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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西判官高越可检校水部郎中赐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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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西判官高越可检校水部郎中赐紫制
作者:徐铉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879

敕:王者之建藩辅也,必命重臣以临之,又择贤士以佐之。政成当迁,留而增秩,古之制也。高越以儒学淹雅,见称于时。顷自南宫,直于东观,笔削之言方励,弓旌之礼是求。从事大邦,率多婉画。有嘉令望,爰属庆恩。俾假正郎,仍纡紫绶。服我加等之命,无懈尽规之心。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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