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福建省撤销福鼎县设立福鼎市的批复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民政部关于福建省撤销福鼎县设立福鼎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5〕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5年10月13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关于撤销福鼎县设立福鼎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福鼎县,设立福鼎市(县级),以原福鼎县的行政区域为福鼎市的行政区域。

民政部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三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