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湛江市郊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和更名的批复
外观
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湛江市郊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和更名的批复 民行批〔1994〕1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4年10月10日 |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四年七月二日《关于湛江市郊区政府迁移驻地和更名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湛江市郊区人民政府驻地由霞山区迁至麻章镇,郊区名称更名为麻章区。
民政部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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