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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铁路列车驾驶人员检定给证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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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铁路列车驾驶人员检定给证管理规则
沿革
制定机关:中华民国交通部

  1.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七月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50085042号令订定发布全文 22 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2. 中华民国九十七年六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70085038号令修正发布第 2、10、12、14、20 条条文;并增订第 5-1、6-1、9-1、11-1、12-1 条条文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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