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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院监察委员选举罢免法施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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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院监察委员选举罢免法施行条例
沿革
中华民国废止法律

中华民国 36 年 5 月 15 日 制定28条
中华民国 36 年 5 月 28 日公布国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28 条
中华民国 43 年 7 月 6 日 删除第21条原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一条以下条文顺序递改
中华民国 43 年 7 月 19 日公布总统公布删除第 21 条条文,原第 22 条改为第 21 条其馀条文顺序递改并附式一、式二、式三
中华民国 92 年 5 月 27 日 废止27条
中华民国 92 年 6 月 11 日公布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200105560号令公布废止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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