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同意青海省撤销玉树县设立县级玉树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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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同意青海省撤销玉树县设立县级玉树市的批复
民函〔2013〕2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3年7月3日
官方来源

青海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撤县设市的请示》(青政〔2010〕6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玉树县,设立县级玉树市,以原玉树县的行政区域为玉树市的行政区域。玉树市人民政府驻结古镇结古大道199号。玉树市由玉树藏族自治州管辖。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民政部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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