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的通知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
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8〕12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 12 月 28 日

浙江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 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突出浙江特色、扬长补短、重点突破、远近结合、综合施策,紧盯沿海主要港区、年货运量 150 万吨以上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运量且单一货种集中的县(市、区),大力发展铁路支线、专用线和内河航运,积极发展江海、海河、海铁等多式联运,全力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公转铁”,做大航空快递物流规模,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支撑。

(二)主要目标。通过 5 年努力,全省内河水运瓶颈全面打通,沿海主要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和重点物流园区铁路支线加快接入,机场枢纽运输能力大幅提升,物流站场体系健全完善,基本建成高效便捷的综合运输网络,实现货运结构明显优化、社会物流降本增效,打造绿色交通发展先行区。

到2020年,重点货种、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水路、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港口铁路集疏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与 2017 年相比,铁路货运量增加 800 万吨、增长 20%,水路货运量增加 1.7 亿吨、增长 12%,航空货邮吞吐量增加 30 万吨、增长 37%,沿海港口大宗货物公路运量减少 1000 万吨,实现主要大宗货物“公转水” 1000 万吨、“公转铁” 300 万吨。江海联运量达到 3.5 亿吨,海河联运量达到 4000 万吨,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达到 100 万标箱,空铁联运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进一步拓展水路运输优势

(一)优化内河水运网络。以京杭运河、杭甬运河、钱塘江中上游“两河一江”为重点,完善高等级航道网络。重点推进京杭运河、杭平申线、长湖申线西延等项目,完成钱塘江中上游航运开发,着力破除杭甬运河宁波段瓶颈,加快曹娥江航道整治,推进瓯江航运开发和航区调整。到 2020 年,全省高等级航道网规划航道达标率达到 80% 以上。在金华市、衢州市等钱塘江中上游沿线区域规划建设一批内河码头作业区,推进京杭运河二通道沿线区域同步建设物流园区。(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港集团,有关市政府)

(二)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加快建设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整治沿线净高不达标桥梁,推进杭甬运河集装箱适航运输。提升嘉兴港集装箱接卸通过能力,重点建设乍浦港区集装箱码头、内河港池Ⅱ区等泊位。加快内河集装箱船型标准化改造,推广应用三层集装箱船型。引导浙北、钱塘江中上游和瓯江沿线地区适箱货物“散改集”,完善集装箱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优化过闸流程。(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港集团,有关市政府)

(三)引导大宗货物水水中转。充分发挥嘉兴港海河联运煤炭专用码头作用,提升改造杭平申线黄姑塘支线。谋划建设舟山六横煤炭中转储运基地二期、乐清湾 C 区散货码头等项目。着力畅通沿海港口至周边供热、钢铁、水泥、化工等大型工矿企业的水路通道,推动煤炭、水泥熟料、粮食等大宗货物海河联运。加密开行宁波舟山港至温州港、台州港的海运支线,引导沿海大宗货物由海上运输转移。到 2020 年,杭嘉湖绍等浙北地区基本实现公路运煤转由水路运输,沿海港口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改由水运或铁路运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集团、省海港集团,有关市政府)(四)做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编制实施江海联运服务长江经济带方案。加快建设小洋山北侧集装箱江海联运支线码头,推进双屿门、黄泽山、鱼山等进港航道及锚地项目。积极布局长江沿线码头,扩大长江干线至宁波舟山港江海直达干散货船规模和航线,推广应用特定航线江海直达集装箱船、商品汽车滚装船等船型,加快打造宁波舟山港至长江沿线重要节点城市港口的运输船队。建设矿石、油品等大宗商品储运加工交易基地,提升现代航运服务能力,形成以水水中转为特色的大宗商品及集装箱中转运输体系。到 2020 年,宁波舟山港集装箱水水中转达到 840 万标箱。积极推进宁波舟山港至温州、台州和长江沿线地区等的天然气管道,以及外钓—鱼山—黄泽山输油管道建设,推动宁波舟山港油气管道线接入全省成品油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港集团,宁波市、舟山市政府)

(五)创新港产城协同发展模式。促进大型工矿、物流企业与港航发展有机融合,推广“内河码头+配套园区+物流服务”模式,重点提升综合货运枢纽功能,吸引原材料加工制造企业、大宗物资消耗企业、能源基地等沿河沿江布局。(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政府)

三、着力补齐铁路货运短板

(一)提升干线铁路运输能力。规划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环杭州湾及沿海货运铁路通道,重点推进金甬、金台、衢宁等干线铁路项目,加快金温、金千铁路电气化改造,谋划新建杭甬货运通道。提升沪杭、浙赣等既有铁路综合利用效率,实施主要编组站设施设备改造扩能。规划布局沿海高铁,释放甬台温铁路货运能力,引导沿海公路货物运输向铁路运输转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杭州铁路办事处,有关市政府)

(二)打通疏港、进企、入园“最后一公里”。加快建成穿山、头门、乐清湾等港区铁路支线,实施北仑铁路支线电气化改造并规划建设二通道,谋划推进金甬铁路梅山港区支线、甬舟铁路金塘港区支线等项目,到 2020 年,新改建港口集疏运铁路 200 公里以上。进一步简化铁路专用线接轨审核程序,支持主要码头作业区、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与铁路运营方开展合作,推进一批铁路专用线项目。鼓励新建货运干线铁路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开通配套铁路专用线,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到 2020 年,大宗货物年运输量在 150 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的铁路接入比例达到 80% 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海港集团,有关市政府)

(三)做强“金义—宁波”海铁联运。推进浙中公铁联运港、义乌口岸平台建设,健全仓储、订舱、通关等一体化功能,强化铁路金华南站与义乌西站协同。统筹宁波、义乌铁路中心货站扩能,深化义乌苏溪海铁联运枢纽站规划研究,提升中转配送能力和通关便利化水平。依托浙赣铁路和国家规划建设的衢(州)丽(江)铁路等货运网络,拓展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等的市场,扩大海铁联运箱源腹地,探索建立港口与铁路收费联动机制,打造全国海铁联运样板通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海港集团,宁波市、金华市、衢州市、义乌市政府)

(四)谋划建设危险化学品铁路物流中心。积极引导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围绕铁路货站集聚发展,促进危险化学品物流规范化管理,并逐步向铁路运输转移。以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巨化集团等为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公转铁”可行性研究,适时规划布局区域性危险化学品铁路物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化工企业接入铁路专用线。(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杭州铁路办事处,宁波市、衢州市政府)

(五)创新铁路运输组织模式。推广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等模式,率先开行萧甬铁路双层集装箱班列试点,推动金甬铁路按照双层高箱运输班列标准建设,提升通道配套设施设备保障能力。统筹利用铁路既有站场资源,打造“轨道 + 仓储配送”的铁路城市物流配送新模式。探索铁路货运场站混合开发,推动铁路货场与粮食、工矿等的大型仓储货站综合利用,促进粮食等货物运输“公转铁”。充分依托“互联网 + ”,提升货源组织效率,打造“五定”班列。鼓励铁路运输企业积极参与多式联运经营,按照一市一策、一港一策、一企一策的原则,谋划开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定制化货运班列。(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海港集团,有关市政府)

四、培育壮大航空快递物流

(一)实施空陆联运示范工程。加快建设铁路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站,引入杭绍台、沪嘉甬等高铁线路,实现“机场 + 高铁”无缝衔接。加快推动空公铁联运集装器研发应用,以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顺丰空陆联运为依托,提升在全国的航空枢纽地位,率先打造快递物流空公铁联运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机场集团,杭州市政府)

(二)打造国际性航空货运枢纽基地。统筹全省航空物流资源,优化货运机场功能布局,重点推进嘉兴机场改扩建工程,完善铁公水等多式联运设施布局,谋划打造长三角货运干线机场,努力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共享型航空物流枢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机场集团,嘉兴市政府)

(三)强化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保障。打造以数字贸易为标志的新型贸易中心,积极推进临空经济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空港物流园区等建设,大力培育航空总部、智慧物流及关联产业,发展全货机航线,拓展专线物流,提升航空物流国际化水平,补齐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短板,支撑打造“21 世纪数字丝绸之路”战略门户。(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机场集团,有关市政府)

五、加大公路货运治理力度

(一)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各市政府加快公布重点货源单位清单,纳入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范围,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全面落实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推动治超信息共享,实施溯源管理和责任追究,依法稳步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实施非现场执法异地处罚。全面推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和违法失信清单制度,严格执行“一超四罚”等措施。充分利用经济杠杆,研究实施对超限超载货车惩罚性措施。到 2020 年底,高速公路货车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 0.5%,普通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

(二)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加强营运车辆排查和现场执法监管,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指导推进中置轴汽车列车示范运行,推广应用轻量化挂车。(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

六、推动多式联运市场发展

(一)组建运营市场主体联盟。以破除市场壁垒、促进物流链整合为目标,加快组建以省属大型国有交通企业、民营领军企业为主体,各环节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运营商联盟。探索组建快递物流空公铁多式联运联盟、公铁水多式联运联盟。支持货运市场企业通过整合、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形成有利于“四港”联动发展的市场化机制。(责任单位:省交通集团、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杭州铁路办事处)

(二)培育龙头企业和重点物流园区。鼓励港航、铁路等运营主体深化业务合作,提升跨运输方式货运组织能力,形成一批以港口为核心的多式联运龙头企业。重点支持省内海港龙头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整合相关长江港航和货运铁路资源,做大江海、海铁联运市场。加快推进重点物流园区衔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海港集团,有关市政府)

(三)强化联运服务规则衔接。推进航运、港口、铁路企业在票据单证格式、运价计费规则、货类品名代码、包装与装载要求、安全管理制度、货物交接服务规范、保价保险理赔标准、责任识别等方面有效衔接。加强浙江、宁波两个电子口岸平台合作,强化杭州市、宁波市通关便利化协作,推动多式联运与通关、检验检疫、退税、结汇等一体化服务,形成有利于“门到门”全运输链组织的服务规则,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模式。(责任单位:省口岸办、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海港集团)

(四)健全联运市场价格机制。鼓励多式联运经营企业结合市场供求与竞争形势变化、经营成本等因素合理协商定价,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提高联运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支持企业间以资本、产品、信息等为纽带,开展全程物流服务,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全程一个费率的多式联运价格机制。(责任单位:省交通集团、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杭州铁路办事处)

(五)加快公共信息交换共享。整合综合运输信息资源,推进以多式联运为重点的物流全过程信息链建设。加快业务单证电子化,促进港口、铁路、机场、园区、海关信息互认共享,打造全程可视化服务,实现与货主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运营主体无缝衔接。以宁波舟山港物流信息互联应用为核心,推进舟山江海联运中心与长江沿线港口、义乌—宁波海铁联运集装箱状态信息的互联等项目。到 2020 年底,基本实现江海、海河、海铁联运信息交换共享。(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杭州铁路办事处、省交通集团、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有关市政府)

七、大力发展城市绿色配送

(一)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着力提升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比重。到 2020 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超过 80%。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港口、机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将综合供能服务站和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鼓励电动车充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设施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杭州铁路办事处、省交通集团、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各市政府)

(二)推进城市绿色配送示范。积极引导杭州、宁波、义乌等城市规划建设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完善干支线衔接型货运枢纽、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和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创新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快建成一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政府)

八、强化政策保障和动态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协调解决运输结构调整的重大问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审议并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各市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协调机制,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政府)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强规划引领,研究编制全省综合运输物流规划和“四港”联动工作方案。制定运输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清单,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并纳入省重点项目库,在用地用海及资金等方面优先保障。组织编制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方案,保障用地指标。落实海河、海铁、江海联运发展政策,引导各地出台配套政策对多式联运企业按规定给予土地优惠、资金补助等支持。鼓励多式联运装备设施技术研发,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支持。研究降低船舶过闸、港口装卸、公路短驳等的收费标准,鼓励实行以电养航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海港集团,有关市政府)

(三)严格动态评估。2019 年 2 月底前,各市政府根据运输结构调整计划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研究提出分年度具体工作及项目计划。2019 年起,对各责任主体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评估,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政府)

(四)抓好示范引领和宣传。聚焦关键领域和环节,谋划实施一批促进运输结构调整的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带动全局工作有序开展。加大宣传报道、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秩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