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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国摄政王谕知资政院各议员等第二次开院当硏究渐精协赞谋猷代宣民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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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旨
大清监国摄政王 载沣
宣统三年九月初一日
1911年10月22日
公布于内阁官报九月初二日第六十一号

  监国摄政王钤章

  九月初一日内阁奉

上谕。朕寅绍丕基。于今三载。勤求治理。风夜兢兢。兹届资政院第二次开院之期。尔议员等。其敬听朕命。方今世界文明。宪政尤为当务之急。自上年十月。仰体

先朝与民更新之意。俯顺内外臣工之请。特降谕旨。缩改于宣统五年。开设议院。并修改筹备事宜清单。期限则年近一年。筹画乃日繁一日。该院负国民之重望。实协议之权舆。前者已略具规模。今兹当更有进步。所有应议事项。亟宜集众思以广益。求一是以折衷。以期渐有端倪。日臻完备。除上年该院未经议竣各案仍应接议外。朕特命国务大臣。将各项案件。陆续筹拟。照章交议。尔议员等洞观国势。熟审舆情。其各体念时艰。发摅忠爱。总使法立而民不扰。论定而事可行。用以巩固邦基。弼成郅治。朕有厚望焉。将此特谕知之。钦此。又 监国摄政王训词曰。溯自上年资政院开院以来。已经匝岁。凡关于宪政事项。本监国摄政王与玉大臣等。悉心筹画。日促进行。昕夕从事。惟恐不及。现又届该院第二次开会之期。各议员等学问日进。阅历较深。凡国家安危所系。与吾民休戚所关。以及一切事实理论。自当硏究渐精。抉择愈审。必能出所蕴蓄。共矢虚公。协赞谋猷。代宣民隐。上副朝廷孜孜求治之至意。各议员其交勉焉。

将此特谕知之。钦此。

  奕劻那桐徐世昌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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