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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辽宁省抚顺市露天区更名为东洲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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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辽宁省抚顺市露天区更名为东洲区的批复
民行批〔1999〕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9年6月16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年/第5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2000年第5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抚顺市露天区更名为东洲区的请示》(辽政〔1998〕21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抚顺市露天区更名为东洲区。

民政部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六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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