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磻溪随录/补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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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补遗卷

郡县制[编辑]

郡县制序[编辑]

栗谷告宣祖曰。我国绝长补短。地方不过千数百里。而分州割邑。数过三百。或有有邑而无民者。残小之邑。其役尤苦。倂省之策。本出于圣衷。此宜汲汲奉行者也。○又曰。设邑置宰。只为牧民。而今者邑伙民少。多拥虚器。吏民之困。日甚一日。而时议方以沿革为难。故所谓救弊者。不过除衙眷而已。四方蹙蹙。苏残无日。则终至于环八道而作旷夫矣。此何等法制乎。今若择数三残邑之接壤者。合而为一。则此非惊世骇俗之举。而民役可减矣。○又曰。倂省郡县。施行不难。利害较然。殿下每以沿革为重事。古之沿革。非必大段变通也。或分或合。代不绝书。小邑残民。困于繁役。若一朝幷数邑为一。则斯民之懽欣。如解倒悬也。○又曰。京师是腹心。而四方是藩屏也。藩屏完固。然后腹心有所恃。而安今之四方郡邑。无不残弊。而监司数易。设使暴寇出于不意。必败之道也。臣请合残弊小县为一。以纾民力。选择监司久任之。平时可以休养。缓急可以御侮。藩屏既固。则国家有磐石之势矣。

○今按高丽时。以元中书省言。本国官繁民弊。故以梁山郡。倂于密阳。则本国之地。小邑伙。亦天下之所知也。然高丽只是乍合一郡。以塞人责而已。他国以为言。而本国不知推而行之。以经邦国。可胜叹哉。倂省之策。正在今日。宋史云。高丽郡邑之小者。或只百家。民居皆茅茨。大止两椽。覆以瓦者。才十二。则东方残弊之由。非唯元人言之。宋人亦记之矣。岂可在本国而不自念耶。

各道[编辑]

按古者。画野分州。疆理天下。皆因其山川一定之形。顺其风气自然之宜而已。本国虽土地褊小。然其间山川风气。亦各有区别之当。苟据实察之。皆可识矣。

黄海道曰关内。加长湍,积城,麻田,朔宁,涟川,坡州,高阳,交河,杨州,抱川,永平,丰德,江华,乔桐,富平,金浦,通津,阳川,仁川。

四镇。黄州,海州,长湍。

忠清道曰汉南。加广州,果川,衿川,南阳,水原,龙仁,阳智,利川,竹山,阴竹,骊州,安城,阳城,振威。○除永春,堤川,丹阳。属岭东。○恩津。属朔南。

五镇。天安,清州,忠州,洪州,广州。或水原。

全罗道曰湖南。加恩津。

五镇。全州,罗州,南原,顺天,济州。

庆尚道曰岭南。无加减。

六镇。庆州,安东,大丘,尚州,晋州,金海。或七镇。则东莱。

江原道曰岭东。加杨根,砥平,加平。○永春,堤川,丹阳。

三镇。江陵,原州,春川。或淮阳。或铁原。

咸镜道曰岭北。无加减。

平安道曰关西。复闾延,茂昌,虞芮,慈城。四废郡。合为二郡。

古人云。州县之设。有时而更山川之形。千古不变。所以禹贡分州。必以山川定疆界。是故。禹贡为万世不易之书。三代尚矣。汉唐以降。画野分道。如唐之关内河南。大明之山西陜西之类。亦必以山川为名。本国自前州郡。因人陞降。故变更无常。各道仍州为名。故又从而变易。如今忠清道。忠州降县。则为公清道。清州降县。则又改为公洪道。公州降县。则又改为洪清道。变易多端。无时可定。缘其初不以地形。故其末之弊如此。各道之名。宜以山川地形为主。抑又于此可见。虽名号之末。一事不法前圣。则一事有弊。定制立法者。不可不深识此意。

右诸道之地。通古今而论山川定形。风气所宜。则当如此。然方今圣朝。建都汉阳。跨汉南北。以为畿。是乃视中而裁外也。仍今定道。亦可为治。又按高丽末。尝分京畿为左右道。各置观察黜陟使。本朝虽置京畿观察使一人。而犹分左右道。依上分界。而各置观察使。如分陜东西之为居都下。而分统之。亦或一道也。

官员。观察使。二人。从二品。

都事。一人。○改以他名。升为从三品。

兵马节度使。二人。从二品。○一观察使兼。

虞候。一人。从三品。

水军节度使。二人。正三品。○一观察使兼。

虞候。一人。正四品。

诸道各项职任。皆因今。但监牧官省罢。使本邑守令兼察。权管。召募将之类。亦省之。参下察访陞正七品。参上则仍今从六品。佥使从四品。万户从五品。而皆为实职。

论以古制。则观察使兼摠兵政。不必别置节度使。边地防戍。委之本邑守令。自择其地人防守。不必别置佥使,万户。邮驿之政。自本官兼治之。不必别置察访。后世以为兵政至重。不可不有专其事者。且存交修之义。故别置緫兵官。中朝都指挥使。我国节度使。是其任。本国水镇居多。事异陆军。西北陆镇。亦有番军入防。故别置佥使,万户。驿马道路之政。亦不可不有专任者。而本国郡邑地小。故合诸驿。而别置察访。斯三者。虽似异古。亦不失便宜于事。

各邑[编辑]

古称一邑为百里。地方百里。郡县之通制也。本国地小邑伙多。为虚器。又其分割之际。长短失宜。今州府则号称大邑。而地界错杂。其四至或十里内。已为他境。或逾越数三邑。而不相连接。政令赋役多弊不便。其馀小县。则残不成样。百度无寄。而民生尤苦。四方辗转。日就凋弊。甚非体国经野为民设牧之意。必省倂厘正。皆得其宜而后。可以为治。

一。大约一邑之地四至。各以五十里为率。山峡民稀地。两邑相距辽远处。及海串深入处。则有过于此。平野物盛之地及两邑设治地。势有褊者。则不及于此。亦当随其地形事势之宜。若夫大㮣。则以此为率。

中国郡县。按汉魏晋志。一郡统十馀县。或数十县。一县之地。大率方百里。民稠则减。稀则旷。大明一统志。一府所统大率。亦十数县。所载山川。有距县一方六七十里者。或有数百里者。以此见之。一县地大率不下方百里。其川贵等人稀处。则或数百馀里矣。又今中国地。方可万里。而揔为县一千一百二十七。以此折计。亦为百里。或数百里矣。

倭国虽海中丑夷不足齿数。然其郡县之制。亦不失其宜。未有如此残小。按姜沆所进图籍。倭国六十六州。一州地方率四五日程。少者二三日程。一州所管十五六郡。小者七八郡。然则其所谓郡者。想亦不下方百里。小亦六七十里也。其陆奥州。则人物不繁。故东西六十日程。而所属郡四十九。出羽州则东西五十日程。而所属郡十三。

一。凡两邑之间。有大岭大川界限者。以此为界。亦须参以两邑远近人事所便。

一。凡搀越他境。而远于本邑者。悉以割入所近之邑。如仁川之梨浦部曲。当入南阳。洪州之新平县。当入沔川。大山部曲当入瑞山。清州之周岸乡。当入怀德。德坪面当入天安。全州之景明乡。当入高山。锦山之安城所。当入茂朱。原州之池内江川面。当入骊州。忠州之山内地。当分入竹山镇川之类。

或曰。列邑分界。犬牙相错者。此亦有意。乃所以制服外方之道也。是甚不然。夫王诸侯地。犬牙相错者。汉高权数之术也。彼汉高起布衣。定天下。分天下半。以封功臣。不得不封。而患其强大。故使其地形。故为不便。以弱其势耳。今堂堂国家。尺土一民。莫非我有。而偏域之内。列郡数百地。不满百里。非连城千里之比。定限递任。非立国继世之比。而故为不便地形。使之残弱。是何意欤。夫如是故。上则不便于政教。下则不便于赋役。夫政教非朝廷之政教乎。民庶非国家之民庶乎。果如或说。是犹自盗其财。自病其身者也。

一。凡置邑。山川形势。田野人民。关防城池。道路要害。皆当一一参酌。务使得宜。

一。凡地形大都会。田民特繁衍处。为大府。若都謢府地形。都会田民繁衍处为府。其次皆为郡。又其次不堪为郡者为县。府以上。为大邑。郡为中邑。县为小邑。都护府。乃府之特盛为镇。而管诸邑者。其系旧都。则称大府。今制有府大都护府州牧都护府郡县之差。而所谓都护府者。多是虚名。而无都护之实。所谓牧。亦非古牧伯之意矣。既省倂土地。以正州县之制。则所当幷此为正。故是之如此。其说详见官制条。

或曰。今州不统县。县不属州。均为列邑。则其不得为州府者。皆当为郡。不必置县。可也。曰。固是如此。但两邑相去。太为辽远。则其间不得不置邑。而山川形势。土田人民。不相侔。故或有不堪为郡而为县者。非故为是差等也。是以。列邑例多为郡。而其有特大处。则为州府。或有不堪为郡者。则不得已为县也。或曰。中国之制。监司统各府。各府统属县。丽制亦然。而今则虽有府郡县大小之别。而皆直统于监司。是其规制。孰为得失。曰。中朝与今法得之。丽制则未知其可也。我国之大。比于中国。不及一省。而一道之地。仅如一府。则州郡今虽合倂。犹未与中国属县。比。夫分地为邑。本为治民。一邑所治大小之宜。岂以中朝外国而有异也。但中国则天下至广。封府甚众。难以一一遥领。故又立省藩领之。以都摠于天子。此乃事势之不得已。非乐为是许多等级也。我国地方偏小。名虽监司。实如知府。何为更设屋下之屋。自取其弊也。以此观之。则中朝与今法。其制似异。而实则同也。若夫丽制。则不察其实。强效其名。所谓属县。实为虚器。监务之任。仍成冗贱。苟充杂类。其害无穷。是以。宋史讥之曰。高丽郡邑之小者。或只百家。民居皆茅茨。其制之得失。据此亦可见。况古者五等诸侯地。有百里七十五十里之殊。而均为属之方伯。统于天子也耶。曰。国有大小。而其制随而效焉。国大则县亦大。国小则县亦小。可也。而其得失之归不同。何也。曰。国大则邑多。国小则邑寡。可也。子何不差其多寡。而欲差其大小也。苟如是。则国大则民受百畒。国小则民受十畒而可乎。先王之制。皆以下为本。先齐其本。以正其末。未尝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也。此所以天理之当。而人事之得也。大抵君者。为民而设。君不能独理。故分土设宰。以总治之。诚得此意。则其间得失。自可知矣。

一。勿论时垦与否。从其元籍。大约田四万顷。为大府若都护府。三万顷为府。二万顷为郡。万顷为县。凡地方一里为田九顷。方十里。为田九百顷。方百里。为田九万顷。除山川泽薮不用之地。而得田有多少。既参地形。又须度田使适其宜。

或曰。此每以万顷为限。若万有馀半之邑。则未知为郡为县曰。此本大㮣之数。然既定其㮣。则虽有剩欠。不可使之太过不及。若至万有四五六七千顷。则当与四傍邑推通损益。使之各适其宜也。古之制国。亦曰百里七十里。则未尝不明立其限也。若其为邑大小之宜。则地形人事。自有其当矣。若或阖境土田大瘠。不得常耕之地。则亦宜量加顷数。或差降邑。等以定之也。

或曰。今西北极边。则地虽小。有特陞为都护府。若郡者。岭西镇管邑。亦然。此等处。虽或不满其限。亦可依今特陞否。曰。极边邑。固不当为小县。然徒陞虚名。亦何益于事耶。宜使其实满于定限。可也。岭峡镇管处。同此。

即今垦田。以全罗道内计之。则大邑全州府。一万三千四百馀结。残县如珍。山龙潭等。俱六百馀结。以结准顷。则一等田二结。当一顷。六等则一结当二顷。未知右邑田等。如何耳。

一。凡所省县。分入傍邑者。东邑所近地。入之东。西邑所近地入之西。务须参酌事宜。各得其当。宰割之时。主司虽未及觉察。其所近邑。这这牒报。俾得疆理之宜。又虽是当分半处。其邑内面。则不可分而为二。当使专归一处。古废县邑内亦同。

一。府郡县一定之后。永除从前因事陞降废革之弊。

按高丽以来。州县陞革。皆因士人之功罪。夫有功者赏之。有罪者诛之。诛赏之道。各于其人而止矣。至于州县之陞革。本非有系于赏罚。而纷更不一。其弊无穷。至如王妃本贯。御胎所安。而陞其邑者亦多。王妃祖先坟墓。则封植之宜矣。御胎则守护之宜矣。尤不当以陞降其邑也。地有差等。故官有州县。名号已定。而田赋官吏学校镇管之类。皆有定制。一有变更。则百度皆失矣。高丽忠宣王初立。谓群臣曰。州府郡县。先王因田丁多少。以差等之。近来两班内外乡贯。无时加号。甚乖古制。有司论罢。又高丽仁宗时。忠州人杀其父。中书门下。奏降州为郡。王问左右。对曰。礼云邾定公时。有弑其父者。杀其人。毁其室。洿其宫而止耳。降州为郡。非古法也。然则虽以高丽君臣。而亦知其非矣。惜乎。承其谬规。至今不改也。○若因人罪降革其邑。中国固无其法矣。罢其守令。亦非古制。唐太宗时。戴州刺史贾崇。以所部有犯十恶者。御史劾之。太宗曰。昔唐虞大圣。贵为天子。不能化其子。况崇为刺史。独能使其民。比屋为善乎。若坐是贬黜。州县互相掩蔽。纵舍罪人矣。自今勿劾。但令明加紏察。如法施罪。纲目揭而书之。曰诏诸州。有犯十恶罪者。勿劾刺史。盖是之也。

一。合县。本以均土地而平徭役也。近时或有合倂。而例分主客。私相侵侮。使士不得齿于校。吏胥不得齿于其类。民役偏重。嗟怨较争。不合不睦。弊风可骇。宜明著谕禁。使之板悬于各邑各厅。官衙,乡校,乡所,将官吏胥厅之类。深知监戒。而一体和均也。若有弊习如前者。则全家徙边。○今小邑之民。其役偏苦。而或有合县。则尤不堪其苦。旋欲还复者。盖亦法使然也。今进上贡物。不以田结多少均敷差等。而率意分定。故小邑偏重。邑宰所捧。本无定制。而任其为规。故小邑偏重。间或合幷。而凡朝廷文簿。不为通融合一。各存其旧名。进上贡物。不为通均改定。犹因其旧。朝廷既如此。故为官者。视同他邑。不为一体平施之计。前日偏重之役。一无所减。至于别件杂役。则尤受其害。加以官吏有往来立番之苦。虽曰合幷。而实不为一邑。只作旁邑之下县而已。为官者。既视若他邑。则末世浇俗。侵凌较争之弊。不足怪也。当自朝廷永合为一邑。进贡凡役。一用大同法。即京大同。而又昭示公平之谕。痛革弊习可也。

一。吏胥官属移徙之类。皆量宜给复。准今二结给复五年似可。凡事宽贷。以定新居。

一。或有邑治移设者。则凡有公舍创建。守令。计其容入。报监司。会减经费。以为工役之用。

一。列邑皆定缓急画一之规。其有邑城处。拓广增筑。其形势可筑处。则新筑。当于沿革之初。审察定计。而其筑城。则待事力完聚。徐为修筑。有山城可合设邑处。则移邑。各使为临急必守之所。若如今日有城。而临乱不守。则何用劳民筑城。宁无城之为愈也。夫邑有人民。城池高深而后。可责以死守。若不变今之制。而平日任其不成模样。则缓急。实无可奈何也。○守土之臣。死于封疆。古今之通义也。诚使列邑土地人民。足以为郡。而制民常产。修明政教。缮修城池。临乱必守。则列城相望。形势相连。虽有百万强寇。安能任其横行。糜溃一国哉。我国自前郡邑。不成模样。举无城池。盖犹未免遐裔夷落之遗风也。间有邑城者。亦狭窄如家墙。不容民居。累以块砾。仅及人肩。平时已知其为可笑。临乱。例作弃去之所。是以一闻寇虏。不待充斥。而举国先自溃散。若此不已。虽以天下之大。而无复可为。尚何言哉。且今时议。以山城为重。我国地少山多。固为据险为守。然山城之内。例多高危倾侧。人不得居。临急始抽邑居之丁。而走入空城。苍黄纷乱。器械百物。无非龃龉。民无顾恋之意。相率而逃。此与因平时之旧。按其官舍府库。闾阎民物。而与之共守。人各有父母家室之虑者。利害较然矣。假令固守。尽弃邑里仓廪。人民头畜。付为贼有。而独保山顶。终何归乎。其与戎虏无城邑民居宫室库府。而射猎为事。逐设山寨者。事理绝异矣。今当定制其山城之容。奠民居可以设邑处。及形势便要。可以必守者外。悉罢之。令邑各有城。城必定守。永为规画。临急无易。使夫人人。知有一定之法。可也。

一。城郭虽曰宜小而固。然我国列邑城子。太狭窄。或不得容接一二民居。殊甚无意。亦当拓而广之。其或依山为城。而一面迤平。或当洞口低下处。则内外凿筑池湖。令极深广。令极深广。四时储水。兼令养鱼。种莲盖水。险与山险无异。而兼有利益也。○按城过阔则难守。狭小则无容。得中为贵。古者五板而堵。八尺曰板。五堵而雉。二百尺百雉而城。二万尺。○六尺为步。三百步为里。即周十一里三十三步二尺百雉。乃公侯之制也。天子千雉。公侯百雉。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盖天子畿内之地。方千里。其城千雉。或以为受百雉之城十。公侯之地。方百里。其城百雉。伯七十里。城七十雉。子男五十里城。五十雉。是各有规度。而称其地之大小也。然则今州郡之城。亦当量其土地。大小人民众寡。而制其宜也。至于本国。则山溪不平。邑居多因山为城处。大㮣参酌古意。而要不失其地形之便为当。○又按传记。睢阳城中。居人数万户。即墨城中。得牛千馀。睢阳则唐时大邑。固无足怪。即墨。乃列国属邑。而三年围窘之馀。犹得牛千馀。则其平时城中居民之众。可知。不然。虽以张巡田单。亦无能保守矣。我国列邑城子。不成模样。多不得容一民居。如是安能责人以守乎。凡城池必须量定规制。容奠闾阎也。○又按本国山川迫厄。州郡之城。每以近山。被其瞰临为嫌。又有难于跨越溪涧处。此则唯在形势便宜。不必以跨越溪涧为难也。尝考志录。中国南方。如浙江绍兴等府城。皆跨越大水。重设水门。至于三重四重。而帆樯亦缘水出入。本国事力绵薄。虽不得如彼经度。苟其地形便宜。则跨越川水。不必深忌也。

一。凡废县。当通路所经出站处。则仍置驿。其原有驿。在附近者。移于邑内。以其官舍为驿馆或临边可为镇堡者。亦仿此。馀皆许为民居其可合置社仓处。亦许民设社仓。

一。府郡县。皆置上副官。昔苏绰省官司。置二长。识者以为深知治体。中国历代官制。大㮣皆然。

大府曰尹。从二品。通判。正五品。府学教导。正五品。

都护府曰使。正三品。通判。正五品。府学教导。正五品。

府曰使。从三品。判官。从五品。府学教导。从五品。

郡曰守。正四品。丞。正六品。郡学教授。正六品。

县曰令。从四品。丞。从六品。县学教授。从六品。

或曰。今州县。但一官。而设置上副官。何耶。曰。本国甚略外任。京中各司。只分一事。一人可察。而率置三四员。或七八员。州郡总理军民。百务有非一人。聪明所能尽。而只置一员。是大失轻重之宜也。民为邦本。略其治民之官。何以为国。目今大小官司。皆苟且度日。不知所职之为伺事故如此。而可苟责以事。其事则不可不置上贰官。非但古今通制如此。只在目前利害可见。今夫守令政令。狱讼簿书。期会一日之间。其几甚多。虽贤者。必临事商议。然后可无失误之事。若不幸而不得人。二官同在。亦必相为忌惮。而有所不敢肆其欲矣。且今平时。守令一有罢递出使。则例为兼假于邻官。一邑之重。非坐于他邑者。卒然遥察急难之际。若领兵赴军。则便为空邑。若令居守。则御敌勤王。只委将校而已。此果何如耶。若有二官。则安乱。举无此患矣。或曰。此诚然矣。但岭西山峡之地。则地荒人稀。杂省合之后。民物不繁。事务亦简。不置二官。亦可耶。恐有难供之弊也。曰。峡邑虽云如此。只是事为烦简之有间。其政教狱讼之寄。则事体非二。国法但当有官秩高下。禄俸多少之差尔。不可使二其制也。且使如今之赋敛无定数。官禄无定制。则虽非峡县。不无民弊。苟定经制。则小邑大邑。民役相均。但自国家会减其禄而已。民间有何难支之弊也。

又按国制州府已上。亦置判官。倭乱以前。皆有之。然所谓判官。不得与于政事。但为上官支供之人而已。此乃吏隶之任耳。朝廷择取人士优禄。设官之意。岂端使然哉。当为著令。一如京衙门贰官之例。开坐时。同坐议决。守令北壁。贰官东壁。乡官入见时。则坐于南行。凡文书俱署而后。乃行。唯有病故出。他时不然。如守令。例兼教授。则判官亦为副教授。守令例兼节制使。则判官亦为副节制使。虽不书诸告身。亦必使之明知其意。○守令判官。皆监司为殿最。而判官。如或违失下官之体。则随其轻重。或请罪监司。或笞其下人。如京衙门。上下官相规之例。凡遇有功罪。上官例当。而其时有专主者。则主者当之。○考之历代之制。自汉至明。其大州郡之官。则皆置三四员。或至六七员。虽小县。亦皆有令丞。其间或反有太多之时。而其少者。辄皆如此。试一见其官志。则可知也。高丽时。亦郡以上率置二三员。县亦有令尉。但其后变易无常。诸乡县不成为县。而亦分置监务焉。高丽时县有置令。县此则不甚小。又有小乡县。零残无形。属于诸州郡而后。置监务。今多为废县。

一。各邑乡官。俗称乡所。择公廉有学识为众所推者一人。为座首。其次为别监。大府都护府四人。府三人。郡二人。县一人。守令荐报监司。监司牒授。今之乡所。乃在前乡约所尔。故称座首。若自国家定设其任。则大典土官。尚有官名职品。岂以座首为名也。宜定名秩。座首改以典正秩。从九品。别监改以典检。未入流。若原有阶者。皆从本阶以曾陞。选士营学及内舍生免番者。择授典正。则前衔官七品以下。亦可。授凡本邑无可合人。则傍邑人亦许择取。非邻界邑则否。守令审择一邑公论所推者。更加详察。具荐状。报监司。监司牒授。其当替罢者。亦守令论报监司。而替罢。俱冠带。从事。有常禄。座首仕满。升迁。别监无仕满。升座首。后计仕。○禄数见禄制。本厅所定。吏隶外。又各给伺候六人。以邑内民充定。令轮番。每二人。待令。若在家时则否。○凡乡官以曾陞。选士营学而在家者。及内舍免番中荐望。非经内舍者。勿许。其式年。升贡则同在学校论。为邻邑乡官者。本邑及所仕之邑皆。同在学论。营学太学。亦同在学论。前衔官当复职。则不拘仕满。○其荐状。具述行能实迹。请授某任。如荐士状之例。报监司。监司誊藏其词。列邑乡官。亦有官案在营中。任后如有行迹乖谬。不如举状。或犯重罪者。启闻。兼罪举主。若任后举主续知过谬。申报自按劾者勿论其举得贤才者。兼赏举主。一如荐法。

按今之乡所。即汉功曹之任也。汉时辟召。惟其贤才。不择远近。此意甚好。今俗必以其邑人者。今之乡所当初。只是为乡约。而守令不能独察官事。仍为之府佐故耳。厥后乡约因废。而但取无耻之辈。勒使之有同。吏隶无可论。已此许通邻邑者。非但广得人之路。若通邻邑。而使其辟召。则自无贱待之事。又无豪强之弊。斯所以有益而无弊也。四邻外。不得幷许远地者。乡官必以习知其地风俗之人。又不得率眷赴任。则远地之人。公私事势。俱有所难便故也。

汉时亭长。三老。岁赐爵级。国制土官之职。亦令差启乡官牒授。似启闻。而四方乡官。除改一一启闻。徒为烦扰。恐不便于事也。或以为非启闻。不得成官。不然。国法既许其牒授。依六品以下。旨授例。观察使奉教。某为某职者。则岂不成官。今兼官守令。监司例为差定。无启闻。而其在任时。则与正官无异。国法。既许其差定故也。

其差牒。当曰观察使奉教。具官某。学生选士。各从其实。为某职某郞者。依今吏曹无禄官例。阶在职下似当。○前衔官。则曰某为某职。行某郞者。此则从本阶典正。不授阶。其原有阶者。亦书之。初赴殿牌。肃拜。乃见本官长贰。如郞官初任。见本司堂上礼。凡行望阙礼时。同守令。重行参礼。使臣到官参谒。如七品以下官。参谒上司礼。守令使臣。皆待之以礼。守令如长官待郞官之礼。使臣则如待属司参下官之礼。不得如今无礼贱踏。今不择乡所。待之至贱。故稍知廉耻者。有死不为。乃得庸鄙无识不齿士类者。为之。守令相接。不赐之坐。少有喜怒。械辱之。笞杖之。使臣例。不问是非。为己施刑立威之地。夫分忧莅民。择其佐治之人。而其求之也如此。其待之也如此。廉耻已丧。尚何足责。留心国事者。所当深念也。既择士定官。如汉之辟召。则守令当延请礼待。不得擅用笞辱。使臣亦当接之以礼。不宜滥加威暴。或曰。然则乡所有罪。守令亦不得禁治乎。曰。苟身犯罪。无论大小官。自有当科之律。守令论法请罪。监司执法用律。夫谁曰不可。但当治之以治士夫之法耳。不可如今贱辱之也。夫待之以礼。与有罪不赦。本不相悖也。

每监司巡到讲试如例。营学生及选士。前衔则否。又或因公事。或特召岁率。一次延见。询问民事。兼察其为人。可也。

凡座首。仕满六周年。守令报仕满。监司考讲。监司移文吏曺。吏曺考讲。量材随阙。于正七品以下从八品以上内外官除叙。若材行特异者。直陞五六品。前衔则从原品陞叙。

各邑学校养士之制。见学制。各邑乡校。皆名为学。府以上。则曰府学。郡则曰郡学。县则曰县学。

按此虽名校名学。其实则一也。然揆以事例。当名为学也。

各邑乡约之制。见乡约。

一。每邑定以五家为统。十统为里。凡五家为统。统外。若有馀家不成统。则不可分属于远村。可称以馀家。附于其统。待满五家。然后置统。里制仿此。十里为乡。五百家为乡约。以垦田五百顷之地。为限。然田之垦废不常。宜以元籍七百顷为率。而又须量其人户之稠旷。参以地形之便宜。多不过九百顷。少不减六百顷。以此定为一乡。○按古者。党鄙虽以家数为制。然各有地分恒定不易。不以人户蕃耗。而有所阔缩。如论语达巷党。亦是地分定名。史传言某郡某乡人。亦可见矣。分定乡党者。宜识此意。盖计定夫家。必以田顷为本。然四方土地不同。民居亦自有其宜。所谓量其人户之稠旷者。如自古民居稠众之地。则田必良沃多垦。从其少。如自古民居旷稀之处。则田必瘠而多荒。从其多。而其多少之限。不逾于六百顷。若城邑所居与工商多聚处。又量宜减定。与九百顷也。若遍一乡皆不得常耕之地。则亦当量宜加定。所谓参以地形之便。宜者。如山隔河界。不便于他合者。或多或少。从其地形所便。而其多少亦不可使太过不及也。知此则其所分地。不失五百家之意。而无相悬殊矣。若夫一时户数。或盛或衰。则此系时政得失。本不当参入于分乡定界之限也。○京中。亦以五百家所居地。定为一坊。定以二十顷。似当。其有地势不同者。则参其形便。

按今各邑掌面大小悬绝。元无准据。所以百事尤难经纪。不可不或分或合。厘正适宜也。又其称号不一。虽例皆称之曰面。而其间或有称道者。称里者。称村者。黄海平安道。则称之以坊。咸镜道。则称之以社。盖因陋袭苟而然也。中国之制。以五百家为乡。宜依此改之。京中则国初。已定名为坊。因之可也。且即今面名。鄙俚不雅。不可形诸文书者甚多。如此者。守令与乡父老。从善改名。可也。

每统。有统长。每里。有里正。里正。以良民年长谨直长者。择授。免其保布。○统长。里正告乡正定之。里正乡正。报官司。差定。

每乡。置乡正一人。凡有公事。检举各里施行。又主课审农桑等事。守令。择众议。牒授。以其乡内内外舍。免番生。择清平公直者。以授。乡内若无内外舍生。则以有荫有亲之类。择授。既授。以名报观察使。○如今西北地一乡。民户甚鲜。不堪置正者。权合两乡置之。以待后日民户繁盛。可也。有常禄。禄数见禄制。又给伺候六人。邑内面。则四人。有公事时轮递。以应使令。○凡学生为乡正者。学中有事。亦任其往来。其式年升贡。则同在学校。论若外舍生。则乡约都会。虽未入都籍。在任时。亦使参会。○又每乡有穑夫即今之劝农之任。二人。分乡左右。以置以良民择授。掌收税传谕。期限督纳事。除其保布。若今都将之任。则既有乡正。总领诸事。而又各里有正。凡讥察盗贼。莫如当里之切。令各里正检察。而如发差捕捉。则自有官差。及乡正,伺候,里正,统长等其大者。又当将官。领兵捕之矣。常时别置都将。无益有害。当省罢之。○乡正。凡官司初上任。及以事召。令禀见。及岁首。礼拜皆就堂上拜。外。别无会拜官门。穑夫之类。亦然。即今俗吏。利其阙纸。劝农有司都将等。必使每朔。赴衙。谬弊之甚者。宜痛革之。

苏绰曰。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必立君以治之。君不能独治。故必置佐以辅之。上自帝王。下及郡邑。得贤则治。失贤则乱。此乃自然之理。百王不能易也。非直州郡之官。必须择人。党族闾里正长之职。皆当审择。各得一乡之选。以相监统。夫正长者。治民之基。基不倾者。上必安。凡求贤之路。自非一途。然所以得之审者。必由任而试之。考而察之。起于居家。至于乡党。访其所以。观其所由。则人道明矣。贤与不肖别矣。率此以求。则庶无愆矣。

丘濬曰。周制内有六乡。外有六遂。乡置比长闾胥族师党正。遂置邻长里宰酂长鄙师。汉时县之亭长三老等职。是其任也。夫天子之与乡里正长。贵贱虽殊。其任长人之责。则一也。耳闻。不如目见之真。意度。不如心孚之切。是以。古人识治体者。必重亲民之任。而与民最亲者。莫正长若也。汉人于三老亭长之任。俾其劝导乡里。助成风俗。复其家户。岁首。常颁米肉。或赐帛。又或赐以爵级。任之既重。优之又厚。是故。当世之士夫。皆乐为之。如张敞,朱博,鲍宣,仇香之徒。亦尝为其乡亭长等任。而不以为浼也。

或曰。乡党之任。固当精择。但以内舍免番生为之。恐有伤损育士之道。如何。曰。此亦未免俗见。只为后世轻易治民之官。而乡党之任。尤为贱视。故如此夫立之君臣。本以为治民也。出治之源。虽自于天子。而布治之切。实在于乡正。是天子与乡正共治也。苟使乡正匪人。虽尧舜为君。皋夔列位。亦无由成其治矣。是岂可轻忽之乎。曰。事虽如此。乡正之为贱任。久矣。士类必抵死厌避。奈何。曰。此在上之人所处之如何耳。周时。五百家长。位以上士。其不卑可知。然此则在封建之世。姑勿论。汉世乡三老有秩。其下乃亭长。而亦多贤才为之。岂尝贱乎。今则例以下流不齿之人。充数。只知害民索赂。而官家亦日加鞭笞。因成常事。为士类者。有死不为。不亦宜乎。苟位以士秩。而待之以士。其当升贡者。一同在学。又有常禄。有伺候则士之在乡者。皆将乐为之。岂复有厌避乎。曰。虽欲待之以士。如灾伤验报等事。当任之乡正。而其法不可不严。未能专废笞杖。奈何。曰。今百度荡然。田政尤紊。任其事者。但事行私偸漏而为官者。亦意其如此例为坐。加笞杖。为己立威之地。故云。然若田制既正。则分数自明。所谓灾伤者。听民自告。看验虚实而已。以有学知耻之人。目卞虚实于众睹之地。宁有作罪者。事既如此。则守令虽欲如今例施威辱。自不可得矣。设使乡正行私。而守令亲审明其欺诈。而以罪罪之。则是有罪不赦。有罪不赦。虽大官皆然。只人耻其人耳。何尝以此贱其位乎。然则乡正之任。不为贱易。而贤才亦无所为浼也。夫如此而后。政教可行。民生可均。此古之所以德易究。治易达。亿兆虽众。能使各得其分者也。且夫教士于学。而方其在学。不任以事。则无不教之士。而其学之亦专矣。既学而家居。择而任事。则不学者。不敢侧其间。而士无虚弃之材矣。凡求贤之路。虽非一途。然其所以得之审者。必由试之实事。验之乡党。而其人才否贤不肖别矣。升贡之士。亦令由是而出。非但宁民之道。亦是择贤之术。岂不曲曲皆当也哉。抑吾于此。又有所感。今士族之家。各擅田民。逸居私室。享有公侯之乐。而凡八方掌民事者。皆是庸下不齿之辈。若此毋变。虽圣王为政。未如之何。择任乡正。有廪禄给使令。而田制既正。奴婢改法。则凡儒士之在家者。皆为任民责食于其职者。而无端坐食役民之弊。自然绝矣。公私各得其分。万事皆归于正。而其风俗所就。亦将悠悠之习。变为振励。浮浪之习。变为检饬。文词之习。变为实学。而人才皆为实用三代之盛。自可复矣。呜乎。是岂可以少补言也哉。

或曰。八方乡正至多。若尽禄之。则谷将安出。岂不重伤民力。曰。后世不知重治民之官。故意每如此。苟知其重也。不禄而何。夫谷者。本出于民。苟省除冗官。则以其什一之税。禄其所治之人。必无不足之理。据实核数。则自可见矣。而况目今使以庸下之辈。而无所廪给。万事荡坠。已无可论。而其触处害民纳赂。计民费出。亦岂但其禄而已也。

历代制[编辑]

周制。畿内五家为比。比长下士。二十五家为闾。闾胥中士。百家为族。族师上士。五百家为党。党正下大夫。二千五百家为州。州长中大夫。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乡大夫卿。

畿外。五家为邻。邻有长。二十五家为里。里宰下士。百家为酂。酂长中士。五百家为鄙。鄙师上士。二千五百家为县。县正下大夫。万二千五百家为遂。遂大夫中大夫。

齐管仲制国。五家为轨。五十家为里。二百家为连。二千家为乡。万家为帅。自轨至帅。各有官长。以司其事。以寓军政。

汉制。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为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掌听讼。收赋税。游徼循禁盗贼。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学亦加之。

后魏五家为邻。立邻长。二十五家为里。立里长一百二十五家为党。立党长。取乡人强谨者。为之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夫。党长三夫。

隋令五家为保。二十五家为闾。百家为族。皆有正。畿外置里正。比闾正。党长比族正。以相检察。

唐令四家为邻。十六家为保。百家为里。五百家为乡。每里置正。在邑居者为坊。在野者为村。里正掌按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在邑居。则别置正一人。掌坊管钥督察奸。非诸里正县司选勋官六品以下。白丁清干者充。

宋令十家为保。五十家为大保。五百家为都保。选众所推者。为都保正副正。

大明令十家为甲。百家为里。五百家为乡。每里推耆德者一人。为老人。一统志所载。遍户几里者盖百户之里也。其或地小而里多。地大而里少。者。人户有稀密。亦分里之。不能均整也。

各邑将官。亦有常禄。数见禄制。其择授之例。及凡规制。见兵制。

各邑常平大同官厅。监官则不为别置。以乡官。察其事。但置军器监官。军器监官。郡县一员。府以上。二员。有常禄。见禄制。其有事务在官时。以官需供馈。○凡监官以外舍免番生及有亲,有荫,忠义,忠顺之类。择授。在任时。忠义,忠顺。则除本番。各给伺候三人。勿论受田四顷二顷者。一样给之。下皆仿此。

各邑。皆置典礼官。郡县二员。府以上三员。今各邑。每有使命。贺礼时。辄令在校之士。为胪唱等任。事甚未妥。当别置典礼官以掌之。以外舍免番生。有亲,有荫,忠义,忠顺之类。择可合者。以授。凡宾客贺礼祭祀。皆冠带唱礼。唯学校祭祀。则依太学例。以诸生唱礼。○有常禄。见禄制。各给伺候一人。

各邑军官。亦有定数。营镇及边邑。有军镇。则随行军官外。又有待变军官。其馀邑。只有待变军官。皆有定数。○随行军官。有常禄。见禄制。西北极边邑。二人。义州,江界,会宁,济州,东莱等邑。三人。待变军官。只以本邑人。差定。无常禄。只参试射于有军务时。待令。大府都护府。十人。府。八人。郡。六人。县。四人。西北极边邑及东莱,济州等处。倍之。详见兵制。○待变军官所差。亦不拘资秩有无。大㮣以业武之人。如监官本例择之。报兵曺差定。而忠义,忠顺之类。亦除本番。其有保布者免之。各给伺候二人。

各邑。皆建炼武厅。有射圃凡习武者。皆得肄业于此。○定傍近二户。以为直。免其保布。府以上。加一户。○万历中。岭南高应陟。知有边患。上书监司。请建讲武堂于列邑。以养武才。当时不省。壬辰乱后。其议遂兴。朝廷乃令列邑。建武学堂。略如乡校之制。令凡民十五以上入属。习驰射读兵书。其后弛废。亦不举行。然建立厅堂。但令凡习射者。肄业于此。可也。名为武学。而略如乡校。则不可。文武本非二道。古者在学者。无不习射御。为将士者。无不教以义方。是以。先王之制。出师受成于学。及其返也。释奠于学。而以讯馘告。后世至有别立武学。享祀白起孙武者。无知之甚。而教天下以乱也。学不可有二。

各邑。皆置盐焇局。量择邑居不远。柴木便近处。造局廨。具器械。虽有时停役。勿如今之撤其廨舍。○役以僧徒及闲户。或自常平厅。给价雇人。○凡闲户之役。一岁有定日。

各邑。皆置瓦局。于邑居不远。士木便近处。置瓦局。立舍设窑。多数造瓦。许民贸买。以兴覆瓦之利。其私设窑者。亦劝而勿禁。○役以僧徒闲户。或给价雇人。○右二局。皆定局直三人。府以上。量宜加定。皆免其保布。○近观民间。或有自其洞内。私相结约为瓦契。逐年作家。如此之村。则十馀年。一村几尽为瓦家。人户丰盛。又宜劝谕村民。依此为之。

每邑各乡。劝设社仓。罢今外仓。今外仓。俗称社仓。然既是官仓。则与古社仓之制。其实相反。隋文帝劝课百姓。出粟麦于当社。共立仓窖。贮之以备凶荒。名曰义仓。又谓社仓。宋社仓。法亦令其地人士有行义者主干。与父老公共措置其事。州县并不干与抑勒。则不如今之外仓。散置军资典。以官司。年年还上。御以刑狱也。社仓规制详社仓条。○官储仓廪。本当置于城邑所在。今各邑之有外仓者。以有还上故也。然祖宗朝唯大州府。地方遍远处。启闻而后置。故外仓甚鲜。近世以来。外仓渐多。至于附邑之地。亦置别仓。既是公储。典以官司。而散处外村。零碎无样。非唯临乱徒为资盗之物。平时亦多公私毙害。当尽变还上。为常平储于城府。各乡则劝谕父老。仍设社仓。令其乡人士主干。勿与官司。一如古法也。若未能然而出于不得已。则唯距邑五十里外。及大岭大川限隔处。及废县有城郭驿镇。而在四十里外者。得仍旧而亦必聚合其方诸乡。收纳于此。然莫如尽罢之为善也。

各邑。皆令置医局。劝谕各乡人士。建设医局。如今药契之为。而许给立局地一顷。蠲免税兵。其顷内造局外馀地。户役或税。皆自本局主之县立局一所。郡二所。府三所。都护府大府四所。每所免其傍三丁保布顷夫等役。使为其执事。欲幷其基丁。而合谓一二所者。亦听若欲设局。而无财本者。许状告本官。量贷常平米谷。限十年内。偿其原数。○按中国之制。邑置医师。丽制。大府亦然。然列邑医师。难尽得人。又置官而微。则不过如今医生之为置官。而重则必有居处廪禄仆隶。又必有迁转仕路去处。然后可以待其人。亦非事力之所能及。且医学之兴本不在此。如有学通医术者。一如儒士例。受田四顷。附于学籍。此则已详医学条如是。而又令列邑。皆置医局。复地给丁以劝兴之。庶乎其实有益也。然此是兴起医学。惠济万民之意。不可以公贡等事。一毫侵及守令。当知此意。

各邑社稷坛厉坛等。每坛。各定坛直二人。以坛傍居人。充定。免其保布。○其邑有陵寝。或烽燧牧场禁山之类。则皆依例定守护军。烽燧军牧子山直。而免其保布。如山林海泽。堤堰各色监考。则以近傍人非正军者充定。而只免其柴草冰丁顷夫之役。

今两界州府土官。革罢之。今两界土官。既非吏胥。又非乡官。又非军官。只是虚备其仪。而于事实无干与。未知其任。果如何也。若谓土官为检举吏胥之任。则既有邑宰。承以乡所。而复使土官。介于其间。无乃虚为繁阶。而反害于事耶。若使土官。直为吏胥之任。则何必名以土官乎。进退无所当。是以。今之土官。与吏胥一般。而尤为冗贱。非未弊即然。自其设官之初。而已如此耳。目今吏胥。无常料。百任不事事。故人不觉土官之为虚冗。诚令官吏。皆给代耕之资。而各责其任。则所谓土官。将处以何等。而责以何任耶。或以为在昔乡所。但为乡中所约。而非官府之属。故设置土官。若然则大邑小邑。边地内地。虽有轻重之差。其军民所寄则一也。何故列邑全无。而独于两界若干邑有之耶。且数三乡所。亦难得人。土官东西班。员数甚多。一地之内。安得许多人才。又安有许多支粮。朝廷冗官亦宜减省。况一邑乎。或以为边地。不可不特盛军威。若然则但当加定军官。盛其将校兵众。而严其节制而已。尤不当虚设无用之官。而实损军丁也。以彼以此。其为当罢。决无疑矣。○大抵乡所既为朝家所设之官。而定其常数军官。既定随行待变之数。而内地边方。又有有无众寡之额。则土官之当罢。自可见矣。○今所谓土官。多其员而不择才。无其任而不给料。则其为冗贱。势固然也。不问才否。不给廪料。不有所任。而徒为虚设。是何等官制乎。况土官遆任之后。不定军役。则遆者无役。而继者无数。若还定军役。则又何等官员耶。其受田之难处。亦然。盖其本领既失。节节难处矣。○我国土官。与中国之以蛮夷酋长为土官者。名同而实异。

一。凡沿边镇堡。亦当详审形势。其不甚要害者。省罢以其兵。添隶诸镇。各有定数。详具兵制。使列镇。缓急可恃。今地不要害。数数设镇。残弊处甚多。至于权管别将召募堡之类。尤为当罢。

一。诸驿察访。亦须详审道路。量宜定员。国内置驿。高丽时。总七百八十一。而察访二十二。本朝则五百三十八驿。而察访四十一。是虽因时损益之异。然审量事宜。则今两驿间阔处。不无当加置者。至于察访。则必合收众驿乃置。然驿卒往来。使客策应之宜。亦须一一参商。当于今庆尚道内。省其三四。平安道内。增置一二员。可也。

丽时庆尚道内。五察访。今十一察访。全罗道内。三察访。今六察访。平安道内。三察访。今二察访。

今以所经行处。识之以推其馀。府郡县之名。今姑拟定。更宜核其田顷民户。称实以定之也。

汉城府。今汉江诸里。虽为京城地。而亦系杨州。故收税于杨州。龙山之于高阳。亦然。人户与田税分主两处。未知其妥当。此等地。当全入汉城府。○杨州之自西山以外净土等地。及自楼院芦原。康泰陵茁洞。建元陵限王山川。循广津三田渡。以内地割入。○高阳之昌敬陵。鸭岛幸州近处等地。亦入之。○自鸭鸥亭沙平坪。至狐岘以内地。又自铜雀至杨花渡限江之南十里地割入。即果川北面半。衿川东境也。

按露梁等地。系是江外地面。而至近京城。凡于分地建邑。虽以山川为界。实以人事所便为主。属于汉城为是。

官员。判尹一从二品。参尹一正三品。庶尹一从三品。判官二从五品。参军二正七品。

都城。

今汉城府。只主人户。而不任田政。既为专画。则亦当治其田政。其打量踏验。收租纳仓等事。皆亲察如各府例。

今五部官。则罢之。或者谓五部改为三部。中部掌城内。以城外地分为二部。各掌城外所分地。置判官主簿。如属县例。为可。此虽比今稍胜。然亦未为得。莫如汉城府直治之。而各坊则皆置坊。正以率之。郭外。则制坊如乡例。何为更设屋下之屋。徒益烦紊痿靡之弊乎。中朝则京府规制。与外府一样。而月朔京尹。引约正亲至御前听宣谕。

今汉城府之职。但主户口词讼等事。而不任土地租税事。是故其制地止于十里。而都城外。亦不能全不收税。则兼属于外邑。而使之收税境内。凡事携移苟且。皆如此。是欲同之于京诸司也。若果如此。则六曺百司。既俱在京中。何为更设本府乎。考之中国古今京府之制。无如此者。王京所在民役。虽当宽减若其规画分制。则不可不一也。其为制既如此。故今京府衙门。不知田政赋役之为何事。例以为外方下邑之务。府官如此。他司可知。是以。凡所以为黎民苦乐者。绝于百僚之心。目今之京城之人。浮奢成习。全昧民事者。虽是教导无本之致。亦其法制。有以使然也。其与古人制官之意。异矣不宁。惟是名实既二。百为皆失其当。必须分界。专任如右。然后事皆归正。而学制军政。亦得井然也。

延曙驿。亦依青坡,芦原驿例。直属兵曺。

开城京府。加长湍之地。限自开城二十里。东抵华藏山以内。以及五冠山下灵通寺,玄化寺近处。皆入于开城府。

都城

官员。留守二从二品。一观察使兼经历一从四品。都事一从五品。教督一正五品。

广州都护府。加果川之县内。东面西面半。○杨根之小川里。○杨州之上道下道。瓦孔三面割入。即金台山以东。及平丘等地也。

除下道七里内。王伦,日用,月谷,北方,松萝谷,松串六里。入水原。其义谷一里。则仍为广州地。○南距五十里外。牛峙村地。入利川。

德丰驿。移于山城西南平地。大路傍。

南汉山城。即邑城。

城中地免税兵。固有其法矣。凡山城内。例多高险。民难聚居。限成聚间。依今给复例。免原税十斗地。并免杂役。可也。○山城设瓦窑燔。瓦多积轻价。许城中民买之。

今南汉城中。为养树木。民不得开垦一片地。民物不集。甚为非。宜当尽伐杂木。其可耕处。许城中民为田。其倾侧不可耕处。尽植栗梨桑楮漆柏之类。总数百万株。使民为利。勿征其税为当。如此则虽不给伤。亦可其说。亦见高山郡。

或曰。如山城等处。城内无居民。则平时不成为邑。临急亦无所恃而为守。若使之居住。则山城所处。例多不耕之地。民无生业。若令别处财谷。移输于此。则有伤于民力。若计户给复。则施于诸城。亦非国计之所能支。终无善策。奈何。曰天施地养。万物发生。有宜于高燥者。有宜于下湿者。其南北所宜。亦各有物。是以圣人制地之法。田其可耕之土。而其不可耕者。则以为园囿树艺之所。若令山城等处。广植枣栗柿梨桑楮漆竹之类。随土所宜。约数十百万株。与民为利。民之赖之也。不下田亩之收矣。如是则不必移输。不必给复。而生聚自裕矣。问者叹曰。吾乃今知顺自然之利。而天下无不可处之事也。惜乎。今之所以不能者。何也。曰士之汨于文词利欲之习。久矣。不知养民之政。而为长民之任者。举世皆然。非徒不知。又逐事而害之。今或邑有栗林。则令民守直。倍数征敛。至于贸诸远方而纳之。故民之疾栗林也。如疾仇雠。南方民家。一有柚树。则置簿纳官。身役之外。添得此役。虽柚株既朽。而其征纳。则传之子孙。害及邻族。故一有萌生。相戒拔去。以至蜂桶置簿。而峡民难于养密。有马有鹰置簿。而无势者。难于畜马养鹰。一有名目。便为民害。呜呼。可胜言哉。今欲以树艺之利。以裕保障之民。必先自朝廷。减省进上。以绝凭籍之路。明著法令。一切勿侵。然后可以劝民兴生。使资其利。诚如是也。则非惟山城。凡天下之地。山林薮泽原隰。或为牧畜之场。或为材木之储。或为堤池之潴。无所处而不有其宜。呜呼。岂独此一事而已哉。

杨州府徙治积城绀岳山下南向之地。而以积城倂合。又省麻田县。其三分。二入于此。一入朔宁。又四分涟川。二入铁原。一入于此。一入朔宁。

除自楼院至芦原。康泰陵,健元陵近处王山川以西。限江入汉城府。○上道下道瓦孔里,王山川以外。迷湖等地。入广州。○丰壤县。入抱川。

绿杨驿。当依例为巨驿。置察访。丹枣驿。移入积城邑内。以其官舍。为驿馆。

绿杨,碧蹄,良才等京近六驿站。使客支待。则本官不为出站。计给支米。别定。掌吏。令本驿主之。唯本道监司及一品宰臣。及二品奉命使臣。本官乃为出待。定为著令为当。

水原都护府。加广州下道之王伦,一用,月谷,北方,松萝谷,松串六面。即光教,道养两山以南地也。○果川之南面及西面半。修理山以东地。

除广德,가츨二面。入牙山。○插桥近处。入阳城。

移治于北坪。平野。菁好驿置馆兼设站店。

邑城可筑。北坪野中临川。因势。

按今之邑居。亦云可矣。然方之北坪。则不啻霄壤。北坪。山大转。地太平。结作深奥。规模宏远。设治建城。真是大藩镇气象也。地内外可容万户。

富平府。仁川倂入。○阳川倂入。○加安山半。修理山以西。○衿川五分之三。稍移治于邑东平处。则如何。

邑城可筑。

盘乳驿。移于衿川邑内。改名衿川驿。以其官舍。为驿馆。○石谷驿。移于安山邑内。改名安山驿。以其官舍。为驿馆。○南山驿。移于阳川邑内。改名阳川驿。以其官舍为驿馆。

或衿川郡。或以为水原府。仍今治富平府。但倂仁川阳川。而以衿川安山果川半。其半则属广州合为衿川郡。而设治于安养洞近处。以广州下道沙斤路以下入之。

按如此则非唯水原府。不得形势之中。富平府地。犹褊小也。其为衿川郡。亦甚窄小。不成模样。诸邑皆难责以平居。养士养兵。临难守城防卫。其于列土建官之意。未为得也。

通津县。金浦倂入。

按此邑褊甚。亦当合于富平。而江都津渡处。不可无邑。且富平。则专委海路。而稍远江路。必有通津。然后江路不为虚疏。不可革省。

无城倂守富平。

南阳郡。加仁川之梨浦面。○仁川之德积等。自南阳不远之岛。皆入之。

梨浦距仁川八十里。距南阳二十里。双阜县若相连陆地。则当分半入之。

抱川郡。永平倂入。○加加平之朝宗县及远南,清平坪以下地。○杨州之丰壤县。

山城狭窄。难容。今邑居。尤无足论。邑之西南两平坡。亦不合于筑城设邑。今闻邑西南十里许。有地名清灵浦者。颇有形势。可奠民居。城府。此距大路八九里许云。后当详审。次又万岁桥北四里加乙岘之内。缘冈筑城之址。周转且直当大路要害。而其中不宽平去京都。又偏远未知如何也。

骊州府。加原州之池内江川二面。○砥平。南面及西面之台山岘以南地。

除加水岘以西。新恩川,草三,仰德等村近处。入杨根。

自砥平。至原州安昌驿之间。无驿。于西华岘西。当置驿。

邑城可筑。

利川郡。加阳智三分之一。○阴竹之连附利川。而远竹山ᄌᆞᆫ등마그실近处地。○广州牛峙村近处地。

邑城可筑。自邑后主山周回。邑南越麓而筑。形势甚好。城中闾阎。可容七八千。

竹州府。阴竹倂入。○加安城十二面之七面。阳智三分之一。即古阳智及木岳,高安,蹄村等地。忠州山内之六面。

佐赞驿当移。今驿西。阳智境燕岘之内。路上屯所村。兼设站。康富驿。当移入安城邑内。以其官馆。为驿馆。

山城。

阳城府。振威倂入。○加安城之우기실,밀头,흐리실,슬믜실,松족ᄌᆡ五面地。又加平泽之东面,远北,小北三面地。○稷山之二北,三西两面地。○水原之插桥近处地。○移治于所草院东北一里地。

邑城可筑。遍观设邑之地。加川驿霜谷馀尺谷及葛院等处。皆不合所草野中。亦无合当处。且夏潦时。一野尽被水害。令道等村。亦未免水害。惟此所草院东北平冈开抱两臂之内。最合设治。论以地理。则山势自天德山。奔驰而来。变为平岗之度。特好开展弯抱。前界川水。南当大野。远山拱抱。论以人事。则四会五达之冲。人物舟车之所聚会也。缘势筑城。直当大路。屹可为南北形要之巨防。建邑得宜。无逾于此。城中可容八九千家。但其内今有村民众冢。此为难便。然不可以一时之弊。废万世之大事也。城周可十三四里。

龙仁县。加阳智三分之一。○今县治右麓南下。自官舍西距二里地。可移设治。宜于筑城。弥勒西百馀步地。可作官舍。今治则可作乡校。

邑城可筑移治西麓下。则亦宜筑城。城自主山。东缘永库。脊就平西。缘小阜。就平跨。越前溪。包案山驹兴岘而周筑。大路则改由溪水南边。可也。

杨根郡。加砥平三分之二。○骊州介串山面之加叱岘以西。新恩川,草三,仰德等村近处。○广州之龙津以东。豆毛头村地。○除小川。入广州。

今郡治东五里许。娱宾驿来脉。自白云峯落。平起帐。过脉回转处地名。衙也洞。可设治宜缘山阜。周以筑城。此地虽馀气之山。即娱宾驿后山。瞰视城中。然别为雉城以属之。则可也。又其东二三里许。有高平长坂。似可设治筑城。亦或其次也。○田谷驿。移田谷坪旧基之西为当。或云可移设砥平邑内。以官舍。为驿馆。以邑内田。加给为驿田。然则改名砥平驿。

邑城可筑。

长湍府。加牛峯之南面地。○除自开城二十里地。以及华藏山以西。五冠山下地。割入开城府。○东北六十里外地。割入朔宁。免山西面板门桥西坪。可当途设站店。

邑城可筑

原平郡。交河倂入。○加高阳三分之二。

碧蹄驿。当依例为巨站。移置延署察访。

山城。

丰德县。

江华府。

乔桐县。

朔宁郡。加麻田三分之一。○涟川四分之一。○长湍东北境。自长湍本府六十里以外地。割入之。

朔宁地无驿。当择地置驿。

果川。县内东面西面半。北面半。入广州。○南面及西面半。入水原。北面半。铜雀露梁近处。入汉城府。

仁川。倂入富平。○梨浦部曲。则入南阳。

阳川。倂入富平。

安山。分入富平水原。

衿川。倂入富平。○其露梁杨花渡近处。属汉城府。

金浦。倂入通津。

积城。倂入杨州。

永平。倂入抱川。

砥平。南面及西面之水洞村。入骊州。其馀皆入杨根。而东面之仇叱岘以外。则入原州。北面之距洪川五十里地。入洪川。

加平。本县则入春川。朝宗县。入抱川。

阳智。分入竹山龙仁利川。○县之高安,大谷,木岳,蹄村四部曲。本竹山地。当还入竹山。

阴竹。倂入竹山。而其连附利川。远竹山잔등마그실近处诸村地。则入利川。

安城。入竹山。而其우기실,밀머리,흐리실,슬믜실,松족ᄌᆡ五面。则入新阳城。

振威。倂入阳城。

交河。倂入原平。

高阳。倂入原平。其昌,敬陵,及鸭岛。幸州近处。入汉城府。

涟川。分入铁原,朔宁,杨州。

麻田。分入杨州,朔宁。

观察使营。附在京都。

今虽设京营。而监司不居营听事。而常在其家。事体不当。民弊极多。宜于城中。或城外。开营衙。率眷赴居。可也。○监司緫察一道之寄。而听事于私室。故百为皆苟且委弊。姑论其害之一端。则今监司新出各邑。每轮发民丁。造下人厅于其家。岁岁如此。又其营吏使令驿子辈供馈。各邑聚米。轮定官婢。水汲宿炊京营。朝朝暮暮。顶戴往来。其弊不赀。

水军节度使营。

月串佥使镇。

按古制边防。皆委于本邑令。择人自守。此本为善。而本国水镇居多。而有水操之事。西北陆镇。亦有番军入防之事。别置镇将。以专主之。亦为合宜。但令沿海镇堡太数。而不设于临海要害之地。反处深僻者多。或省或移使得形便。为当。又今佥使万户。虚崇其秩。而苟充闲杂。宜令实为正职。率眷赴任。使久其职也。至于权管。则大典无之。或云。成宗末年。权设之任。而燕山中宗间。仍循成例者。召募别将。壬辰以后。添设者。非徒无益。其害甚大。宜悉罢之。

永宗浦万户镇。南阳。

草芝浦万户镇。

济物浦万户镇。仁川。

井浦万户镇。

乔桐浦万户镇。乔桐县监兼今革省与否。问之。

此中所省者。当低书于次。如郡县例。可也。

碧蹄道察访。属驿,马山,坡州,东坡,长湍,青郊,狻𪻆,闻城,中连,丰德。

参上。从六品。○坡州。

加长湍之桃源,仇和,白岭。

平丘道察访。属驿。奉安,广州,娱宾,杨根,双树,杨州,田谷,白冬,砥平,仇谷,甘泉,连洞,加平。

参上。○杨州。

除绿杨,安奇,梁文,属绿杨道。

良才道察访。属驿乐生,广州,驹兴,金岭,龙仁,佐赞,分行,竹山,无极,阴竹,康富,安城,加川,阳城,菁好,长足,○水原。

参上。○广州。

除同化,海门。属重林道。

重林道察访。改名衿川驿。○属驿庆信,仁川,盘乳,衿川,石谷,安山,金轮,富平,终生,通津,南山,阳川。

参下从七品。○住衿川盘乳驿。

加水原之同化。南阳之海门驿。又加置仁德驿。

庆安道察访。属驿杨花,新津,安平,吕州,阿川,吾川,利川,留春,阴竹,德丰,广州。

参下。○广州。

绿杨道察访。属驿安奇,抱川,梁文,永平,湘水,丹枣,积城,玉溪,涟川。

参上。○杨州。

桃源。分属碧蹄,绿杨。

忠州都护府。阴城倂入。○加延丰地安,富驿,水入村近处。至鸟岭。○除山内六面。属竹山。七面。入镇山

邑城。

镇川郡。加忠州山内地七面。○木川半。

槐山郡。延丰倂入。○加清州之清州县地半。

清州都护府。清安倂入。○加文义半。○怀仁皮盘大岭以北地。除周岸乡。入沃川。○清川县东半入槐山○德坪面入天安。

邑城。

沃川郡。怀仁倂入。○加珍山东面半。清州周岸乡。○文义之后洞近处地。○除阳山县。入茂朱。

报恩郡。加青山之酒城及青山地半。○尚州之化宁县。以岭为界。

三年山城。或邑城可筑。

公州府。加尼山三分一。○定山三分一。除儒城县。入镇岑。○三岐面。入燕歧。○维鸠驿外。距本州六十里。以外地山北等面近处。入礼山。其近青阳地。入青阳。

公山城

镇岑府。连山倂入。○怀德倂入。○加公州之儒城县。○尼山之东面地。○珍山北面半。

移治于支石之内。支石院。当置驿。

连山县。当置驿。或店铺。贞民驿。当入怀德邑内。使为盛驿。以其官舍。为驿馆。

或怀德县。或以为镇岑。清州之间似远。当存怀德县。加公州儒城县之半。而以其半。入镇岑文义地三分之一。而以其二分。入清州燕歧。又加清州之周岸。以为怀德县。如此为可。然终未若省合之为善也。

恩津郡。加尼山三分二。励山半。○连山之平川,夫人面及距平川东北十里为限。割入。○石城之三意,定之,远北三面地。除江景津以西地。入林川。

设治于马皋坪。即今平川驿前。

邑城可筑。设治马皋坪。则城围平野。气像宏伟。使大路。正出东西门。可也。

扶馀郡。石城倂入。而其二面。则割入恩津。○定山三分一。○鸿山县内及自县以东地。

石城境内无驿。当置驿。以其官舍。为驿馆。宿鸣驿。仍旧。或云。移入鸿山邑居。

邑城可筑

燕歧县。全义倂入。○加文义半。○公州之三歧面。○木川之自燕歧。四十五里以内地。

燕歧为邑。虽东短仅十里。北合全义。则馀四十里。而非但其中无复设治处。参以诸邑远近形势。似不可。

天安都护府。温阳倂入。稷山三分之二。○木川半。牙山大东,小东面。清州德坪乡及全义之德坪店。路傍近处地。○除顿义,毛山二面。入牙山。○新宗,德兴二面。入礼山。

今郡治之东数百步中。脉络平处。可移设官。府北是正结恰当形势。今郡基。则可作乡校。

邑城可筑。移治郡东平处。则筑城后。自棠山西缘。今府主龙。以至珠墩。东缘水潮山头。即今官舍南山。回合于珠墩。皆跨越溪涧。使大路正出城门。○筑城若使外缘缠山。则极好而太阔。恐非今日事力所及也。

按今官所在。其地形。亦云可也。而终不如东坪之正得形势之胜。观者详之。新恩驿。移设邑近。时兴驿。移入温阳邑内。以其官舍。为驿馆。成欢驿。移设愁歇院东。

林川郡。加韩山半。○鸿山南偏地。○恩津,江景津以西地。

灵楡驿。当移邑前。新谷驿当移韩山城内。以官舍。为驿馆。

邑城可筑。自邑后山城。缘山渐下。就平地。包入邑内。复缘邑南山。而筑之。其中可容数千家。亦有守御形势矣。

舒川郡。庇仁倂入。○加韩山半。青化驿。移入庇仁城内。以其官舍。为驿馆。

邑城。南就平地。缘小阜。拓而广之。平地南城。内外皆凿筑堤池。令极深广。上建炮楼。

洪州都护府。结城倂入。○加德山之县内,罗朴所,楼山,맛洞,大鸟,古县内,大也谷,巨桥,有功浦。九面地。○大兴之县内,一南,外北,内北。四面。○保宁北村。广川附近青所面。自洪州四十里以内地。

除新平县。入沔川。○上田所,入青阳。○云川乡及大山部曲。入瑞山。

德山汲泉驿。移于峯耸院。世川驿。还移州东三里旧基。

邑城。邑城太窄。城中不容一人居。当拓广东门外。包入平地闾阎所在处。又拓西北跨越溪涧。缘乡校后岗而周。合于东城。

瑞山郡。泰安倂入。○加洪州之云川乡及大山部曲。○海美本县及馀美县半。

梦熊驿。移入故兵营城内。以其官舍。为驿馆。下川驿。移入泰安城内。以其官舍。为驿馆。

邑城。

或海美郡。或以为海美。仍兵营城为郡。革瑞山分入海美泰安。而割洪州之高北面。及云川乡及大山部曲。入之。又加唐津四分之一。沔川郡。则但益唐津四分之三。而不益馀美县半云。

沔川郡。加洪州之新平县。○德山之北面,高山,别罗山,飞杨串等四面地。○唐津倂入。○海美之馀美县半。古唐津浦。或孟串。或云当复置镇。

邑城。当拓广。

礼山县。加新昌半。自邑内西南也。○大兴之近东及远东面半。○天安之新宗,德兴二面。○公州之山北,新丰等面。距礼山四十馀里地。以岭为界。

昌德驿。当移入新昌邑内。以其官舍。为驿馆。日兴驿。当移新礼院。或无限城院近处。

青阳县。加定山三分一。○洪州之上田所地。○大兴之二南面及远东面半。○鸿山之栗岘东南山냇面。自沙器店以内荒峙等地。○公州之维鸠驿外西偏地。自公州六十里外。距青阳不甚远处。当入青阳。

楡杨驿。当移入定山邑内。以其官舍。为驿馆。○自青阳直通蓝浦六十馀里。其间无驿院。今鸿山地。栗岘南一里地。名飞都所。设站店。栗岘古有院。旧基尚存。然不如飞都所之为宜。或云。鹿间院当设驿。然则当属蓝浦。

邑城可筑。自邑后冈古城址。拓广其南。下就平地。通入邑前。筑之。

蓝浦县。保宁倂入。○加鸿山之自无量以南。飞鸿山以外地。○庇仁之都屯串。

青渊驿。当入保宁城内。以其官舍。为驿馆。

今邑治褊迫。不成模样。邑南十五里大川之上。有地名古邑。山川地势。十倍今治。其近北中支落平处。可设邑。今有品官任姓者。居其前。此处平坦。宽广。可容数百千户。左右登对。前后照应。真可地也。其古时邑基。则迫在川边。势甚不便。只是微砂耳。

鸿山无量寺洞口外。可置驿。鹿间院近处。可置站店。

邑城。

牙山县。加新昌半。○平泽之南面,西面,县内三面地。○稷山之庆阳,安仲等四面地。○天安之顿义,毛山二面地。○水原之广德,가츨二面地。

除大东一面。入天安。

移治于县东十里金尺里。即高涌山南麓平坡上也。

牙山。今之邑居。全没形势之地。而未得可设邑处。无已则金尺里。亦远胜于今邑。

永同郡。黄涧倂入。而其金化部曲。则限岭以东。入金山。○加青山地半。

新兴驿。移入黄涧邑城内。以其官舍。为驿馆。

永同形势。亦稍周畅。其旧邑内。不可谓不结之处。而太为窄迫。所谓邑城。仅如垣国。官舍。亦不能容。今川东衙舍所在处。亦未知恰当。而不得已似当。仍此今邑南三四里许。似有可作邑基处。而亦未见的当地。当更详。○又县西二十里。大鸟旨村山势落。平临水开畅。可作邑居。而地势甚偏。西与沃川。不过三十里。东与金山尚州等郡。百有馀里。此则断不可论也。○乡校则仍今在旧邑城内。

阴城。倂入忠州。

延丰。入槐山。而其安富驿。水入村近处。至鸟岭。则入忠州。

木川。分入天安,镇川。○其自燕歧四十五里以内地。则入燕歧。○延春驿。当移其东二里獐项村伏龟亭近处。

清安。倂入清州。

文义。分入清州燕歧。而邑内则入于清州。○其后洞近处地。则入于沃川。

怀仁。入汱川。而其皮盘岭以北地。则入清州。

青山。分入永同报恩。

黄涧。入永同。而其秋丰岭以东金化部曲也。则入金山。

尼山。三分之二。入恩津。一入公州。○除出东面。入镇岑。

定山。分入公州,青阳,扶馀。

连山。入镇岑。而其夫人处及二面。入恩津。

石城。入扶馀。而其立石所,요믈二面。则入恩津。

全义。入燕歧。而其德坪站近处大路傍地。则入天安。

稷山。入天安。而其庆阳,安仲等四面。则入牙山。○其二北三西二面。则入阳城。

温阳。倂入天安。

韩山。分入林川,舒川。

庇仁。倂入舒川。

鸿山。栗岘东南山냇面。自沙器店以内荒峙等地。入青阳。自无量以南飞鸿山以西地。入蓝浦。县内及自县内以东地。入扶馀。其南偏地。入林川。

结城。倂入洪州。

德山。三分之二。入洪州。一入沔川。

大兴。分入洪州,礼山,青阳。

泰安。倂入瑞山。

海美。入瑞山。而其馀美县之半。则入沔川。

唐津。倂入沔川。

新昌。分入礼山,牙山。○八堂坪众邑交界之地。今正之。而只入礼山沔川。

保宁。入蓝浦。而其北村青所一面。则入洪州。

平泽。分入牙山阳城。○本县六面内,东面,远北,小北三面。则入阳城。南面,西面,县内。则入牙山。

观察使营。天安。

兵马节度使营。洪州。或清州。

水军节度使营。保宁。

马梁佥使镇。蓝浦。

安兴梁佥使镇。今泰安。

所斤浦万户镇。今泰安。○今佥使。而安兴。既又加设。为佥使。则此宜降为万户也。

舒川浦万户镇。舒川。

唐津浦。旧已省革。

波知岛。旧已省革。

成欢道察访。改名新恩察访。○属驿新恩。当移入天安邑内金蹄。天安,广程,日新,敬天,丹平,维鸠,公州,平川,连山,金沙,燕歧,延春,木川,长命,清州。

参上。○天安。当住于新恩。

加时兴,温阳,昌德,新昌,长时,牙山,花川,平泽。○利仁,公州,楡杨,定山,龙田,恩山,扶馀。

金井道察访。改名世川察访。○属驿光时,大兴,海门,结城,青渊,保宁,世川,龙谷,洪州,梦熊,海美,下川,泰安,丰田,瑞山。

参上。○洪州。住于世川。

加日兴,礼山,汲泉,德山,顺城,沔川,兴世。○宿鸿,鸿山,蓝田,蓝浦,青化,庇仁,豆谷,舒川,新谷,韩山,灵楡,林川。

栗峯道察访。属驿长杨,台郞,镇川,双树,猪山,清州,时化,清安,德驿,文义,增若,嘉和,土坡,化仁,沃川,会同,永同,新兴,黄涧,原岩,含林,报恩,田民,怀德。○加设镇阳驿。○除顺阳。属全罗道济原道。

参上。清州。

连原道察访。属驿丹月,嘉兴,用安,忠州,仁山,槐山,坎原,阴城,新丰,安富,延丰,黄江,寿山,清风,长林,灵泉,丹阳,吾赐,永春,泉南,堤川,安阴,清风。

参上。忠州

时兴。旧已省。合金井。其日兴,汲泉,顺城,兴世四驿。则仍属金井。其时兴,昌德,长时,花川四驿。则属于成欢。

利仁。分属成欢金井道。利仁,龙田,恩山,楡杨四驿。则属成欢道。宿鸿,蓝田,青化,豆谷,新谷,灵楡七驿。则属金井道。

全州大府。加金沟三分二。○加金堤平皋县之钱浦,金掘,公需谷三面地。

除景明乡。入高山。即南의야소面。○沃野县之北一道,北二道。入益山。南二道。入临陂。利城之西面及南面地。入金堤。合利成仓于沃野仓。○高山县若筑威凤山城而移邑。则又除所阳面。入高山。

邑城。

莺谷驿。当移于金沟邑内。以其官舍。为驿馆。

金堤郡。万顷倂入。○加金沟之自金堤。最近一面。即洪东浦村近处。全州利城县之西面。及南面地。○东津东扶安地越入处。入于本郡。其东津西本郡地越入者。则入于古阜。

除平皋县之钱浦。金掘。公需谷三面。入全州。而其社仓所在。介都里面及母村,南无所三面。则仍入本郡。

邑城可筑。

内才驿。当移邑近处。○万顷城内。置驿。以官舍。为驿馆。名以万顷驿。○碧骨堤。可修筑。

筑城。自主山堂岘西缘古城由今乡校后而下。东缘来脉。包城隍坛。由검동골而南。又西缘平冈。径由들머리。而转。如此则今立石处。出于城外。由社稷坛头横跨鹤桥下而筑之。周可十馀里。城中可奠民居数千户。乡校则移于堂岘之内。亦在城中矣。

益山郡。加砺山半。○全州沃野县之北一道,二道两面以内地。○全州炭岘以内。自益山限十五里地。及新谷近处等地。割入。○咸悦南一道,东一道,东二道,北二道四面地。○龙安倂入。○临陂东境。自马川桥以东地。

邑城可筑自主山东缘乡校后冈。而循东支。西跨溪水。缘苏家后冈。循西支而下回。合于邑前三里程。周可十里。城中可奠民居七八千户。形势完好。

龙安城内置驿。以官舍。为驿馆。名以龙安驿。○黄登堤。可修筑。

临陂郡。沃沟倂入。○加全州沃野县之南二道一面。○咸悦南二道。西面县内北一道四面地。

除东境马川桥以东。地入于益山。

邑城。可拓广。

沃沟城内。当置驿。以官舍。为驿馆。○咸悦邑内才谷驿罢之。既置龙安驿。则此当罢矣。○群山万户。当移于沃沟桥项地。名以沃浦万户。桥项。乃沃沟县西南十五里。距临陂五十里。可设海防处也。

按今邑居形势团聚。甚不易得。若筑城广缘南山。而回转周合则极好。而由今日论。似太阔难收。姑为小拓城南。使包入闾阎。可也。

或龙安县。或以为恩津,临陂之间。似远。又龙安迫近。水边。不可无邑。若然则以咸悦全邑。倂入。加砺山之罗岩近处地。为龙安县。然终未若省合。如上之为善也。

古阜郡。移治于保安之板谷。○倂合扶安。○加兴德半。即沙津浦以东地。○除长顺,伐严,守金,雨日四面地。入泰仁。富安串。入茂长。讷堤可修筑

邑城可筑。

瀛原驿。移入古阜邑内乡校底。○扶兴驿。移入扶安城内。以官舍。为驿馆。○扶安南面白石串。可筑大堤。○黔毛浦万户。移于格浦。○古阜邑城太窄。不成样。且无拓广处。邑南五里长场门平坡。似可。而谛观。则偏侧无停畜。又逼大山。甚不便于筑城。决不可设邑。惟板谷形势甚好。人事亦便。城内可容数千百馀户。极可极可。

古邑在于高阜之上故名。既移他处。则改之为当。若论形胜。则左带漳水。右挟济浦。后负边山。前浸讷湖。○西北环大海。东南限长岭。○负山临野。兼有湖海之胜。

泰仁郡。加井邑四分三。○金沟三分一。○古阜之长顺,伐严,守金,雨日四面地。

井邑邑内。置驿。以官舍。为驿馆。

邑城可筑。

筑城。自主山。缘入邑东高阜。南转居山后冈临川。西转而起醮楼于邑南小圆墩。而披香堤退筑临城。则极好。如是则乡校。亦在城内矣。圆墩之北。令城势引入开门。圆墩之东。亦引入筑城。勿迫川边可也。

高山郡。加全州之景明乡。即南의야소面。○又加全州之所阳面。

移治于威凤山城内。

威凤山城。即邑城。

玉包驿。移于凤林村置馆舍。龙鸡院。当置驿。

威凤寺山。距县东南三十里。山形四围。缘冈周回。可二十里。四外皆高峻绝险。其中平畅。官舍仓库之外。可奠民居数千馀户。涧谷之水。大旱不渴。合而东流。至水口成瀑布。飞流百尺。筑城当量其险之轻重。为之高卑。不必高筑者。可四分之三。东西两门。可通牛马。南门及东。南间门。但通徒步。量其周围。则非万人不能守。而四皆绝险。故老弱千馀。亦足守也。其形势远胜南汉。但城外东北。当叠山穷峡。绝无田畴。西南城外。即全州所阳面地。稍与田野村居。不相远。当割此面以属之。然城里居民。生计似艰。是为可念。

城中地免税兵。固有其法矣。凡山城内居民。给复及设瓦局。燔瓦。许民贸买等事。见南汉山城。○城中不得作家地。不别养树。尽伐杂木。其可垦者。许民耕之。其不可耕处。分授城中民。亦分易以授无相侵争。使为园外随其所宜。开植枣栗柿梨漆柏桑楮之类。以资其利。但于其中。定直禁伐。而官家勿征其利。城外地。亦令如此。而幷勿收税。如是则城里之民。不别给复。而可助其生业矣。然愚民不知创始。必自官发民。开植数万株。然后因赏格分给之。其馀闲地。乃听分受以导之可也。其说见南汉山城。凡漆谷赤裳等诸山城。皆当依此。如镇阳之内。不得民居处。尤宜多置。园也。

若未筑城移邑。则当仍今县。只加景明乡。不复加所阳面。盖今县治偏于西南一隅。地形亦未免迫狭。而略观县境。县北十里许凤林村及北二十里云梯废县。稍似可论。而其形势迫狭。比今邑尤甚。不得已当仍今治也。○若山城未合建设。则此县幷为省之为宜。而但自全州。至锦山。相距大阔。其间无邑。是为不便。更当详之。

锦山郡。加珍山三分二。○龙潭五分三。○沃川阳山县之西面地。

除安城所及横川所。入茂朱。珍山郡治东。当置驿。名以珍山驿。

茂朱郡。改名赤城郡。○加锦山之安城所及横川所。○沃川之阳山县。倂入。而其西一面。则入于锦山。○龙潭东一道面。○长水之阳岳所。

顺阳驿。当移阳山县内。

赤裳山城。

镇安县。长水倂入。而其西仓所。属圣寿山以南地。入南原。阳岳所。入茂朱。○加龙潭之自镇安相近一面也。

除马灵县半。属任实。

长水邑内。置驿。名以长水驿。以官舍。为驿馆。长溪县仓西七里许。置驿。名以长溪驿。移仓于其傍。

○镇安邑。居在过峡之侧。大为迫厄。邑户虽密。居而难容数百家。窄狭如此。更无可议。然长水邑居。尤褊狭。不似长溪旧县。西八里许有所谓位谷者。似胜于长溪旧基。而俱未合当。或云邑东十里许。有小坪。名梧桐里。可作邑居云。此果成就之处。则境界差为近中移之可矣。但未知果合与否也。若然则丹岭驿。当入今邑也。若未得移。则衙舍仓库等。当设于客馆之西。使目前稍开坪。可也。

○镇安东十馀里许。有小平处。而亦未知可合。○镇安东北四十里许。有屈向村。即龙潭镇安长水接界处。而龙潭地也。自此距龙潭北。距四十里。距茂朱七十里。距锦山九十里。距长水四十里。距六十岘五十里。开畅平旷。方为盛村。可容千馀户云。试更详问之。此是长水之水及安城水。交会处云。○长水县西十里许。山上平地地。名食川。形势或疑置山城云。○长水天蚕村北下。十五里许。有狐村长者里。水铁店等。同居一坪。颇平旷可合之地。此长水地。而镇安接界处。又自此而北。缘水而下。二十里许。有ᄃᆞᆷ밧,새벼로等村。尤开旷。可合立县。今有村居近三四百户。此则镇安地。而龙潭接境处。距长水县。则五十里云。距镇安龙潭皆二十五里。锦山六十馀里。茂朱七十里。赤裳山城五十里。距长溪县三十馀里云匕。○所谓屈向者相传。古时邑基云。自ᄃᆞᆷ밧。东逾三岘。去三十里。即屈向也。又自屈向。北去二十五里。即安城也云。

罗州都护府。加南平半。即邑内及路下五面。○珍岛之命山楼只村。○三乡虽远。当仍存。

除南距五十里外。岭院,김애等地。入灵岩。广里驿。移入南平邑内。以官舍。为驿馆。

邑城城周则仍旧。但可增筑。使更高坚。

光州府。加昌平三分一。○南平北二面。

邑城可拓广北城。至折杨楼近处。

茂长郡。高敞倂入。○加兴德半。○古阜之富安串面。

青松驿。移入邑内近处。

高敞城内。置驿。名以高敞驿。以官舍。为驿馆。

兴德西十里。孟斤场傍。置驿。

邑城拓城东南。仍形势广筑。

灵光郡。加咸平三分一。

除望云乡。多庆浦近处。入务安。森溪县之东三面。入长城。

邑城仍旧。

务安郡。加咸平三分二。灵光之望云乡多庆浦近处。○罗州属岛此邑附近者。移入之。

邑城可拓广东北。

长城郡。珍原倂入。○加灵光之森溪东三面地。○井邑之笠岩山城内及山城西北限山底六七里。川源驿,泉바다等地。昌平之山底面。龙龟山板桥谷近处。○兴德之半。登山底川原驿附近。自芦岭五里以内。亦割入之。

笠岩山城。

灵岩郡。加罗州南距。自州五十里。以外岭院,김애,双溪山近处等地。割入。康津之方伊岘,深田,安止,古邑,草谷,梨旨,说首,五音川八面地。

除玉泉,梨津两仓所属地及诸岛都数。入海南。

邑城。仍旧。

海南郡。加灵岩之玉泉,梨津两仓所属地及诸岛都数。○康津之保岩,白道两面。○珍岛之三寸面。

邑城。可拓广东南。

长兴府。加康津之乃川,锦川,大谷,平德,至灵,大丘,古郡内,县内八面地。

邑城。仍旧。

珍岛县。罗州之长山,河衣,都草等诸岛及海南之磨赖,扶苏,火岛等岛及他付近诸岛。皆当移入之。

除罗州近处。有珍岛一片地。命山楼只村。入罗州。○海南地。有三寸面。入海南。

兴阳县。加乐安之诸岛。

邑城。

宝城郡。加乐安三分二。

治于兆阳县。当更详之。

邑城可筑。

按此郡偏于长兴。而太远于顺天。若移古兆阳。则踈密相均。形势亦好。本郡虽要城子。移徙有弊。然为万世计。不得已当迁改筑兆阳城。

顺天都护府。光阳倂入。○加乐安三分一。

除富有县水西地。入同福。

邑城。可拓广东北。东临广川。令唤仙亭。在于城上。

绫城郡。加和顺三分二。○南平半。即路上五面地。

加林驿。移于和顺县前。

同福郡。加谷城南半。○玉果三分二。○昌平三分一。○和顺三分一。○顺天之富有县水西地。

大富驿。移入玉果邑内。以官舍。为驿馆。

南原都护府。云峯倂入。○谷城北一面。○淳昌之赤城县。"○长水之西仓所属东串等里。

○赤除宿星岘。以东地入求礼。

邑城。城周。则仍旧。可增筑高坚。

万福寺基。可作书院。或乡校不入城中。则可移于此。○印月驿。当移入云峯邑内。

云峯地甚小。又形势高绝。无可增益。不堪为县。然而实乃湖岭要害之地。且四阻僻幽。饥乱之时。易为盗贼所聚。不可无防察之官。或以为当置别将。平时不必常置别将。且置别将。则官员所俸。吏隶廪禄。其费不赀。宜于八良岭。修旧址设关。特置关将。给禄。给伺候如将官例。量除其处。顷夫三四十户属之。分番直关。八番为可。以安行旅。或有其地盗贼之虞。则兼主防察。其差除也。本府守令。以其地人择望。监司差定。凡监兵使巡行时。幷为参谒。如此似可。

任实县。加镇安之马灵县半。

求礼县。加谷城半。○南原之宿星岘以东地。○顺天之(缺)○晋州之花开部曲。

潭阳府。加昌平三分一。○淳昌倂入。而其赤城县地。则入南原。○玉果三分一。

除缺

移治于原栗县。

金城山城金城形势。亦未好然他无全好处。不得已仍之。

德奇驿。当移入。今邑内。或附原栗邑内。○昌新驿。移于淳昌邑内。以官舍。为驿馆。○福兴废县。洑坪村。当置驿。

或淳昌县。或以为淳昌难可废。若然则当只除福兴。入潭阳。而以玉果半。入淳昌。赤城。则仍入淳昌而为县。潭阳。则只益福兴及昌平三分一。而为郡。并仍今治。

按如不得已当如此。然终未若倂于潭阳。而为府之善也。或曰。若废淳昌。则自同福至全州。亦是中路。而二日程间。无一郡邑。无乃有碍于宾旅之通乎。曰。淳昌虽废。亦当移驿。有馆舍。有闾阎。又设站铺。则何损于宾旅之应接乎。况郡邑。岂但为道路而设乎。

济州府。㫌义,大静二县。倂入而二县。各置边将。

或云。以本州。为耽罗郡判官。为郡守。如中国附郭县之例。㫌义,大静。则仍旧为县。而牧使以节制使。统治三邑。如中国知府之例。为当。此亦无妨。而未若合为一邑。而两县设置边将之为善。即今两县之官名。虽邑倅。其实亦边将也。

金沟。三分。二入全州。一入泰仁。而其最近金堤一面。则入金堤。

万顷。倂入金堤。

砺山。分入益山,恩津。其朗山县地。则入益山。砺良县地。则入恩津。

沃沟。倂入临陂

咸悦。分入临陂益山。

龙安。倂入益山。

扶安。倂入古阜。

兴德。分入古阜,茂长。而其半登山底川原驿付近。自芦岭五里以内。则入长城。

井邑。入泰仁。而其笠岩山城西北限山底六七里川原,驿泉,바다等地。则入长城。

珍山。入锦山。而其北面半。则入镇阳。东面半。则入沃川。

龙潭。入锦山。而其镇安相近一面。则入镇安。东一面。则入茂朱。

长水。入镇安。而其西仓所属地。则入南原。阳岳所。则入茂朱。

南平。以路上路下。分入罗州绫城。而邑内面。专入罗州北二面。入光州。

高敞。倂入茂长。

咸平。三分。二入茂安。一入灵光。

珍原。已倂入长城。

昌平。分入光州潭阳同福。而其板桥谷近处。则入长城。

康津。其八面则入灵岩。八面则入长兴。二面则入海南。

乐安。三分。二入宝城。一入顺天。而其诸岛。则入兴阳。

光阳。倂入顺天。

和顺。三分。二入绫城。一入同福。

谷城。南半。则入同福。北一面。入南原。东面。则入求礼。

玉果。三分。二入同福。一入潭阳。

淳昌。入潭阳。而赤城县。则入南原。

云峯。倂入南原。

观察使营。全州。

兵马节度使营。光州。

水军左道节度使营。顺天。

右道节度使营。海南。

临淄佥使镇。在今咸平。

群山万户镇。设于群山岛中。升今群山别将。为万户镇。即今群山浦镇。则移于沃沟西南境海边。

或云。今群山万户与仓。同在。不可移省。此则不然。万户。本不为仓。而设今群山深处内地。距海口五六十里。全没防候之意矣。设一镇。舟什军卒。费用不赀。若不当设而设。则非徒无益。其害无穷。○群山岛地形极好。且两南海路第一要害。不可不置镇。今岛中。亦有居民四五百户。抚绥而用之。则不待陆地番军之入。而可办一镇矣。

沃沟万户镇。移今群山浦于此。名沃沟万户。○今沃沟县西南十五里。海边有地。名桥项者。形势便好。正合设镇。

格浦佥使镇。在今扶安。○今黔毛浦万户。深处浦口四十里内。形势不便。而格浦最好。宜罢今中军。而移黔毛浦万户。升为佥使。

法圣浦万户镇。灵光。

多庆浦万户镇。务安。

木浦万户镇。务安。

群山浦革移沃沟桥项。

黔毛浦。革移格浦。

参礼道察访属驿。半石,莺谷,全州,乌原,葛覃,任实,苏安,临陂,村谷,咸悦,良才,砺山,居山,泰仁,瀛原,古阜,扶兴,扶安,内才,金堤。

参上。○全州。○当加置万顷驿,沃沟驿。

除川原。属青严道。

丹岩道察访属驿。永申,长城,仙岩,光州,青严,新安,罗州,绿沙,灵光,嘉里,咸平,景新,务安,青松,茂长,光利,乌林,南平,永保,灵岩。

参上。○长城。○加景阳,光州,加林,和顺,人物,绫城,川原,长城。○加置高敞驿。

济原道察访属驿。所川,茂朱,达溪,龙潭,丹岭,镇安,王包,高山。

参下。○锦山。

加沃川之顺阳驿。又加置珍山,龙溪,长水,长溪四驿。

獒树道察访属驿。昌活,东道,应岭,潺水,南原,引月,云峯,知申,谷城,良栗,洛水,德阳,顺天,益申,蟾居,光阳。

参上。○南原。○加昌新,淳昌,大富,玉果,德奇,潭阳,黔夫,同福。

碧沙道察访。属驿。可申,波青,宝城,杨江,兴阳,露升,乐安,镇原,通路,康津,绿山,别珍,南利,海南。

参下。○长兴。

景阳。分属。青严,獒树两道。景阳,加林,人物三驿。则属青严道。昌新,大富,德奇,黔夫四驿。则属獒树道。

尚州都护府。咸昌倂入。

除化宁县。入报恩。○山阳县地。距县五十里外。入闻庆。

邑城。

闻庆县。加尚州之龙化,松面等近处。及山阳县自尚州五十里外之地。

安东都护府。礼安倂入。

除奈城,春阳,才山,小川四县。入奉化。○甘川县入醴泉。

邑城。

奉化县。加安东之奈城,春阳,才山,小川四县。五百十里。

醴泉郡。龙宫倂入。○加安东之甘川县。四百八十里。

丰基郡。荣川倂入。

星州府。

除八莒县。属漆谷。○乞水山以北地。入金山。

邑城。

金山郡。加开宁西半。○知礼四分之二。○黄涧,金化部曲地。以秋风岭为界。○星州牧乞水山之以北地。○移治于金泉驿。

作乃驿当移入知礼邑内。以其官舍。为驿馆。

邑城可筑。

开宁邑居筑城。地形似愈于金山。而开宁太近于善山。当以金山为定。然今金山邑居。夹在两麓间。不似邑治。又不便于筑城。或云。今邑西四里许。社稷坛下为可。而此亦未合。其中金泉驿。胜于他处。可移设也。此地。亦不甚合于筑城。然其西南山脉来处。若横跨涧谷依法屈曲以筑。则亦无不可东缘东峯上南迤平地城。周可十馀里内。可容四五千户也。

仁同郡。加。

天生山城。

漆谷府。义兴倂入。

邑山城。

蔚山郡。彦阳倂入。

东莱府。机长倂入。○治于。

大丘都护府。

庆州大府。

晋州都护府。泗川倂入。○丹城半。

除岳阳花开县。入河东。咸安近境。入咸安。固城近境。入固城。

咸阳郡。加安阴半。即安阴县内及西面。加乙山仓所属等地。○邑东二里许。有古邑基。当还移古邑。据阜就增筑城。使闾阎。入居城内。而今邑城内。移立乡校。使在文笔下为可。○更按今之邑基。褊西地狭。不如古邑之平畅。然今邑虽徙。亦当更详之。

临水驿。当移安阴邑内。以其官舍。为驿馆。龙门书院。移设安阴乡校。

陜川郡。

居昌郡。加知礼三分一。即头衣曲近面也。○安阴半。即安阴东北境及咸阴县地。三嘉,三岐县之西偏三分一。

星奇驿。当移其西北六里。今新仓院。

邑城可筑

南海县。

巨济县。

山阴。加丹城半。或三分二。

固城。加镇海三分一。

咸安。加镇海三分二。

金海府。

善山郡。加开宁东半。

金乌山城。或邑城可筑。

咸昌。倂入尚州。

龙宫。倂入醴泉。

开宁。分入善山金山。

义兴。倂入添谷。

机张。分入东莱梁山似可。

泗川。倂入晋州。

安阴。分入居昌咸阳。

昆阳。入河东。

河阳。

镇海。分入咸安固城。

礼安。倂入安东。

荣川。倂入丰基。

知礼。分入金山居昌。

彦阳。分入蔚山梁山。

梁山。合东莱。○梁山。古时为大邑。似不可革。

昆阳。入河东。

丹城。分入晋州山阴。

自如道。

幽谷道。

召村道。加沙斤半。

清道道。黄山道倂入。

松罗道。长水道倂入。

金泉道。加沙斤半。

昌乐道。安奇道倂入。

沙斤道。当分入金泉召村道。

安奇道。入昌乐道。

长水道。入松罗道。

安奇道。当倂合昌乐道。

黄山道。入清道道。

春川都护府。加加平本县地。○狼川地。距府六十里内。○除麒麟县。入狼川。

加平近南路上。可设店站。

原州府。加横城地。距州五十里地。○砥平东面之仇叱岘以东地。○除池内,江川二面。入吕兴。

鸰原山城。山城仓,酒泉仓,兴元仓。

江陵都护府。除南七十里以外。入三陟。○西十里。芳林驿以外。入平昌。

邑城。

铁原郡。加平康五分三。○涟川四分之一。丰田驿近处。似当入金化。

洪川县。横城倂入横城地。自原州五十里内。入原州。○加砥平北面之自洪川五十里以内地。

淮阳府。或郡。加金城半。

金化县。加金城半狼川半。○铁原之丰田驿近处。似当来加。

伊川县。加安峡半。○平康地北三面。

除上西面之山外地。入新溪。

襄阳郡。五邑驿当复置。

三陟郡。

通川郡。歙谷倂入。

金城县。加狼川三分一。

宁越县。加平昌半。

㫌善县。加平昌半。移治馀粮驿为当云。

杨口。加狼川三分一。○麟蹄县及麒麟县。亦当入之云。

高城。邑居甚好。

堤川。

安峡。倂入伊川。

平康。分入铁原伊川。

狼川。分入春川金化杨口。

横城。分入原州洪川。葛丰驿。当移邑内。以官舍。为驿馆。

金城。分入淮阳金化。

歙谷。倂入通川。

海州都护府。康翎倂入。除(缺)

邑城。

首阳山城。

长渊郡。瓮津来合。

载宁郡。加平山西六十里麒麟驿以外之地。○还古治。

丰川郡。殷栗倂入。○加松禾半。

安岳郡。加长连半。

九月山城。

延安郡。加平山南六十里以外之地。

邑城。

白川郡。加平山南六十里以外之地。

邑后城。可筑。

平山府。加。除。

黄州都护府。

新溪县。加伊上西面之山外地。

遂安郡。

谷山县。

金川郡。江阴。○牛峯。○平山面。○白川四分一。

兔山县。加长湍北境。自长湍本府六十里以外地。○安峡半。○牛峯之山脊以东地。

当移设邑治于县西三十里梨坪。

殷栗。倂入丰川。

松禾。分入信川丰川。

牛峯。合金川。

康翎。倂入海州。

长连。分入安岳丰川。

江阴。屈岬

咸兴大府。

邑城。

北青都护府。

邑城。

安边都护府。加德源半。除永丰县。倂于平安道阳德县。

文川郡。加德源半。○高原半。○文川高原。皆非古时郡。德源。乃三国时郡。

永兴府。加高原半。○除府西二百十里。古铁瓮城。还属孟山。铁瓮城。本孟山地。距孟山东三十里。

定平郡。

甲山郡。

三水县。

镜城都护府。

会宁都护府。

锺城府。

稳城府。

吉州府。明川倂入。

德源。分入安边,文川。

高原。分入永兴,文川。而今高原邑内。则当入永兴。

平壤大府。

安州都护府。加博川三分一。

宁边都护府。加德川之古抚山县。○云山之古延州县。

义州都护府。

江界都护府。

煕川郡。宁远倂入。

理山郡。渭源倂入。

成川都护府。

定州府。加龟城安义镇。○郭山半。

龟城府。除安义镇入定州。

龙川郡。加铁山三分一。

宣川郡。加铁山三分二。○郭山半。

江东。当以县西古邑城为治所。而三登县倂入。三登存之。而此邑分入。

德川。孟山合于此。而分入诸邑。

嘉山。加博川三分二。而其一则入于安州。

阳德。加安边府之永丰县。

龙冈。三和倂入。

泰川。加昌城南境。自昌城一百三十里以外地。

云山。加昌城东境。自昌城一百二十里以外地。

宁远。倂入煕川。

郭山。分入定州宣川。

铁山。分入龙川宣川。

补遗跋[编辑]

磻溪随录补遗跋[编辑]

粤在庚寅。英庙览随录誊本。而下教曰。此不可泯没之书。命岭营刊印。藏之五处史库。而郡县制之未及同刊者。以其未成之书故也。然而随录注间。多有见郡县制云。则只观随录。不见郡县制者。无异隔靴爬痒。且念此书。断非后学容易续辑者。若终弃置巾笥。湮没无传。则实有欠于原缺明渭。以是甚慨恨。岭伯赵公时俊。闻之。必欲缺遽允递解。临归。捐财托于洪判官元燮。以为缺之道。遂略记事之颠末。以附卷尾。使者。知赵公尚德好古之盛意也。岁癸卯。不肖孙明渭。

磻溪随录补遗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