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参崴出兵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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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参崴出兵宣言
中华民国
国务总理段祺瑞外交总长陆徵祥内务总长钱能训财政交通总长曹如霖
陆军总长段芝贵海军总长刘冠雄司法总长朱深教育总长傅增湘农商总长田文烈
中华民国7年(1918年)8月24日
1918年8月24日
公布于政府公报八月二十五日第四百二十二号
本作品收录于《政府公报 (民国7年8月25日)

  中华民国政府。与俄国境界毗连。邦交敦睦。现在俄乱未已。政情混沌。中欧各国。乘此时机。益加压迫。其势力逐渐东侵。而西伯利亚多数德奥武装俘虏。混入其间。并阻止乞开斯拉夫军之东进。势力渐盛。查乞开斯拉夫军。与联合国宗旨素同。休戚相关。民国政府。对于俄国及俄国人民之邻谊。势难坐视。该军感受压迫。致其建国之夙志。不能早偿。爰本合众国政府之创议。特派相当军队。出兵崴埠。与联合各国。取一致之行动。前项出兵。民国政府。纯为赞同联合各友邦仗义之举动。及尊重俄国领土及其主权起见。对于国内政策。丝毫不加干涉。将来目的完成。所有派出军队。即应撤退。特此宣言。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至民国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报》(北洋政府)。依据《大清著作权律》第三十一条,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不适用著作权保护,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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