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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在为母丧宜依古礼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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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在为母丧宜依古礼敕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14

惟周公制礼,当历代不刊,况子夏为传,乃孔门所受。格条之内,有父在为母齐缞三年,此有为而为,非尊严之义。与其改作,不如师古,诸服纪宜一依丧服文。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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