曰:“朕膺大宝四年于兹,汝父子一门重圭,叠绶荣盛,于群臣无比。朕方倚信,虽有此书,无损也。尔得此之后,其可不深为防身之道乎。”
夏四月,定乡试法。
天下士人不拘军民各色,听本管官并社长保结,其人寔有德行,方许应试。其不孝不睦、乱伦教唆者,并不得预。唱优及经干逆党、伪官有恶名者,本身及子孙均不得预应试人等,卷面出具本身,并父母姓名、脚色、年贯及所治经。其试法,先暗写一场,谓之汰冗。第一场经传义,共五道。第二场,诏制表。第三场诗赋。诗用唐律,赋用古体骚选。第四场,策一道,问以经史世务。本年八月入试,其预中者送名礼部。至明年正月中旬会试。
诏求直言。
辰因雨雹风雷,下诏求言。门下省右司郎中黄清上书陈七事:一曰顺阴阳以召和气;二曰亲经筵以崇正学;三曰重储嗣以固国本,四曰节财用以备经费;五曰重守宰以寄民牧;六曰辰训练以严武备;七曰置屯田以实边储。帝采纳之。
注:黄清,彰德良舍人,太祖顺天二年中宏词科。门下右司郎中,注见光顺六年。
秋八月,杀太尉黎凌。
初,凌与诸大臣诛逆党,议立恭王克昌。黎炽不可。遂迎立帝,帝闻之不悦。及即位,凌以功臣辅政,刚直见惮,常令阮耒斋银两与之,谕曰:“尔其谨终于始,罹清惟公,尔之气岸太刚,色厉内荏,人有不足于己,即推之泉下,有不通于己,即置之膝上,物论未谐,非以此欤。其戒之。”寻进太尉,至是有告凌潜谋不轨。帝怒,杀之,籍其家,以罪状告中外,人咸冤之。
〈御批:帝尚如此,其德犹未绝邪。乃多文好辩何为。〉
谨按:黎凌死非其罪。旧史载:凌潜谋不轨,误。今查黎贵惇大越通史黎凌传,正之。
定文武官致仕年例。
凡文武官年六十五愿致仕,及监生、儒生、生徒充诸衙门吏,年六十以上欲休养者,并由吏部具奏。
注:监生,乡试中四场,充入国子监,谓之监生。儒生,官员子孙充昭文馆、秀林局读书,谓之儒生。生徒,乡试中三场,谓之生徒。黎初衙吏,多以监生、儒生、生徒为之。
定题奏例。
凡内外诸衙题奏,本员亲自署名,不得借吏代写。〇敕定题奏体式:“凡诸衙奏事奉旨施行等本曰题本,官吏、百姓一切公私事务应陈奏曰奏本。”〇中书省秘书监学士梁如鹄奏:“诸衙门章奏各本,如遇正官有缺,或公出,则佐贰官承掌印信,署名于年月下。”从之。
注:中书省,潘辉注历朝宪章职官志:黎初官制,中书省有秘书监学士。
冬十二月,遣使如明。先是,帝遣丁兰、阮复、阮德𬨎等如明,告仁宗哀。阮日昇、潘维祯、阮似等求封。明遣行人司行人刘秩来谕祭。翰林侍读学士钱溥、礼科给事中王豫等赍册,宣封安南国王。至是,遣黎公路如明谢谕祭,陈磐奏事,裴祐谢册封。再遣黎文显、黄文午、谢子颠等充岁贡,并求赐冠服。
注:阮复,长津段林人。黎公路。永宁县金杯人,太尉黎可之子,原姓郑,赐姓黎。陈磐,桂阳慈山人,太宗大宝壬戌科同进士。裴祐,彰德蓝田人,太宗大宝壬戌科同进士。谢子颠,慈廉绮罗人,仁宗太和戊辰科进士。
立子鏳为太子,大赦。
以黎炽为入内右相。
注:右相国,潘辉注历朝宪章职官志:黎初官制,左右相国乃是宰相之职,以文武大臣为之。
〈癸未〉四年〈明天顺七年〉春正月,免诸军会阅。
旧制,五道诸军递年春首各会京点习。至是,以年前有赦,免之。
注:五道,注见太祖顺天元年。
二月,初定三年一大比。
旧制,会试或五年、六年一试,未有定限。至是,议定以丑、辰、未、戌三年一大比。
旌节妇阮氏闾。
阮氏,清潭大右例人,以贞节闻。赐匾额旌表其闾,免其子孙一人侍养。
注:清潭,即龙潭,注见陈太宗天应政平十四年。
三月,门下右司郎中黄清卒。
清,字直卿,登太祖顺天宏词科。初充御前学生,事太宗,寻升翰林院侍读。光顺三年,擢门下右司郎中。疏陈七事,帝嘉纳之。至是卒,年五十三。清清介醇直,士夫咸推之。梁如鹄有遗像赞云:“体具用周,子孝臣忠。四朝历事,一节始终。”
注:门下省,注见光顺六年。
夏四月,定皇城禁令。
凡有假冒军色剑笠以入皇城者,俱以死论。
秋七月,旱。帝避殿、减膳、撤乐。
地震。
谕朝臣曰:“昨者天久旱,阮复劝朕静以观变,后保无事。然圣人观天文以察辰变,观人文以化成天下,安可以无虞而忘儆戒哉。”
〈甲申〉五年〈明天顺八年〉春正月,定厉祭礼。
凡无主祀者,必皆祭之。分上中下三等,并依百神礼品,岁命府官致祭,著为成例。
二月,幸西京。
秋七月,追赠黎廌为赞筹伯,录其子。
初,黎廌族诛,其妾范氏有娠,逃之盆蛮,生子鹦鹉。及长,中乡贡。至是,帝悯廌冤,追赠赞筹伯,给还祀田百亩,诏录其子,擢鹦鹉同知州。
注:盆蛮,注见仁宗太和六年。
兵部尚书阮廷美以罪,贬为兵部左侍郎。
辰廷美为兵部尚书。佥都御史阮善劾奏:“廷美为人憸侫,不可委以枢务。”帝谕廷美曰:“器则惟新,人当求旧。耆宿儒臣,若尔辈无几。尔今罪当降罢,朕怜才,故特贬之。夫法者,国家之公器,朕与卿等共之,其思之哉。”〇又谕阮善曰:“太和、延宁之闲,上则宰相,下则百执,交相征利,赂遗公行。尔谓阮廷美小人,不可信用,予登大宝,五年于兹,廷美奔走服勤,罄竭心力,前则憸侫,后则良善,果何伤乎。向者厉德好奇贵异,阮如堵、陈封之北行也,鬻卖于计,开阖百端,所为如此,谓为忠臣,谁其信之。”
注:阮善,四岐香橘人,仁宗太和戊辰科同进士。
冬十一月,遣使如明。
先是,明遣正使尚宝寺卿苏陵信、行人司行人邵震来告宪宗即位,并赐敕谕及冠服、彩币。至是遣使如明,范伯珪进香,黎友直、杨海、范庆庸贺即位,黎荣、范琚、陈文真谢赐彩币。
注:范伯珏,青林仁里人;杨海,水棠肩山人,并仁宗太和戊辰科进士。范琚,上福罗浮人,太宗大宝壬戌科进士。
十二月,诏治狱罪疑者减等。
诏功臣赐国姓者子孙复原姓。
谕群臣曰:“昔我太祖栉风沐雨以定天下,辰则佐命防臣,同其劳苦,恩义兼至,以故特赐国姓,用示殊眷。然尔等子孙傅袭日久,恐失原祖之姓,有乖教人以孝之道。今后功臣赐国姓者,止及其身,砦子孙并依原姓。”
〈御批:甚是。〉
〈乙酉〉六年〈明宪宗成化元年〉春正月,定问刑官黜陟例。
命掌词讼等官议定五刑院大夫,凡审理词讼无冤滥者列为一项,平常为一项,劣为一项。无冤滥褒赏,平常留职,劣除转运。
注:五刑院,潘辉注历朝宪章职官志:审刑、祥刑、左刑、右刑、司刑,凡五院,各置大夫。
定诸路文庙祭。
诸路文庙,春秋二丁,祭止十哲。从阮廷美之言也。
二月,命左都督黎寿域选丁。
谕寿域曰:“尔以拨乱良臣,特命选丁,宜尽诚窒欲,使不负委寄,是朕所深望也。”〇潘辉注历朝宪章国用志:阅选之法,每三年修造户籍为小典,六年为大典。所在各设选场,命文武大臣各一员董其事。飭令各总社,类开正户、客户,先查职色,去其幸冒。次阅人丁,分为壮项、军项、民项、老项、雇项、竆项,凡六等。家有三丁,一补壮项,一补军项,一补民项。四丁,一补壮项,一补军项,二补民项。五丁、六丁以上,二补壮项,一补军项,馀补民项。老饶、笃疾、废疾、雇项、竆项、别类漂流逃刖者出簿,长成至十八岁入簿。先选彊壮为兵,馀类为民。其漏籍者充军。
注:庄项,充军伍应务者,谓之壮项。军项,在家耕农,兵额有缺,以次充补者,谓之军项。雇项,贫乏为人雇工者,谓之雇项。
三月,初置六院,改定官名。
国初建官,多因陈旧,上有左右相国、平章军国重事,次有礼、吏二部、内密院、中书、黄门、门下三省,分掌庶政。又置五道行遣,兼掌在外军民簿籍。六部、六科官名犹未备设,及宜民篡位,分设吏、户、礼、兵、工、刑六部,又增置中书科、海科、东科、西科、南科、北科为六科,至是改六部置六院,各置尚书、左右侍郎,改中书科为吏科,海科为户科,东科为礼科,南科为兵科,西科为刑科,北科为工科,置都给事中。罢各道行遣,置宣政使司,各置宣政使。
注:六院,潘辉注历朝宪章职官志:光顺初,置六院。注云:如仪礼院、司兵院、钦刑院,馀三院并失详。黎初官制,大要以左右相国、点检、平章军国重事为文武大臣重职,次有吏、礼二部尚书,官属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内密院以知院事为首,佥知院事、同知院事次之。中书省以中书令为首,侍郎为次。黄门省以侍郎为首,官属各有著作舍人等职。门下省分为左右司,以知司事为首,侍郎为次,下有郎中、起居舍人。五道行遣均以内职兼掌之。圣宗始置六院,以尚书为首,左右侍郎为次,下有郎中、员外郎、司务等职。六科以都给事中为首,给事中为次。五道宣政使司以宣政使为首,次有参政、参议,下有主事,鞫狱所推官,乃是首领之职。五道,注见太祖顺天元年。
修敬天殿。
注:敬天殿,详见太祖顺天元年。
夏四月,帝幸昌江。还宫,赏扈从各一资。
注:昌江,注见平定王二年。
敕外官干究,不得擅勾。
司兵院尚书黎景徽奏:“凡外官干究诸讼,轻事移知明供定拟,重事奏闻,方得催究。”从之。
命礼官敦饬民俗。
民风浇薄,有丧之家惑于佛氏,每至中元设醮,多具酒殽,招致宾客,加以歌唱,戏谑杂技,托为哀报,寔则戏场。敕:“自今民闲有丧之家,各遵礼法,毋得仍蹈弊俗,以敦风化,违者重治。”
皇太子入学。
辰太子年方五岁。
造谨德殿。
注:谨德殿,今失考。
秋九月,钦刑院尚书陈封以罪,贬为西道宣政使。
辰封为钦刑院尚书。帝谕朝臣曰:“陈谨,封弟也。谨得罪。朕尝以问封,封便从此媒果其短,殊无兄弟之情。今姑贬之,倘能思盖前愆,惟忠惟孝,朕亦待其后效。”
注:陈谨得罪,今无考。
冬十月,右相国葵郡公黎炽卒。
炽,开国功臣,历事四朝,勋望为朝廷倚重。帝既即位,以功进太傅、亚郡侯,辅政。寻加封葵郡公,益见信用。炽常奏除镇抚使,上不允,敕谕曰:“卿欲以武人为镇抚,镇抚字义,武人所能乎。夫臧文仲尚蒙窃位之讥,矧塞贤才之路,浚侥幸之源哉。”后再加入内右相国,谕之曰:“社稷安危,在卿数人。凡有奏闻政事,朕内决之,卿等外承之,竭乃心力,期于予治。”寻进太尉。至是病,赐敕谕曰:“昔朕在藩邸,非心黄屋。卿等殄灭逆徒,同心推戴,朕在御五载于兹,末及酬功。卿当以国为念,彊𫗴粥,调药石,以自保重,是朕所望也。”又谓师回曰:“古人祷天祭鬼,可以禳灾,当尽尔诚,为亲祈福。”其宠眷如此。卒年六十九。上痛悼不已,赠太师,谥义武,后加赠岗国公。
十一月,大赦。
〈御批:泛。〉
以敬天、谨德二殿成故也。
国子监祭酒兼文明殿大学士阮伯骥卒。
伯骥,仁宗戊辰科进士。初授翰林知制诰,寻升直学士,奉使如明回,历加中书省左司郎中,入侍经筵。帝既即位,日见亲用,寻加国子监祭酒兼文明殿大学士,以帝为文颇略经史,諌之,帝嘉其忠。至是卒。帝遣司礼监范虎赍敕谕之云:“卿事上也忠,持身也正。旦夕左右,于兹六年。爱国之忠,死而后已。”其见眷念如此。
阅水步阵法。
水阵有中虚、常山蛇、满天星、雁行、联珠、鱼队、三才、七门、偃月等法。步阵有张箕、相击、奇兵等法。又颁水阵军令三十一条、象阵军令三十二条、马阵军令二十七条、京卫步阵四十二条。帝又谕五道诸卫军及各军总管、总知等:凡有国家,必有武备。当于农隙之辰,且停不急之务。每月望日上番,量留㪅守。馀自一二日以前,听依阵图,整饬队伍,教以坐作进退之法,听其号令金鼓之声,使士卒谙习弓箭,不忘武备。至四日以后,方得差派。若不能用心教练,敢有杂扰,以贬罢论。
注:五道卫军,注见太祖顺天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