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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江行寄诸旧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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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江行寄诸旧识
作者:黄道周 明朝


涉江采芙蓉,逾湘采兰芷。
岂不畏鱼龙,所爱贻君子。
芙蓉未吐华,兰芷未抽英。
岂不畏江寒,所爱清且盈。
江湖既翻覆,兰芷伤寂寞。
美人行无家,牵罗补茅屋。
桂楫改为薪,兰舟贸为炊。
君子相捐唐,野水渐车帷。
柚橘虽芸芳,化为葹与薋。
览镜炤绿苔,一日刊双
中年既如此,薄暮安所依。
然香涛江神,褰裳拜湘女。
兰菊生春秋,天地变寒暑。
岂有菡萏身,独与淖泥语。
拔身谢七襄,尺布犹当织。
莹莹自楡间,黄姑旧相识。
下为望君山,上为支机石。
精诚石可穿,风涛何太迫。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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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3. 中华民国94年(2005年)4月15日,中华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慧财产局解释令函存档)也认为仅对古文加标点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权。

另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句读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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