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铁路列车驾驶人员检定委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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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铁路列车驾驶人员检定委托办法
沿革
制定机关:中华民国交通部命令

  1.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50085033号令订定发布全文 18 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2. 中华民国九十七年六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70085039号令修正发布第 2~4、13 条条文;并增订第 6-1 条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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