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通典 (四库全书本)/卷034
皇朝通典 卷三十四 |
钦定四库全书
皇朝通典卷三十四
职官〈十二〉
司道〈布政使 按察使 守道 巡道 布政使司经历 理问 都事 照磨 库大使仓大使 按察使司经历 知事 照磨 司狱各道厍大使 仓大使〉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宁苏州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陜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人掌一省之政司钱谷之出纳
朝廷有徳泽禁令承流宣布以达于有司阖省僚属以时颁其禄俸满秩廉其称职不称职报督抚以达于吏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以达于户部凡诸政务与督抚会议经画而行之
国初每省设承宣布政使司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顺治十八年分江南布政使司为江苏安徽各二人康熙二年分陜西布政使司为陜西甘肃各二人三年分湖广布政使司为湖北湖南各二人六年去左右繋衔每省止设布政司一人初以直隶近在畿甸不设藩司以口北守道兼山西布政司衔康熙八年増设直隶守道一人总司钱谷雍正二年改为布政使乾隆二十五年分江苏布政使为江宁苏州各一人 布政使司经历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陜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人掌出纳文移 理问直隶江宁苏州江西浙江湖南陜西云南各一人掌勘核刑名 都事河南福建各一人掌受发文移 照磨山西福建浙江湖北甘肃四川广东各一人掌照刷卷宗 库大使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宁苏州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陜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人掌司库蔵之出入 仓大使安徽一人掌检稽仓库〈经历等官员额俱康熙六年定直隶员额雍正二年定理问初各布政使俱设惟贵州不置康熙三十八年省福建广东广西四川各一人雍正二年又省山东山西河南安徽湖北甘肃各一人乾隆二十五年増设江宁一人又初置有副理问康熙三十八年省都事初置福建河南江西山西布政司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省江西山西二人照磨初各布政司俱置康熙三十八年省山东河南广西云南江苏安徽江西陜西湖南贵州各一人库大使初置山西三人江南湖广各二人浙江江西福建山东河南陜西广东云南贵州各二人后省山西二人乾隆元年又増置直隶甘肃四川各一人二十五年増设江宁一人又初置有各布政司检校库副使宝源局大使副使等官后俱省〉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陜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人掌全省刑名按劾之事振扬风纪澄清吏治大者与藩司会议以听于部院理阖省之驿传三年大比为监试官大计为考察官秋审为主稿官与布政使称两司员额顺治年间定江南陜西湖广分省添设与布政使同初直隶不设臬司以大名巡道兼河南按察使衔通永天津道俱兼山东按察使衔霸昌井陉道俱兼山西按察使衔康熙八年増设直隶巡道一人总理刑名三十八年省井陉道雍正二年改直隶巡道为按察使 按察使司经历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苏江西福建浙江湖北陜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各一人职掌与布政司属同 知事江西一人掌勘察刑名 照磨安徽福建浙江湖南甘肃广东贵州各一人职掌与布政司属同 司狱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陜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人掌管理系囚〈经历等官员额俱康熙六年定直隶员额雍正二年定知事初设江西福建山西广东广西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福建山西广东广西各一人照磨每省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山东河南江西广西云南江苏陜西山西湖北四川各一人又初置有各省检校后俱省〉各道〈初制参政道从三品副使道正四品参议道从四品佥事道正五品乾隆十八年省去兼衔俱改为正四品〉直隶口北道霸昌道通永道天津道清河道大名道热河道各一人山东督粮道济东泰武临道登莱青道兖沂曹道各一人山西冀宁道河东道雁平道归绥道各一人河南开归陈许道粮盐道南汝光道河北道河陜汝道各一人江南江安粮储道苏松粮储道常镇通道松太道盐巡道凤庐道宁池太广道各一人浙江督粮道盐法道宁绍台道温处道杭嘉湖道金衢严道各一人江西督粮道盐法道广饶九南道吉南赣宁道各一人福建督粮道盐法道兴泉永道延建邵道汀漳龙道台湾道各一人湖北督粮道盐法道荆宜施道安襄郧道武汉黄徳道各一人湖南粮储道盐法长宝道衡永郴桂道岳常澧道辰永沅靖道各一人陜西督粮道盐法道潼商道汉兴道延榆绥道各一人甘肃甘凉道平庆道巩秦阶道兰州道宁夏道西宁道安肃道镇廸道各一人四川盐茶马道松茂道川东道建昌道永宁道川北道各一人广东督粮道惠潮嘉道肇罗道雷琼道南韶连道高廉道各一人广西苍梧道左江道右江道各一人云南粮储道盐法道迤西道迤东道迤南道各一人贵州督粮道贵西道古州道各一人分守分巡及粮储盐法各道或兼兵备或兼河务或兼水利或兼学政或兼茶马屯田或以粮盐兼分巡之事皆掌佐藩臬核官吏课农桑兴贤能砺风俗简军实固封守以倡所属而廉察其政治
国初设布政司左右参政参议曰守道设按察使副使佥事曰巡道有通辖全省者有分辖三四府州者各以职事设立于要地后因时裁设衔额无定均视其升补之本职为差如由京堂等官补授者为参政道由掌印给事中知府补授者为副使道由科道补授者为参议道由郎中员外主事同知补授者为佥事道守巡皆同乾隆十八年省去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衔定为守巡各道 各道库大使直隶山东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云南各一人江苏二人仓大使陜西广东各一人库仓大使掌各道之库蔵仓庾皆因所掌之事先后设定员额
府州〈知府 直隶州知州 各府同知 通判经历 知事 照磨 司狱 宣课司大使税课司大使 仓大使 检校 库大使 茶引批验所大使 长官司吏目 各直隶州州同州判 吏目 巡检 驿丞 闸官 税课司大使〉
各府知府奉天府一人直隶山东福建湖北广东各十人陜西七人江苏安徽各八人山西河南甘肃湖南各九人浙江广西四川各十一人江西贵州各十三人云南十四人掌一府之政统辖属县宣理风化平其赋役听其狱讼以教养万民凡阖府属吏皆总领而稽核之
国初定制每府设知府一人顺治十八年江南分省康熙二年陜西分省三年湖广分省各以其府分隶之嗣后各府互有建置裁并员额亦因之増减焉又初制知府正四品乾隆十八年改从四品同知直隶二十四人江苏二十三人浙江十五人安徽贵州各七人山东十二人陜西六人山西江西各十一人河南甘肃广西各八人福建湖北广东四川各十人湖南九人云南十三人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江防清军理事抚苗水利诸事 通判奉天府一人直隶安徽湖北各八人江苏十六人山东河南各十一人山西浙江江西湖南各十人陜西三人甘肃广西云南贵州各六人福建广东各七人四川九人分掌粮运督捕水利理事诸务均各量地置员以佐知府之政治其有兼理民事直隶于各省者其职如各府各直隶州之制而品级则同
国初每府设同知通判或一二人或三四人不等嗣后酌量繁简因时裁设又各府旧设推官専掌谳狱之事康熙六年裁 各府经历直隶湖北湖南广西各十人江苏六人安徽河南广东各八人山东山西甘肃福建各九人陜西四人浙江云南各十一人江西四川贵州各十一人 各府知事江苏三人浙江一人广西二人云南五人 各府照磨江苏五人安徽河南各一人陜西浙江各四人甘肃贵州各二人江西十二人四川十人掌受发文移磨勘卷宗 各府司狱直隶四人江苏安徽河南陜西四川贵州各一人山东十人山西广西各三人浙江湖北各六人福建广东各八人湖南二人云南五人掌察理系囚 各府宣课司大使江苏三人 各府税课司大使浙江四人广东一人 各府仓大使直隶二人山西陜西各一人各府检校江苏三人 各府库大使山西一人各府茶引批验所大使江苏一人 各府长官司吏目贵州三人各守其职以分理府属之事各直隶州知州直隶甘肃各六人江苏广东各三人安徽陜西各五人山东福建各二人山西十人四川九人河南湖南云南各四人江西广西各一人掌直隶州一州之政令其规制与知府同惟无倚郭县其所治州即以知州行知县之事
国初各直隶州俱置知州一人嗣后或以府改设析置或以府属州升或省并入各府其员额亦因之増减焉 各直隶州同直隶安徽四川各三人江苏山东陜西甘肃福建各一人河南广东各一人州判直隶五人江苏安徽山东陜西广东广西
各二人山西湖南各四人河南甘肃各三人江西云南各一人四川七人所掌如府同知通判之职以贰各州而佐其政治其员额因事之繁简并随各州升改之制而建置焉 各直隶州吏目直隶甘肃各六人江苏广东各三人安徽陜西各五人山东福建各二人山西十人四川九人河南湖南云南各四人江西广西各一人掌禁戢奸宄防䕶狱囚典司簿籍 各直隶州巡检直隶山东甘肃江西广西各一人江苏七人安徽山西广东四川各五人福建二人湖南云南各三人 各直隶州驿丞直隶山西四川各一人 各直隶州闸官山东八人 税课司大使江苏山东各一人各掌其职与各县所属同员额随州建置复因地裁减如今制焉
州县〈知州 知县 各州州同 州判 吏目巡检 驿丞 库大使 闸官 各县县丞主簿 巡检 典史 驿丞 闸官 税课大使 河泊所官 仓官〉
知州顺天府五人奉天府四人直隶十二人江苏安徽湖南各三人山东九人山西陜西各五人河南六人甘肃湖北广东各七人浙江江西各一人广西十六人四川十一人云南二十七人贵州十四人掌一州之政治以县之地大而事繁者升而置之所统辖一如县制
国初每州置知州一人嗣后随地制宜或由特设或由县升或以属州升为直隶州其员额亦因时而増减焉 州同顺天府一人江苏安徽各三人山东六人河南甘肃江西湖南四川云南各一人陜西贵州各二人湖北四人广西十人 州判顺天府三人直隶七人江苏甘肃湖南四川各二人山东河南广西各五人陜西浙江江西各一人湖北广东云南各四人贵州三人分掌各州粮马巡捕之事 州吏目顺天府五人奉天府四人直隶十三人江苏安徽湖南各三人山东九人山西陜西各五人河南六人甘肃七人浙江江西各一人湖北广东各七人广西二十三人四川十一人云南二十七人贵州十四人掌辅理各州之刑禁 各州巡检顺天府一人奉天府一人直隶四川各五人江苏广西云南各七人安徽六人山东四人山西江西各二人河南浙江各一人湖北广东各十三人湖南贵州各三人各州驿丞顺天府一人河南陜西贵州各一人四川一人各州库大使顺天府一人各州闸官顺天府一人江苏二人山东三人各因所属分地而掌其职事
国初每州置州同州判各官因事之繁简无定员惟吏目每州一人嗣后因时裁设凡县之升为州者并置各属员如今制焉
各县知县顺天府十九人奉天府八人〈顺天府奉天府京县知县已见前卷〉直隶一百五人江苏六十二人安徽五十人山东九十五人山西八十八人河南九十四人陜西七十三人甘肃五十二人浙江七十六人福建六十二人江西七十五人湖北六十人湖南六十四人广东八十一人广西四十九人四川一百十一人云南三十九人贵州三十四人掌一县之政令平赋役听治讼兴教化厉风俗凡养老祀神贡士读法皆躬亲厥职而勤理之
国初每县置知县一人嗣后因地増设或属于府或属于直隶州繁要则升为州其州之简者亦改为县各因时裁置而定其员额焉 各县县丞顺天府三人直隶十八人江苏五十九人安徽十七人山东三十五人山西五人河南三十三人陜西十五人甘肃广西各六人浙江四十六人福建二十九人江西五十五人湖北二十三人湖南十三人广东二十人四川二十一人云南四人贵州七人各县主簿顺天府二人直隶五人江苏三十七
人安徽陜西甘肃各三人山东河南各十三人山西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各一人浙江十一人江西二人分掌粮马征税户籍巡捕之事以佐其县 各县巡检顺天府四人奉天府六人直隶四十一人江苏八十五人安徽五十三人山东二十人山西三十三人河南十五人陜西十三人甘肃七人浙江四十人福建六十六人江西八十八人湖北六十八人湖南六十五人广东一百二十九人广西六十人四川九十五人云南十六人贵州四人掌缉捕盗贼盘诘奸伪凡州县关津要害并设之 典史顺天府十五人奉天府七人各直省员数与知县同掌监察狱囚如无丞簿则兼领之各县驿丞顺天府一人直隶九人山西河南陜
西各六人甘肃江西二人四川一人浙江四人典邮传迎送 各县闸官江苏十一人山东十四人掌潴泄启闭事 各县税课大使江苏二人浙江三人典商税之事 各县河泊所官广东二人掌收鱼税 各省仓官奉天府九人
国初每县置县丞各官因事多寡无定员惟典史每县一人嗣后县丞因时裁设并因各县之升改分并而定其员额焉
皇朝通典卷三十四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