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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三水县设立三水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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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三水县设立三水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3〕6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3年3月29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年/第6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3年第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三年一月四日《关于三水县改为县级市建制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三水县,设立三水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三水县的行政区域为三水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编制。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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