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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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公告〔2018〕33 号 2018年4月28日 发布机关: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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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终止认证决定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中止认证决定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知书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过通知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认证通知书
1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规范改进通知书
12.海关信用管理法律文书签收单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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