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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江西省萍乡市城关区更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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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江西省萍乡市城关区更名的批复
民行批〔1993〕1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3年5月18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年/第9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3年第9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关于将我省萍乡市城关区更名为安源区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萍乡市城关区更名为安源区。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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