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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同意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更名为浑南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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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同意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更名为浑南区的批复
民函〔2014〕1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4年6月17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文告/2014年/6月
收录于《民政部文告》2014年6月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沈阳市东陵区更名为浑南区的请示》(辽政〔2011〕137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沈阳市东陵区更名为浑南区。

民政部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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