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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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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函〔2003〕7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03年4月17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年/第25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2003年第2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苏政发〔2002〕151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洛社镇迁至堰桥镇。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

民政部
二〇〇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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