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君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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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君墓志铭
作者:归有光 
本作品收录于《震川先生集/卷十九

王氏,河南安阳人。元季有讳安贞者,知昆山州,始为昆山人。君讳可能,字体中。大父封永康知县,讳诂。父云南右布政使,讳秩,君其第四子也。云南公兵备江西,捣华林、大帽诸山贼有功,宁王心惮之,深相结纳。尝呼公幼子人,抱置膝上,许以郡主妻之,公逊辞以免。其后邀君为宴,张乐陈百戏。君时年十五、六,美姿容,王欲得君婿甚。君佯为不喻其旨,谢归,故不及于祸。人以是多君之识。

公既殁,君以县学生,遇例告入太学。忤御史,辄即弃去。乃益勤苦,持先人门户,里舍时节庆吊往还,未尝失礼。构屋娄江上,堂宇奕然,其纤啬言治生者不及也。比更变故,日侵削,家凡五徙,而意气自若。性好佳山水,岁载妻子入越,游西湖。初,伯兄事生产,每咨君,必尽其计画。其季游间喜宾客,君常参与欢宴。于两兄间皆得其心,而鹡鸰急难死丧之义尤备。平生不弇阿随人,是非尤能容人之过。人有火其田庐者,吏收置法,竟为乞免。常语公居官时事,抵掌激昂,盖其中有自负者。惜不用于世,无所见之。

嘉靖四十二年七月壬辰卒,得年六十有七。娶金氏。子男六人:执玉,先卒;执璋、执璧,皆学生,金孺人出;执瓒、执瑁、执琮,诸姬出。执瓒先卒。女二人,适县学生朱应望、陆尊道。孙男四,绍尧,绍舜、绍禹、绍文。孙女三人。以其年十二月癸酉,葬县东南之蔡巷,金孺人祔。君既病,命其子属其从子执礼曰:“吾见世之为铭志者,率以美行饰其人,顾亦何当?而使死者长愧于地下!惟归子文质,几得其实。吾死,汝为状,必请之铭,可无憾。”铭曰:

维昔王公,仕宦有声。秉宪扬、楚,实庀其兵。硩山流寇,辞婚逆王。天子嘉之,命殿于滇。功庸方载,不永其年。公实有子,而赏不延。负其才用,终死丘园。书此玄石,俟后之贤。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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