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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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三 适用于货品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双方防卫措施 |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 附件四 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2010年6月29日 |
附件五 适用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的服务提供者定义 |
台湾方面非金融服务业的开放承诺
[编辑]服务提供模式:(1)跨境提供服务(2)境外消费(3)商业据点呈现
行业或次行业别 | 市场开放承诺 | 其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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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服务业 | ||
C.研究与发展服务业(CPC 851、852、853)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研究与发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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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其他商业服务业 (s)会议服务业(CPC87909*) -*指为会议或类似事件提供计画、组织、管理及行销等营业性活动(包括外烩及饮料服务)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会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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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其他商业服务业 (s)展览服务业(CPC87909) -限合办之专业展览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会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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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其他商业服务业 (s)展览服务业(CPC87909) -限合办之专业展览 |
允许大陆企业、事业单位、与会展相关之团体或基金会等来台从事与台湾会展产业之企业或公会、商会、协会等团体合办之专业 展览,惟须符合相关规定。 | |
F.其他商业服务业 (t)其他 v.特制品设计服务业(CPC87907) -凡从事室内设计以外专门设计服务之行业均属之,如服装、珠宝、家具等商品及其他个人或家庭物品之设计、视觉传达(平面)设计及包装设计等服务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特制品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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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讯服务业 | ||
D.视听服务业 (b)电影放映服务业 -华语电影片和合拍电影片 |
根据大陆有关规定设立的制片单位所拍摄、符合台湾相关规定所定义之大陆电影片,经台湾主管机关审查通过后,每年以10部为限,可在台湾商业发行映演,并应符合大陆电影片进入台湾发行映演相关规定。 | |
四、配销服务业 | ||
A.经纪商服务业(活动物除外) (CPC 621) -凡以按次计费或式,从事有形商品买卖居间说合而收取佣金之行业均属之。经由网际网路从事商品经纪亦归入本类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经纪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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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娱乐、文化及运动服务业(视听服务业除外) | ||
D.运动及其他娱乐服务业(CPC 96411、96412、96419)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运动休闲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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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空运服务业 | ||
(c)电脑订位系统[2]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大陆服务提供者在台湾以独资、合资、合伙及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立商业据点,提供电脑订位系统服务。 |
台湾方面金融服务业的开放承诺
[编辑]行业别名称 | 具体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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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不包括证券期货和保险) | 大陆的银行经许可在台湾设立代表人办事处且满1年,可申请在台湾设立分行。 |
大陆方面非金融服务部门的开放承诺
[编辑]服务提供模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开放承诺 | 其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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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服务 | ||
A.专业服务 b.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CPC862)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除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的内容外,不作承诺。 |
允许台湾会计师事务所在大陆临时开展审计业务时申请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年。 |
B.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 b.软件实施服务(CPC842)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的基础上,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企业,提供软件实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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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 c.数据处理服务(CPC843,不包括CPC8439)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的基础上,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企业,提供数据处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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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研究和开发服务-自然科学和工程学的研究和实验开发服务(CPC8510)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提供自然科学和工程学的研究和实验开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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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其它商业服务 s.会议服务(CPC87909)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的基础上,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企业,提供会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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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其他商业服务-专业设计服务(CPC87907)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提供专业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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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讯服务 | ||
D.视听服务 -录像的分销服务,包括娱乐软件及(CPC83202) -录音制品分销服务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除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的内容外,不作承诺。 |
根据台湾有关规定设立或建立的制片单位所拍摄的、拥有50%以上的电影片著作权的华语电影片经大陆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不受进口配额限制在大陆发行放映。该电影片主要工作人员组别[4]中台湾居民应占该组别整体员工数目的50%以上。 |
8、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除专业服务中所列以外) | ||
A.医院服务(CPC9311) | (1)不作承诺 (2)不作承诺 (3)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 |
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医院;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设立独资医院[5]。 |
11、运输服务 | ||
C.航空运输服务 d.飞机的维修和保养服务[6](CPC8868) |
(1)不作承诺[7] (2)没有限制 (3)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的基础上,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或合资形式投资大陆航空器维修领域,台湾服务提供者必须为法人或多个台湾服务提供者共同投资时其主要投资者必须为法人。 |
大陆方面金融服务部门的开放承诺
[编辑]部门名称 | 具体承诺 |
保险及其相关服务 | 允许台湾保险公司经过整合或战略合并组成的集团,参照外资保险公司市场准入条件(集团总资产50亿美元以上,其中任何一家台湾保险公司的经营历史在 30年以上,且其中任何一家台湾保险公司在大陆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申请进入大陆市场。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不包括证券期货和保险) | 1.台湾的银行比照大陆“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大陆申请设立独资银行或分行(非独资银行下属分行),提出申请前应在大陆已经设立代表处1年以上。 2.台湾的银行在大陆的营业性机构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提出申请前在大陆开业2年以上且提出申请前1年盈利。 3.台湾的银行在大陆的营业性机构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经营在大陆的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提出申请前在大陆开业1年以上且提出申请前1年盈利。 |
证券、期货及其相关服务 | 1.对符合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申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给予适当便利。 2.尽快将台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列入大陆允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所名单。 3.简化台湾证券从业人员在大陆申请从业人员资格和取得执业资格的相关程序。 |
- ↑ 行业分类使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行业分类(GNS/W/120),行业的内容参照联合国中央产品分类暂行版(CPC, United Nations 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 ST/ESA/STAT/SER.M/77)。
- ↑ 适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空运服务业附则’”的定义。
- ↑ 部门分类使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部门分类(GNS/W/120),部门的内容参考相应的联合国临时中央产品分类(CPC, United Nations 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 ST/ESA/STAT/SER.M/77)。
- ↑ 主要工作人员组别包括导演、编剧、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监制、摄影师、剪接师、美术指导、服装设计、动作/武术指导、以及原创音乐。
- ↑ 应符合大陆关于外商投资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医院的有关规定。
- ↑ 适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空运服务的附件’”的定义。
- ↑ 由于缺乏技术可行性,因此不作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