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令王妻为妃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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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令王妻为妃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5

准令王妻为妃,文武官及国公妻为夫人。母加太字,一人有官及爵者,听从高叙。但王者名器,殊恩或颁异姓,妻合从夫受秩。甲令更无别条,率循旧章,须依往例。自今已后,郡嗣及异姓王,母妻并宜准令为妃。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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