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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论 (苏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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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论
作者:苏辙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历代论》和《颍滨文钞/08

天下利害,不难知也。士大夫心平而气定,高不为名所眩,下不为利所怵者,类能知之。人主生于深宫,其闻天下事至鲜矣,知其一不达其二,见其利不睹其害,而好名贪利之臣,探其情而逢其恶,则利害之实乱矣。汉武帝即位三年,年未二十,闽、越举兵围东瓯。东瓯告急,帝问太尉田蚡。蚡曰:“越人相攻,其常事耳,又数反复,不足烦中国往救。”帝使严助难蚡曰:“特患力不能救,德不能复。诚能,何故弃之?小国以穷困来告急,天子不救,尚何所诉!”帝诎蚡议,而使助持节发会稽兵救之。自是征南越,伐朝鲜,讨西南夷,兵革之祸加于四夷矣。后二年,匈奴请和亲,大行王恢请击之,御史大夫韩安国请许其和,帝从安国议矣。明年,马邑豪聂壹因恢言:“匈奴初和亲,亲信边,可诱以利致之,伏兵袭击,必破之道也。”帝命公卿议之,安国、恢往反议甚苦。帝从恢议,使聂壹卖马邑城以诱单于。单于觉之而去,兵出无功。自是匈奴犯边,终武帝无宁岁,天下几至大乱。此二者,田蚡、韩安国皆知非,而迫于利口,不能自伸。武帝志求功名,不究利害之实,而遽从之。及其晚岁,祸灾并起,外则黔首耗散,内则骨肉相贼杀,虽悔过自咎,而事已不救矣。然严助以交通淮南,张汤论杀之。王恢以不击匈奴,亦坐弃市。二人皆罪不至死,而不免大戮,岂非首祸致罪,天之所不赦故耶!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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