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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安平公兖州奏杜胜等四人充判官状·卢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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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安平公兖州奏杜胜等四人充判官状·卢泾
作者:李商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772

右件官博涉典经,该核流略,自鲁壁所坏,汲冢之藏,三箧能知,五车尽究。加之文采,兼以器能。前者为臣属寮,常在州推狱,明断而不容吏黠,哀矜而莫有人冤。今者团练之司,稽巡是切,直思奖效,非敢用情,伏请依资赐授法官,充臣部团练巡官。

以前件状如前。伏以长人者必以吏分劳逸,开幕者亦用士为轻重,若不树人,何以报国?况臣素无勋效,谬窃宠荣,至于贤才,敢吝筐篚?前件官并推宾彦,堪赞藩条,伏希殊私,尽允诚请。谨录奏闻,伏听敕旨。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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