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黑龙江省调整五大连池市和德都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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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黑龙江省调整五大连池市和德都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民行批〔1996〕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6年1月31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6年/第5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6年第5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八日《关于调整五大连池市和德都县行政区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德都县和五大连池市合并,即撤销德都县,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五大连池市,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驻地迁至原德都县政府驻地青山镇。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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