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民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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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民忠告
作者:张养浩 

辑者:刘放生
《牧民忠告》(元) 张养浩 撰,刘放生 标点

张养浩(1270——1329)字希盈,号云庄,济南历城人,初任东平学士,后授堂邑县尹,在官十年,颇有政绩,至大间,拜监察御史,奏时政万言,大忤时相,罢职遁去,延祜初年,以礼部侍郎知贡举,又升礼部尚书。至治初,参议中书省事。天历二年(1329),陜西大旱,特拜陜西行台中丞,卒于任。

牧民忠告》是张养浩任县令时写的,内容包括从受命上任到离职休养共十个方面、七十四项做事做人的方法,是我国牧令中较务完整的述职报告。之后,凡有志于为官的学士,无不从中吸取适合时宜的精神养料。现全文录入,只就正文中的生僻字句稍加注解,标题依旧不变。

一、拜命第一[编辑]

1、省己

命下之日,则拊心自省:有何勋阀行能,膺兹异数?苟要其廪禄,假其威权,惟济己私,靡思报国,天监伊迩,将不汝容。夫受人直而怠其工,儋人爵而旷其事,己则逸矣,如公道何?如百姓何?[1]

2、克性之偏

夫及物之心,人孰不有,第材质强劣,有所不同。苟即其所短而痛自克治,则官无难为,事无不集者矣。弛缓克之以敏,浮薄克之以庄,率略克之以详,烦苛克之以大体。苟不度所任,一循己之偏而处之,鲜有不败者矣。古人佩弦佩韦,亦皆此意。今人往往读书无益,莅官不才者,皆由狃于习而不知痛自克治故也。[2]

3、戒贪

普天率土,生人无穷也,然受国宠灵而为民司牧者,能几何人?既受命以牧斯民矣,而不能守公廉之心,是自不爱也,宁不为世所诮耶!况一身之微,所享能几,厥心溪壑,适以自贼。一或罪及,上孤国恩,中贻亲辱,下使乡邻朋友蒙诟包羞,虽任累千金,不足以偿一夕缧绁之苦。与其戚于已败,曷若严于未然。嗟尔有官,所宜深戒。[3]

4、民职不宜滥授

今选官者大率重内而轻外,殊不知汉宣帝所以富民,唐太宗所以家给人足,皆由重牧民之长故也。呜呼!牧民之长,其重若此,乃泛焉而选,懵焉而授,奚为不是虑也哉![4]

5、心诚爱民智无不及

赤子之生,无有知识,然母之者常先意得其所欲焉。其理无他,诚然而已矣。诚生爱,爱生智。惟其诚,故爱无不周;惟其爱,故智无不及。吏之于民,与是奚异哉?诚有子民之心,则不患其才智之不及矣。[5]

6、法律为师

吏人盖以法律为师也。魏相所以望隆当世者,汉家典故无所不悉也。凡学仕者,经史之馀,若国朝以来典章文物,亦须备考详观,一旦入官,庶不为俗吏所迂也。[6]

二、上任第二[编辑]

7、事不预知难以应卒

比入其境,民瘼轻重,吏弊深浅,前官良否,强宗有无,控诉之人多与寡,皆须尽心询访也。至则远居数舍,召掌之者,语其详,疏其概,先得其情,下车之日,参考以断。若素无所备,卒然至部,听讼之际,百姓聚观,一语乖张,则必贻笑阖境。况民心易动,尤在厥初,初焉无以厌服其心,后虽有为,亦将奚信。不然,受其讼而翼日理之亦可。殆不宜轻率应答,使士民失望也。[7]

8、受谒

诸执事参谒,不可默然无一言。第曰:“误蒙国恩,托兹重寄,芒背汗颜,期与诸君涤虑洗心,以宣大化也。汝或馀违,国有常宪,非所敢私,诸君其慎之。”[8]

9、治官如治家

治官如治家,古人尝有是训矣。盖一家之事,无缓急巨细,皆所当知;有所不知,则有所不治也。况牧民之长,百责所丛,若庠序,若传置,若仓廥,若囹圄,若沟洫,若桥障,凡所司者甚众也。相时度力,弊者葺之,污者洁之,堙者疏之,缺者补之,旧所无有者经营之。若曰:“彼之不修,何预我事,瞬夕代去,自苦奚为!”此念一萌,则庶务皆堕矣。前辈谓:“公家之务,一毫不尽其心,即为苟禄,获罪于天。”[9]

10、瘴说

昔人有欲之官而恶其地之瘴者。或释之曰:“瘴之为害,不特地也,仕亦有瘴也。急催暴敛,剥下奉上,此租赋之瘴;深文以逞,良恶不白,此刑狱之瘴;侵牟民利,以实私储,此货财之瘴;攻金攻木,崇饰车服,此工役之瘴;盛拣姬妾,以娱声色,此帷薄之瘴也。有一于此,无间远迩,民怨神怒,无疾者必有疾,而有疾者必死也。”昔元城刘先生处瘴海而神观愈强,是知地之瘴者未必能死人,而能死人者常在乎仕瘴也。虑彼而不虑此,不亦左乎?故馀具载其言,以为授官惮远避难者之戒。[10]

11、禁家人侵渔

居官所以不能清白者,率由家人喜奢好侈使然也。中既不给,其势必当取于人,或营利以侵民,或因讼而纳贿,或名假贷,或托姻属,宴馈征逐,通室无禁,以致动相掣肘,威无所施。己虽日昌,民则日瘁,己虽日欢,民则日怨。由是而坐败辱者,盖骈首骊踵也。呜呼!使为妻妾而为之,则妻妾不能我救也;使为子孙而为之,则子孙不能我救也;使为朋友而为之,则朋友不能我救也。妻妾、子孙、朋友皆不能我救也,曷若廉勤乃职,而自为之为愈也哉!盖自为虽阖门恒淡泊,而安荣及子孙;为人虽欢然如可乐,而祸患生几席也。二者之间,非真知深悟者,未易与言。有官君子,其审择焉。[11]

12、告庙

故事:牧民官既上,必告境内所当祀之神,宜以不贿自为誓,庶坚其迁善之心焉。尔后虽欲转移,亦必有所畏而不敢。[12]

三、听讼第三[编辑]

13、察情

人不能独处,必资众以遂其生。众以相资,此讼之所从起也。故圣人作《易》,以“讼”继“师”,其示警固深矣。夫善听讼者,必先察其情;欲察其情,必先审其辞。其情直,其辞直;其情曲,其辞曲。政使强直其辞,而其情则必自相矛盾,从而诘之,诚伪见矣。《周礼》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固不外乎此。然圣人谓:“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盖听讼者折衷于已然,苟公其心,人皆可能也;无讼者救过于未然,非以德化民,何由及此?呜呼!凡牧民者,其勿恃能听讼为德也。[13]

14、弭讼

起讼有原书,讼牒者是也。盖蚩蚩之氓暗于刑宪,书讼者诚能开之以枉直,而晓之以利害,鲜有不愧服,两释而退者。惟其心利于所获,含糊其是非,阳解而阴嗾,左纵而右擒,舞智弄民,不厌不已,所以厥今吏按情伪混淆,莫之能信者,盖职乎此也。大抵一方之讼,宜择一二老成炼事者使书之,月比而季考,酌其功过而加赏罚焉。若夫殴詈假质,凡不切之讼,听其从宜谕遣之;谕之而不伏,乃达于官;终无悛心,律以三尺。如此则讼源可清,而民间浇薄之俗庶几乎复归于厚矣。[14]

15、勿听谗

健讼者理或不胜,则往往诬其敌尝谤官长也。听之者当平心易气,置谤言于事外,惟核其实而遣之,庶不堕奸民计中矣。[15]

16、亲族之讼宜缓

亲族相讼,宜徐而不宜亟,宜宽而不宜猛。徐则或误其非。猛则益滋其恶。第下其里中开谕之,斯得体矣。

17、别强弱

世俗之情,强者欺弱,富者吞贫,众者暴寡,在官者多凌无势之人。听讼之际,不可不察。

18、待问者勿停留

昔尝使外,所过州县,待问者云集乎门,每病焉。乃命一能吏簿其所告,而日省之,而日遣之。不浃旬,则讼庭阒然矣。[16]

19、会问

讼有相约而问者,不可乘一时之忿擅加搒掠也。若释道,若兵卒,诸不隶所部者是已。[17]

20、妖言

民有妖言惑众者,则当假以别罪而罪之。如有妄书,取而火之,则厥迹灭矣。勿使蔓为大狱,延祸无辜。[18]

21、民病如己病

民之有讼,如己有讼;民之流亡,如己流亡;民在缧绁,如己在缧绁;民陷水火,如己陷水火。凡民疾苦,皆如己疾苦也,虽欲因仍[19],可得乎?

22、移听

近年司宪受词讼,往往檄州郡官代听之。代听者不可承望风旨,邀宠一时,使人茹枉受刑,而靡恤阴理。[20]

四、御下第四[编辑]

23、御吏

吏佐官治事,其人不可缺,而其势最亲。惟其亲故,久而必至无所畏;惟其不可缺故,久而必至为奸。此当今之通病也。欲其有所畏,则莫若自严;欲其不为奸,则莫若详视其案也。所谓自严者,非厉声色也,绝其馈遗而已矣。所谓详视其案者,非吹毛求疵也,理其纲领而已矣。盖天下之事无有巨细,皆资案牍以行焉,少不经心,则奸伪随出。大抵使不忍欺为上,不能欺次之,不敢欺又次之。夫以善感人者,非圣人不能,故前辈谓:“不忍欺在德,不能欺在明,不敢欺在威。”于斯三者,度己所能而处之,庶不为彼所侮矣。[21]

24、约束

诸吏曹勿使纵游民间,纳交富室,以泄官事,以来讼端,以启幸门也。暇则召集讲经读律,多方羁縻之,则自然不横矣。[22]

25、待徒隶

皂卒徒隶,非公故勿与语,非公遣勿使与民相往来。若辈小人,威以莅之,犹恐为患,一或解严,必百无忌惮矣。[23]

26、省事

为治之道,其要莫如省心。心省则事省,事省则民安,民安则吏无所资。一或纷然,上下胥罹其扰也。然事亦有必不能省者,则又在夫措画堤防之术何如耳。古人谓:“多算胜少算,少算胜无算。”不特用兵为然,一役之修,一宴之设,一狱之兴,诚能思虑周详,繁略毕举,则民之受赐不浅矣。某尝为县,胥吏辈春则追农以报农桑,夏则檄尉以练卒伍,秋则会社以检义粮,冬则赋刍以饲尚马,其它若逃兵、亡户、逸盗及积年逋税之民,动集百馀,不贿不释。某见其然,常挥牍不为署。暇则将一二谨厚吏,亲诣其地而按之,可拟者拟,可行者行。由是一切惟以信版集事,吏人失志,百姓获安。至今旁郡以为例。[24]

27、威严

小而为一邑,大而为天下,赏罚明,则不烦声色而威令自行。人徒知治民之难,而不知治吏为尤难。盖吏与官比,诡诈易生。民远于官,不能知理法,误然而犯,宜若可矜。吏则日处法律中,非不知也,小过不惩,必为大患,无所忌惮矣。尝闻:治民如治目,拨触之则益昏;治吏如治齿牙,剔漱之则益利。《传》曰:“威克厥爱允济,爱克厥威允罔。”功法此而行,断不至于难治矣。[25]

五、宣化第五[编辑]

28、先劳

古之为政者,身任其劳,而贻百姓以安。今之为政者,身享其安,而贻百姓以劳。己劳则民逸,己逸则民劳,此必然之理也。惮一己之劳,而使阖境之民不靖,仁人君子其忍尔乎?昔子路问政,而圣人告以“先之劳之,无倦”。呜呼!此真万世为政之格言也欤![26]

29、申旧制

朝廷德泽,牧民者多屯而不能宣布。我朝自世祖皇帝迨今数十百年,列圣相承,何善不施,何弊不治?凡所以保国顺民者,讨论靡遣,所谓文武之道,布在方册。但有司寖废而不为申明,遂为坠典。苟能揭而行之,则不待他求而治道备矣。[27]

30、明纲常

欲先教化,去其斁教悖化者,则善类兴矣。近年子叛其父,妻离其夫,妇姑勃蹊,昆弟侮阋,奴不受主命,冠屦倒置者,比比皆然。凡若此者,不必其来告,当风乡长恒纠,其尤甚者,谕众而严决之,则自𢥠然改行矣。[28]

31、勉学

学校乃风化之本,俗吏多忽焉不以为务,是不知天秩民彝,一切治道,胥此焉出。暇则率僚采以观讲习,或生徒有未济,廪饩有未充,祭物有未完,教养有未至,激劝有未周,皆敦笃以成之。久则弦诵之声作,而礼义之俗可兴矣。[29]

32、劝农

农之勤惰,一岁之苦乐系焉,其所当为,有不待劝焉者。时因行治,视其辍工废业者切责之,远近闻之,必知自励也。常见世之劝农者,先期以告,鸠酒食,候郊原,将迎奔走,络绎无宁,盖数日骚然也。至则胥吏、童卒杂然而生威,赂遗征取,下及鸡豚。名为劝之,其实扰之;名为优之,其实劳之。嗟夫!劝农之道无他也,勿夺其时而已矣。繁文末节,当为略之。[30]

33、服远

或问:“远方獠民,巢居溪洞,猛不能詟,宽不能怀,喜则人,怒则兽,欲宣朝廷德泽,若之何而可?”馀曰:“物之凶狠,无虎狼若也,然使之左右前后,惟吾之听者,得其制之之术也。夫克刚莫若柔,治繁莫如简。且彼之所以反侧不恒者,亦必有由矣。或贪其财,或蹙其境,或俘其子女,或蔑其官属,以致蚁结蜂屯,肆其酷毒。苟安之而不扰,外之而无所事,虽欲忿然,无自而发。政使或尔,但严守己界,恬不与校,久而彼自驯伏矣。况彼兵一动,守土者非有上命,坐视而不敢前,比许追袭,则已雉兔逃而禽鸟散矣。由是而论,安静不竞者为上,恬无所求者次之,邀功生事,妄开边衅,斯为下矣。”官于远方者,尚监于兹。[31]

34、恤鳏寡

鳏寡孤独,王政所先,圣人所深悯,其聚居之所,日暇则亲慰之,或遣人省视。若衣粮,若药饵[32],官不时给者,纠治[33]之。

35、戢强

或谓:“民有豪强,则不能致治。”是殆为贪邪之吏而发也。夫豪强之所以敢横者,由牧民者有以纵之也。何也?与之交私故也。苟绝其私,可不动声色而使其胆落。《语》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又曰:“不怒而民威于𫓧钺。”信哉![34]

36、示劝

诸民有旌表及学行异众者,时加存慰,为劝必多。[35]

37、毁淫祠

毁淫祠,非烛理明而信道笃者不能,非行己端而处心正者不敢。[36]

六、慎狱第六[编辑]

38、存恕

人之良,孰愿为盗也,由长民者失于教养,冻喂之极,遂至于此,要非其得已也。尝潜体其然,使父饥母寒,妻子愠见,征负旁午,疹疫交攻,万死一生,朝不逮暮,于斯时也,见利而不回者,能几何人?其或因而攘窃,不原其情,辄置诸理,婴笞关木,彼固无辞,然百需丛身,孰明其不获已哉!古人谓:“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呜呼!人能以是论囚,虽欲惨酷,亦必有所不忍矣。[37]

39、狱诘其初

狱问初情,入之常言也。盖狱之初发,犯者不暇藻饰,问者不暇锻炼,其情必真而易见,威以临之,虚心以诘之,十得七八矣。少萌姑息,则其劳将有百倍厥初者,故片言折狱,圣人惟与乎子路,其难可知矣。[38]

40、详谳

在狱之囚,吏案虽成,犹当详谳也。若酷吏锻炼而成者,虽谳之,囚不敢异辞焉。须尽辟吏卒,和颜易气,开诚心以感之,或令忠厚狱卒款曲以其情问之。如得其冤,立为辨白,不可徒拘阂吏文也。噫!奸吏无文,何所不至哉![39]

41、视尸

故事:承检尸之牒,则划时而行,重人命也。其或行焉而后时,时焉而亲莅,亲焉而不精详,罪皆不轻也。其检之之式又当遍者,筮仕者不可以不知。[40]

42、囚粮

天地之德曰好生,圣元体之,以有天下。诸在缧绁无家者,皆给之粮,惟县狱不给也。意者县奭待报之官府,故令略诘其然,而上之州。比见为州者,往往为吏之所欺,吹求不受,以致瘐死于县狱。夫罪不至死,而以己私缪杀之,不仁甚矣。为州若府者,尚深戒之。[41]

43、巡警

诘盗非难,而警盗为难;警盗非难,而使民不为盗尤难。盖天下事,先其几[42]为之则不馀,后其几为之则艰苦而无益。夫盗窃案之发也,恒出不虞,知者防于末然。其防之之术,则不广耳目,严巡逻,戒饮赌,禁游聚,或旬或月,即命尉行境的恐惧之,夫盗窃案犹鼠也,尉犹捕鼠之狸也,勤于出,鼠必伏而不动;狸怠出,则鼠必兴矣。彼为慰者,与其劳于已然,孰若警于末发之为愈?若夫使民不为盗,则又在于勤本以致富。勤斯富,富斯礼义生,礼义生,虽驱之使窃,亦必不肯为之矣。故管子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谅哉!

44、按视

狱庭时当一至也,不惟有以安众囚之心,亦使司狱卒吏辈知所警畏,而无饮博喧哗、逸而反狱[43]者,是亦先事防之之微意也。仓库同。

45、哀矜

亡友段伯英尝尹钜野,民有犯法受刑者,每为泣下。或以为过,余闻之,私自语曰:“人必有是心,然后可以语王政。且独不闻古人亦有禁人于狱寝者乎?要皆良心之所发,非过也。”

46、非纵囚

古人纵囚省亲,如期还狱者甚多,要不可以为法也。夫法者,天子之所有,而民或犯之,是犯天子之法也。而彼乃与期而纵之,是不几于弄天子之法,以掠美市恩[44]于下者乎?然出于朝廷则可,出于一己之私不可。

47、自责

教民不至,则犯禁者多,养民无术,则疾饥者众。为守与牧,而使其至此,独归咎于民,难矣哉?

七、救荒第七[编辑]

48、捕蝗

故事:蝗生境内,必驰闻于上,少淹顷刻,所坐不轻。然长民者亦须相其小大多寡,为害轻重。若遽然以闻,莅其上者群集族赴,供张征索,一境骚然,其害反甚于蝗者。其或势微种稚,则当亟率众力以图之,不必因细虞以来大难于民也。故凡居官,必先敢于负荷,而后可以有为。[45]

49、多方救赈

天所畀[46]人于富与贵者,非欲其自裕,盖将使推所有以济人之不及也。饥者食之,寒者衣之,斯不负天畀之富矣;直者举之,枉者错之,斯不负天畀之贵矣。然富贵而能若是者,其惠在人,而善则在己,名为惠人,实自惠也。故古人之有民社[47]者,或不幸而值凶荒夭扎[48]之变,视其轻重,必有术以处之。或私帑之分,或公廪之发,或扎之工役,或假以山泽,或已负蠲征募籴劝粜[49],或听民收其遗稚[50],或命医疗其疹疾,凡可以拯其生者,靡微不至。盖古人视民如子,天下末有子在难而父母坐视不救之理也。呜呼,凡牧民者,其以古之人为法。庶元彼我之间哉。

50、预备

灾异之生,常出于人之所不意。诚素有其备,虽甚灾,不足为忧也。今州郡多无委积[51];虽有之,而在上者封锢甚严,不测有虞,茫无所措手,此厥今牧民者之通患[52]也。然今所谓祗应之钱[53]者,山州僻县未曾有之,而使客[54]往还,率无枵腹[55]而过者,意必有以规画也。至于备荒之储,独未有及焉者,岂以治平之时,何遽有此,所以因仍岁月,幸满而去,不复为民远虑耶?尝闻近人为县者,教民种蔓菁[56],捣其根以为饼,大者三四斤,干而储之,后值凶年,蒸以食饥民,味甘且美,赖以活在者甚众。夫古人虑民之远如此,其肯茍且幸代,而不为民预备哉?

51、均赋

故事[57]:民之税赋,三年则第[58]按惯例其贫富而均平之。或好名未及而先为,或避谤逾期而不为,皆非也。如期行之,民受赐不浅矣。

52、祈祷

凡有祈祷,不必劳众。斋居[59]三日,以思己愆;民有冤欤?己有赃欤?政事有未善欤?报国之心有未诚欤?无则如仪行事,有则必俟追改而后祷焉。夫动天地,感鬼神,非至诚不可;纤毫之慝[60]未除,则彼此邈然矣。

53、不可奴妾流民

尝见一显官[61],于凶年市所部民子女殆数十馀人,美且壮者皆奴妾之,馀将赂时要[62]以希恩宠也。仆[63]闻而颦蹙[64]曰:“使其困备,吾治已得罪矣;又不能救,而反奴妾之,不大获罪于法耶?”故感而书之,以戒后来者。

54、救焚

民或失火,则伐鼓集众,亲莅以救之。恻隐[65]之心,人所共有,诚能鼓舞以作其气,虽仇人亦将焦头烂额[66]而相趋患难矣。

55、尚德

反风灭火,虎渡河,蝗不入境,全境之水回流,此在长民者之德何如尔,殆不可皆谓之偶然也。[67]

56、上灾异

灾异之事,则不可不闻,祥瑞虽不上,可也。

八、事长第八[编辑]

57、各守涯分

尊卑之分定,则家无逆子,国无叛臣。夫国之所以亡,家之所以败,皆由卑不有尊,而尊不能制卑之所致也。考诸历代,厥监[68]甚明。今夫上而朝廷,下而郡邑,其设官也,有长焉,有贰[69]焉,有幕属焉,有胥吏矣,各安其分而事其事,天下安有不治之哉?惟其小智自私,乖同寅[70]之义,无协恭[71]之诚,衷既不和,则所见必有不同者。或长官不知侍佐贰之礼也,或佐贰暗于事长官之道也,少见辞色,,则彼此胥失矣。若夫事例应尔[72],而所见或不同,居下者当诚其意,婉其辞,卑其容体,以开其上;若尤未允,则俟其退而语之家。人非木石,无不回之理。其或居下者有所不可为长者亦当如是晓之也。稍有所抉,虽有强纵,退而必有不堪者,日引月深,终于泄露。人见其乖忤也。谗谮之言,乘之而入。久则讼必兴,而政事隳矣。为一时之忿使同僚之心离,阖境之民不得治,则其人之褊浅[73]可知矣。古人有言:“必有忍,乃其有济。”又曰:“忍为众妙[74]之门。”旨哉。

58、宁人负我

宁人负我,无我负人,此待己之道也。天下之善,不必己出,此待人之道也。能行斯二者,于道其庶几乎?

59、处患难

凡在官者,当知荣与辱相倚伏,得与失相胜负,成与败相循环。古今未有荣而无辱,得而无失,成而无败之理也。虽天地之运,阴阳之化,物理人事,莫不皆然。处于不以道,则纤毫之宠必摇,而一唾之辱必挫矣。故君子于外物,重轻皆所不恤,顾其在我者何如尔。使其有可辱,虽不加谴,而君子恒以为不足;使其无可辱,虽置之死地,而君子恒以为有馀。历观自昔大圣大贤,不幸横罹祸患,恬然[75]不易其素[76]者,灼[77]乎此而已矣。茍惟能处荣而不能处辱,惟能安顺境而逆境则不能一朝居,欲望其临政有馀为难矣。呜呼,善观人者,其于此焉察之。

60、分谤

是非毁誉,自古为政所不能无者。是则归人,非则归己;闻誉则归人,闻毁则归己;无长无贰,处之皆当如是也。前辈云;“恩欲己出,怨将谁归?”呜呼,此真博大君子之言也。

61、以礼下人

夫能天下者,其志必高,其所至必远。昔某郡有新守,褊骜大不礼其下,常令掾属罗拜[78]于庭下。有一贤掾,初以疾在告[79],疾愈当庭参[80]。是日偶大雨,守令张伞布茅于庭下,使掾拜焉,掾恬然不动容,兴伏[81]惟谨。识者知其他日必为宰相也,后果然。

62、不可以律己之律律人

同官有过,不至害政,宜为包容。大抵律己当严,待人当恕,必欲人人同己,天下必无是理也。

九、受代第九[编辑]

63、郊迎新代

闻代者来,则避所居而郊迎之,不可以其代己也而疾之,而簿之,而不以旧政告之也。大抵天下之善,而彼犹在此,劝人为善,即己之为善也。讵[82]可惟许己为善,而不愿他人为善哉?

64、克终[83]

为政者不难于始,而难于克终也。初焉则锐,中焉则缓,末焉则废者,人之情也。慎终如始,故君子称焉。

65、不竞

尝见世之交代者,多有所争,要皆旧官不广之所致。或居其居而不徒,或专其田而不分,或匿其公物不尽以相授,使新者怀不平而无所诉,甚非士君子善后之道也。夫利之与义,势不并处,义亲则利疏,利近则义远。况为民师帅,而专务于利,其聚怨纳侮,视市井小人不若也。故君子之从政也,宁公而贫,不私而富;宁让而损己,不竞而损人。

66、不可自鬻[84]

代之未至也,风[85]民立石以颂德,结绮门[86]以祖行[87],鸠钱帛以佐路费,建生祠[88]以图不朽之名,皆非士君子之事也。盖为善不求人知者为上,知而不自有其善者次之,呶呶[89]焉自谋自鬻,惟崇虚誉者,风斯在下矣。

67、告以旧政

近代东原吴曼庆为某所宪长[90],既代[91],谆谆告新上者曰:“某事有少许未完,某狱已具而未决,某案有如是可疑,某人有许能可用。”一部之政,毫分缕析,惟恐其不知,知之惟恐其不尽。呜呼!今之仕者,方其在职,尚不肯用心,况已代去,而敢责其如是哉?

68、完归

其在政也,民被德泽,讼清盗息,豪强消沮[92],同僚悦服,则去之之日,虽弊车赢马[93],行囊萧然,其乐有不翅[94]万金获而千驷受者。前辈由外官而至执政者,论济人之功,皆自以为不及为县者远甚。呜呼!有志及物者,其勿簿州县而不屑为也。

十、闲居第十[编辑]

69、轻去就

士之仕也,有其任斯有其责,有其责斯有其忧。任一县之责者则忧一县,任一州之责者忧一州,任一路之责、天下之责者,则以一路与天下而忧也。盖任重则责重,责重则忧深。古人之所以三揖而进、一揖而退者[95],有以也。虽尧、舜、禹、汤、文、武之为君,皋、夔、稷、契、伊、傅、周、召之为臣,因未尝不忧其责而以为乐也。彼以位为乐者,茍其位者也。呜呼,大圣大贤,宜不难于其所任,犹且不自暇逸如此,吾才远不逮圣贤,顾可乐其位而重其去也哉?

70、致政

古人以休官致政[96],为释重负而脱羁囚[97],窃尝思之,诚有是理。方其仕也,严出入而慎起居,一嚬一笑,亦不敢以轻假人。盖一身而为众师表,少逾规矩,谤议四闻譬之特行于高屋之上,自顶至踵,在下者无不见之也。一朝代至[98],完身[99]而去,讵止如释重负脱羁而已哉。尝见仕而休居者,往往不喜,或命子侄,或托朋友,市奸构讼,靡政不及,小有所违,则曰:“去官[100]同见任[101]。”使新上者,法格令驰[102],拒纳难容,甚而挠沮排抵[103],为状百端。细民无知,亦从而靡。设使己政之初,人以是荐扰[104],当若何?推心体之,必自知其可恶矣。

71、进退皆有为

进则安居以行其志,退则安居以修其所未能,则是进亦有为,退亦有为也。近世士大夫,惟狃于进,退则昏然[105]无所猷为[106],甚而茹愧怀惭[107],蹙缩不敢一出户。夫轩冤[108],古人以为傥来之物[109]也,其有也何所加,其无也何所损。不思良贵在我,惟假于物以为重轻焉,则其人品之卑下,不待论而可知矣。

72、以义处命

世俗以穷达[110]进退皆本夫命,谓命之穷者,虽竭蹶[111]求进而亦穷;命之达者,虽远逝深藏而亦不能退。此星翁、术士之常谈,非君子所尚也。君子则以义处命,而不倚命以害义,可以进则进,可以退则退,吾不谓命也。乐则行之,忧则违之,吾岂谓命哉?彼沦胥[112]富贵利达之境而不能出者,则往往托命以自诬,宜乎接武[113]祸机[114]而卒不能悟,悲夫!

73、求进于己

士当求进于己,而不可求进于人也。所谓求进于己者,道业[115]学术之精是也;所谓求进于人者,富贵利达之荣是也。盖富贵利达在天,而不可求;道业学术在我,而不可不求也。况古之人,不以富贵利达为心也,其所以从仕者,宜假此以行道也。道不行而富贵利达者,古人以为耻,而不以为荣。呜呼,非诚有致君泽民之心者,其孰能与于此?

74、风节

名节之于人,不金币而富,不轩冤而贵。士无名节,犹女不贞,则何暴不从,何美不附?虽有他美,亦不足赎也。故前辈谓爵禄易得,名节难保。爵禄或失,有时而再来;名节一亏,终身不复矣。呜呼,士而居贤者,能以此言铭其心,庶不易所守而趋势要[116]哉!

注释[编辑]

  1. 受命之日,要扪心自省:我有什么功绩和品行、才能,来享受县令这份特殊的礼仪。如果只设法取得俸禄,利用朝廷的威望谋取自己的私利,不思考报效国家,上天就在你的身边监视你,是不容许你这样做的。得到相当的俸禄待遇而怠工不干活,承担搟要的职责而不认真履行,怎么谈得上公道,又怎么对得住百姓?
  2. 有仁爱之心的人不在少数,但有强弱之分。对于自己身上的短处,要痛下决心改正。这样,官就没有什么难做的,事也就没有不能做好的。有松懈怠慢之习气的,要做到敏捷果敢;有轻薄而不朴实之习气的,要做到庄重老成;有直率而不拘小节的,就要做到精蜜细致;有烦琐苛刻习气的,就要做到抓本质重原则。如果凭著个人的性格,偏颇处事,没有不失败的。古时有人佩带弓弦皮绳,性情迟缓的人就常常把弦绷得紧一些,以警示自己养成快速的作风;性情急躁的人就常常把弦放得松一些,以警示自己养成沈稳的性格。这一作法就是在于磨砺自己的性格。有的人为什么读书没有收获,做官没有才能,都是对于自己的恶劣性格不痛下决心改进造成的。
  3. 普天之下,境域之内,生民无数,然而能够受到朝廷的宠爱当上州牧的有多少人?既然受命来治理万民,而不能一心为公,廉洁清明,这是不自爱的表现,何况一个人的微薄之躯,能享受得多少?那心是永远填不满的溪壑,贪欲是永远不能满足的,不加以控制,就等于自己毁灭自己。一旦贪贿,被查处判罪,对上有负国家的恩爱,中给亲友带来耻辱,下使乡邻朋友蒙受羞辱,虽然得到千金万银,也不足以抵消牢狱之苦。与其贪贿而失败,不如从一开始就加强防范,所有的官员都应深深地记著。
  4. 现今选拔官员,大都重视机关内部而轻视机关外部,殊不知汉宣帝所以富民,在于他养在民间,深知民间疾苦和吏治得失,即位后励精图治,所任用之相,都是一时的贤良,两汉吏治之盛就是从这时开始的。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时锐意图治,左右很多贤相名将和谏臣,因而得以去奢轻赋,宽刑整武,海内升平,威及域外。呜呼,从百姓中选贤能,其意义就是如此重大。如果轻浮地选人,又懵懵懂懂而任命,其结果不能不令人忧虑哟。
  5. 婴儿出生时是没有知识的,但是做母亲的会常常教给一些知识,刺激一些欲望。所教的没有别的,就是一个“诚”字。“诚生爱,爱生智。惟其诚,故爱无不周;惟其爱,故智无不及”。吏之于民,还有什么别的呢?有了爱民如子的诚意,还怕没有才智吗?
  6. 做官的人都以法律为师。西汉宣帝时的魏相所以名望盖世,就是对于汉朝的法律很熟知。凡学习做官的人,“国朝以来典章文物,亦须备考评观,一旦入官,庶不为俗吏所造迁也”。就是说不会被居心怄恻的官员牵著鼻子走。
  7. 到了任职的地方之后,老百姓的疾苦,官员中的流弊程度,前任官员中的好坏,势力强大的宗族派系有无,控诉之人的多少,都必须尽心询访。要选择一些地方住下来,召集了解上述情况的人,“语其详,疏其概,先得其情”。到任之后,参考调查得来的情况,进行决策。如果没有事先准备,莽闯地坐堂听讼议事时,老百姓都聚集起来观看,你一句话不得体,不合情理,必会贻笑全境。何况民心容易变动。上任之初不能抓住人心,以后即使有所作为,老百姓也不会信任你的。如果情况不清楚,先听取诉讼,改日再与评论和判定。总之,不宜轻率应答,使百姓失望。
  8. 上任之初,左右侍从来参见,不能一句话都不说。可以这样说:“有愧于国家的恩爱,让我担负这样的重任,我如芒在背,惭愧出汗,希望与君一道,洗涤那些邪恶之心,进行深远广泛的教化。在行事中,如果有不同意见,依常法办事,不能以个人意气办事,各位都要谨慎从事。”
  9. 治官如治家,古人常是这样教训的。作为一家之事,不论缓急巨细,都应知道,不知道则不能治理好。何况治理百姓的行政长官,要做的事多的怪,如学校、驿站、粮库、监狱、农田水利、桥梁堤坝等各种工程,凡是要做的事很多,要适时去做。“弊者茸之,污者洁之,堙者疏之,缺者补之,旧所无有者经营之。”如果认为,他们自己不去做,与我有什么相干,自找苦吃干什么?这样的念头一产生,则政务都会被毁。所以,前辈讲:对公家的事务一点不尽心,与用不当的手段获得利禄是一样的得罪天下。
  10. “瘴”是瘴气,旧时指我国南部和西南地区山林间湿热蒸发致人疾病之气。过去一些有私欲的官员厌恶其地的瘴气。其实,瘴之为害,不仅是地,官员也有的。“急催暴敛,剥下奉上,此租赋之瘴;深文(指制定或授用法律条文苛细严酷)以逞,良恶不白,此刑狱之瘴:侵牟民利,以实私储,此货财之瘴;攻金攻木,崇饰车服,此工役之瘴;盛栋姬妾,以娱声色,此帏簿之瘴也。”以上只要有一项,就会传得很远,“民怨神怒,无疾者必有疾,而有疾者必死也。”“知地之瘴者未必能死人,而能死人者,常在乎仕瘴也。”因此,作为官员,要力戒仕之瘴气。
  11. 做官的不能清白,往往是由家人的侈奢造成的。做官的本人不能满足家人的欲望,“其势必当取人,或营利以侵民,或因讼而纳贿,或名假贷,或托姻属,宴馈微逐,通室(全家人)无禁,以致动相掣肘,威无所施。己虽日昌,民则日瘁;己虽日欢,民则日怨”。于是,反对者头脚相连,日益增多。唉,让妻妾这样做,妻妾不能来救我;让子孙这样做,子孙不能来救我;让朋友这样做,朋友不能来救我。如果能廉政,虽家庭永远淡泊,但子孙安康荣耀。如上两种情况,不是真知深悟者,不能容易说得听的。做官的君子,应该这样选择。
  12. 依照惯例,牧民官已经上任,还要到境内应当祭祀的神庙,发誓不贪贿,坚持从善。以后虽有二心时,也会因为畏惧神灵而不敢违背誓言。
  13. 人不能独自一人生活,必须依赖众多的人过日子。众人互相依赖过日子,就会出现矛盾,引起讼事。因此圣人在《易》中专列《讼》卦、《师》卦,其警示的作用很深固。“夫善听讼者,必先察其情,欲先察其情,必先审其辞。其情直,其辞直,其情曲,其辞曲”。如果强词夺理,与事实会自相矛盾,从而审理,是真是假就清楚了。《周礼》以观察人的辞、色、气、耳、目五声来审理诉讼,探求民情也不外乎这个办法。圣人说,听讼的人也是人,平心而论,也不一定没有讼事,在没有讼事时要努力防止,不是“以德化民”,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唉,凡是治理万民的人,应以不自恃有才能来听取讼事为道德。
  14. 弭讼,就是停止诉讼。起讼是有原因的,书写起草诉讼文书的人就是。有的百姓不懂得惩罚罪犯的法令,书写状纸的人如果能诚心地帮助告状的人分辩事实,讲清法令,划清是非,不少诉讼的双方就会停止打官司。但书写诉讼文书的人也可能为了私利,吃了原告吃被告,模糊是非,表面上在两方劝解,暗地里却在两方唆使。所以现今下级官员的文书,有混淆真伪的,使人不敢相信。因此,有了讼事,最好选择一、二个老成练事的人帮助书写讼状,一月一考核,一季一考核,适当根据其功过给予奖赏。若是殴打、辱骂、借贷、抵押等类诉讼,凡是不重要和不急切的,应从便宜的方面调解,调解不成的送达官府,仍无悔改之心的,再绳之以法,进行判决。这样一来,“讼源可清”,民间存在的浮躁而不朴实的社会风气,大概都会变为朴实厚道之风。
  15. 喜好诉讼打官司的人,往往明知没有理由,却偏偏会在诬蔑对方的同时毁谤相关的官员,“听之者当平心易气,置谤言于事外,惟核其实而遣之,庶不堕奸民计中矣。”
  16. 标题的意思是不要让上访者等待太久。我过去做京官时外出巡视,所到过的州县,上访者挤满门庭,每每忙得病倒。我就派一有能力的官员去记录上访人的诉求,当天处理,当天回复。不到十天,则讼庭一片宁静。
  17. 对于一同召来审问的人,不可凭一时之气,随意拷打,不论是和尚、道士还是兵卒,都不能这样。
  18. 民间有用流言蜚语迷惑百姓的,应当以别的罪名来治之。如果有妖言惑众的荒诞书籍,收集起来,用火烧掉,就不会流传了。千万别让其蔓延,发展成罪行,延祸无辜。
  19. 沿袭。
  20. 近年来,御史台接受诉讼,往往通知州郡官员代表听取。代替的人不可承望上级长官的威势、意旨,邀宠一时,使人受冤受刑,而不顾及这样做会遭阴间报应的道理。
  21. 古时县长称“令”或“衙”,以下的幕属称为“吏”。吏辅佐长官治理政事,“其人不可缺,而其势最亲。惟其亲,故久而必至无所畏;惟其不可缺,故久而必至为奸。此当今之通病也。欲其有所畏,则莫若自严;欲其不为奸,则莫若详察其案也。所谓自严者,非厉声色也,绝其馈(馈赠)而已矣。盖天下之事无有巨细,皆资案牍(文件)以行焉,少不经心,则奸伪随出。大抵是不忍欺为上,不能欺次之,不敢欺又次之。夫以善感人者,非对人不能,故前辈谓“不忍欺在德,不能欺在明,不敢欺在威,于斯三者,度己所能而处之,庶不为彼所侮矣。”
  22. 不能让吏曹(胥吏,即小官吏)纵游民间,结纳交接富户,泄露官府的事,挑起讼端,投入权贵亲幸之门。一旦有时间,要组织他们讲经读律,多方面笼络他们,他们就自然不会乱来了。
  23. 对于在衙门里供使唤的差役走卒,不是公事,不要随便跟他们讲话,不是因公事差遣,不要让他们与民往来。若是小人,威信不高,让其去办事,“犹恐为患”,一旦管理不严,“必百无忌惮矣”。
  24. “为治之道,其要莫如省心,心省则事省,事省则民安,民安则吏无所资。”一旦繁杂,上下都会遭遇干扰。然而,有必不能省的事,又在自己的计划内,怎么办呢?古人说:“多算胜少算,少算胜无算。”这不只是用兵是这样。修造、接待、刑罚等,都能思虑周详,删繁就简,老百姓就会受益不浅。我开始作县官时,那些小官员们,“春则追农以报农桑,夏则檄尉(以公文号召武官)以练卒伍,秋则会社以检义粮(聚集各村庄检查公共储备的粮食),冬则赋刍以饲尚马(交纳刍草皇帝宫廷中的马匹),其他如逃兵、亡户、逸盗及拖欠税款的人,动不动就抓上百把人,不行贿不放人。我见到这种情况,常常不予批准,后来则选择一、二谨慎厚道的官员,亲自到实地调研,拟定管理条文,能做的就做。于是,一切都按管理条文办事,小官不能恣意妄为,百姓获得了安定。至今,别的郡学习我这个办法。
  25. 小的为一邑之长,大的为一国之君,只要赏罚分明,说话时,不用声色俱厉,也能“威令自行”,人只知道治民之难,而不知道治吏更难。其实,官员中的诡诈容易产生。民众离官府较远,不能知道法律和道理,偶然犯了法,应尽量理解。但官员每日每刻都处于法律之中,不是不知道,如果要求不严,“小过不惩,必为大患无所忌惮矣”。我听说,“治民如治目,拨触之则益昏;治吏如治齿牙,剔漱之则益利。”《左传·书·胤征》说,严明胜过慈爱就真能成功,慈爱胜过严明就真无功。照这个办法来管理官员,一定不至于难治。
  26. 古之为官,身任其劳;而贻百姓以安。今之为政者,身享其安,而贻百姓以劳。己劳则民逸,己逸则民劳,此必然之理也。惮一己之劳,而使阖境之民不靖(不安宁),仁人君子其忍尔乎?昔子路问政,而圣人告以“先之劳之,无倦(自己给百姓带头,然后让他们勤劳地做事,永不懈怠)”。此真万世之为政格言也欤。
  27. 朝廷德泽,牧民者多屯(搁置,耽误)而不能宣布。我朝自世祖皇帝迨今数十百年,列圣相承,何善不施,何弊不治?凡所以保国顺民者,讨论靡遣,所谓文武之道,布在方册(典籍)。但有司(官吏)寝废(逐渐废置)而不为申明,遂为坠典(已废置的典章制度)。茍能揭而行之,则不待他求而治道备矣。
  28. 欲先教化,就要消除败坏和违背教化的现象,善良才会兴起来。“近年子叛其父,妻离其夫,妇姑勃蹊(媳妇和婆婆争斗),昆弟(兄弟)侮阋,奴不受主命,冠履倒置者,比比皆然。凡若此者,不必其来告,当风(风:晓谕)乡长恒纠(恒纠:经常督察矫正),其尤甚者,谕众而严决(严加判决)之,则自悚然(悚然:恐惧的样子)改行矣。”
  29. 学校乃风化之本,俗吏往往忽视,不以为务,这是不知道国法人伦的表现。一切治道,疏于教育怎能实施?暇则率同事以观讲习,“或生徒(学生)有未济,廪饩(官府供给的粮食)有未充,祭物有未完,教养有未至,激劝有未周,皆敦笃以成之。久则弦诵(弦歌和育读,后引伸为学校)之声作,而礼仪之俗可兴矣”。
  30. 对农业的态度,关系到一年的苦乐。农民本来会认真去做,用不著别人去劝。如果说要管的话,就是对于辍工废业的人,责成他去做,“远近闻之,必知自励也”。但常常见到一些劝农的官员,早早地下了通知,让农民聚集酒食,等候在郊野平原,迎来的却是些小官和小卒,玩耍威风,收取礼金物品,直至鸡婆小猪。“名为劝之,其实劳之”。“嗟夫,劝农之道远他也,勿夺其时而已矣。繁文末节,当为略之”。
  31. 有人问:“远方的小数民族,巢居溪间,凶猛时没有恐惧,不凶狠时又没有壮志,高兴时是人,发怒时如同野兽,欲传播朝廷的恩泽,采取什么办法呢?”我说:人的残忍不与老虎那样。不过要使其团结在你的周围,必须认真研究,求得相应的办法。“夫克刚莫若柔,治繁莫如简”,其所以反复无常,必定是有原因的,“或贪其财,或蹙其境,或俘其子女,或蔑其官属,以至蚁结蜂屯,肆其酷毒”。如果能做到不去干扰,不挑起事端,即使有想忿然的,也没有办法发泄,即“茍安之而不扰,处之而无所事,虽自仇然,无自而发”。“兹欲翕然鼓舞而听吾之节制,但严守己界,恬不与校,久而彼自马川伏矣”。久而久之就自然和顺了,这样,即使有兵卒入侵,而老百姓坐视不理,准许追剿,入侵之兵便会象野鸡兔子等禽兽一样逃散。由此而论,对于少数民族,“安而不竞者为上,恬无所求者次之,邀功生事,妄开边衅,斯为下矣”。官府对于少数民族,应以此为鉴。
  32. 药饵:药物。
  33. 纠治:监察处理。
  34. 有人说:“民有豪强,则不能致治。”这几乎都有是贪邪之吏而引发的。“夫豪强之所以敢横者,由牧民者有以纵之者也。何也?与之交私故也。茍绝其私,可不动声色而使其胆落。《语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又曰:“不怒而民威于铁钺(两种兵器)。”信哉。
  35. 民众中的义夫、节妇、孝子、顺孙的牌坊和匾额以及有特长的科技文化人士,要经常加以慰问,提倡的人就会越多。
  36. 要禁止和拆毁滥设的祠庙,不是主流思想且信奉者多,不是行为端正且心术正派者,不能设祠庙。
  37. 人都想做好人,谁愿为盗贼?都是因为长官失之于教养,饥寒交迫到了极点才至于此。到了父母饥寒,妻子生气,征收催欠,纷繁交错,病疫流行,万死一生,朝不保夕,到了这种时候,见到利益而不思考的人,能有几个?或者偷窃,不原谅这种实际,总是搬出各种理由,严刑拷打,不许讲话。然而,谁能不考虑自己的各种基本需求?古人说:“上失其通,民散久矣。其得其情,则哀矜而喜。”唉,人能够正确给囚犯定罪,对于残酷的作法,必定有所不忍哟。
  38. 官司初次审问获得的情况,是很重要的。官司之初,犯者来不及巧言修饰,问者来不及罗织罪名,容易得到比较真实的情况,拿出威严,虚心诘问,就可得到大体情况。看不上开始审问的情况,则要花费更多的精力。所以判决公正,不等判词读完,诉讼双方即已折服,其难可知矣。
  39. “详谳”,就是审慎地定罪。在狱牢的囚犯,判决的文书虽然拟成,尤其要审慎定罪。若是酷吏罗织罪名,囚犯不敢改变说法。必须尽量避开吏卒,和颜悦色地、诚心诚意地听取囚犯的辩白,或者派忠厚仁义的狱卒,衷情地去询问。如果是冤案,立即辩白,不可拘泥于吏役所记录的口供等文字材料。唉,奸猾之吏舞文弄墨的事,哪里都有的。
  40. 按照惯例,记录检尸的报告,要限定时间做好,重人命也。其或行焉而后时,时焉而不详莅,亲也而不精详,罪皆不轻也。其检之之式,又当遍考,筮仕者(做官者)不可以不知。
  41. 天地之德是爱惜生灵。“圣朝(元朝)体之,以有天下”。诸在缧绁(囚禁)无家者,皆给之粮,惟县狱不给也。意者县非待报之官府(意是县不是初审的机构),故令略诘之其然,而上之州。比见为州者,往往为吏为所欺,吹求不受,以致瘦于(囚犯死在牢中)县狱。夫罪不至死,而以己私缪杀之,不仁甚矣。为州若府者,尚深戒之。
  42. 几:指事情的苗头或预兆。
  43. 反狱:在监狱起事反叛。
  44. 市恩:指用恩惠换取别人的好感。
  45. 按惯例,蝗生境内,必驰闻于上,少淹(稍微拖延)顷刻,所坐(“坐”指罪过)不轻。然长民者亦须相其小大多寡,为害轻重。若遽然以闻,莅其上者群集族赴,供张征索,一境骚然,其害反甚于蝗者。其或势微种稚(蝗虫还小不成灾),则当亟率众力以图之,不必因细虞(小的忧患)以来大难于民也。故凡居官,必先敢于负荷,而后可以有为。
  46. 给予。
  47. 人民。
  48. “夭扎”指因疾病而早死。
  49. 免征,募集粮食,劝说有粮的卖出粮食。
  50. 遗弃的幼儿。
  51. 储备。
  52. 通病。
  53. 招待应酬费。
  54. 使者、过客。
  55. 空腹。
  56. 大头菜。
  57. 故事:按惯例。
  58. 第:次第,次序。
  59. 戒斋独居。
  60. 极小的邪念。
  61. 大官。
  62. 当时的权贵。
  63. 指作者自己。
  64. 紧皱眉头。
  65. 同情。
  66. 为救火而烧焦头额。
  67. 相传东汉时的刘昆任江陵县令时,邑中连年发生火灾,刘昆向火叩头,能使风转向灭火。弘农地区多虎,以至商旅不通,刘昆为太守后,仁化大行,老虎都渡河而去。还有,东汉戴封任西华县令时,因为施行仁政,邻近郡县都发生了蝗灾,但蝗虫没有进入戴封所管辖的地区,张养浩认为,这不是偶然的,而是他们广施仁政、品德好的必然结果。
  68. 借鉴、教训。
  69. 附手。
  70. 本指同具敬畏之心,后称同僚为同寅。
  71. 友好合作。
  72. 事情依惯例去做。
  73. 浅薄,狭隘。
  74. 万物的玄理。
  75. 心情安适。
  76. 一向,原本。
  77. 显著,显明。
  78. 排列叩拜。
  79. 请假。
  80. 在庭下参见。
  81. 叩拜时一起一伏。
  82. 副词,“难道”之意。
  83. 克终,在这里为御任之意。
  84. “不可自鬻”:就是不可自我吹嘘。
  85. 用含蓄的话暗示或劝告。
  86. 彩门。
  87. 饯行。
  88. 为活著的人所立的祠庙。
  89. 多言。
  90. 某地主管执法的长官。
  91. 交接事宜已经办完。
  92. 消除。
  93. 瘦弱疲病的马。
  94. 过多,超过。
  95. 语出《礼记·表记》,子曰:“事君,难进而易退,则位有序;易进而难退,则乱也。故君子三揖而进,一辞而退,以远乱也”,即三揖而入仕,一揖而去官。
  96. 停止做官,归还政事。
  97. 这里的意思是束缚。
  98. 接任的官员来了。
  99. 保全自身。
  100. 御任的官。
  101. 现任。
  102. 法令受阻。
  103. 挠乱之意。
  104. 一再打扰。
  105. 糊涂不明的样子。
  106. 有为。
  107. 内心羞愧。
  108. 官位爵禄。
  109. 无意得来的东西。
  110. 因厄与显达。
  111. 用尽各种手段。
  112. 沦入。
  113. 行路足迹前后相接,指人或事前后相接。
  114. 灾祸潜伏。
  115. 思想,学说。
  116. “势要”:指权力显要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