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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句譬喻经/夫妇食饼共为要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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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有夫妇有三番饼,夫妇共分各食一饼,

馀一番在,共作要言:“若有语者要不与饼。”

既作要已,为一饼故各不敢语。

须臾有贼入家偷盗取其财物,一切所有尽毕贼手;

夫妇二人以先要故,眼看不语。贼见不语,

即其夫前侵略其妇,其夫眼见亦复不语。

妇便唤贼,语其夫言:

“云何痴人为一饼故见贼不唤?”其夫拍手笑言:“咄婢我定得饼,

不复与尔。”世人闻之无不嗤笑。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为小名利故诈现静默,

为虚假烦恼种种恶贼之所侵略,

丧其善法坠堕三涂,都不怖畏求出世道,

方于五欲耽著嬉戏,虽遭大苦不以为患,

如彼愚人等无有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