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河北省完县更名为顺平县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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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河北省完县更名为顺平县的批复
民行批〔1993〕1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3年5月20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年/第9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3年第9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关于将完县更名为顺平县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完县更名为顺平县。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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