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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狱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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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狱诏
七年
作者:刘邦 西汉
本作品收录于《两汉诏令

制诏御史狱之疑者,吏或不敢决有者罪,久而不论无罪者,久系不决。自今以来,县道官狱疑者各谳所属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所不能决者,皆移廷尉,廷尉亦当报之。廷尉所不能决者,谨具为奏传所当比律,令以闻。

此西汉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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