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大中五年,岁次辛未,五月朔,二日,湖州刺史杜牧谨遣军事十将徐良,敬致祭于故龚秀才之灵。死者生之极,折胫而夭,复死之极。言于前定,莫得而推;出于偶然,魂其冤哉。乡里何在,骨肉何人?卞山之南,可以栖魂。呜呼哀哉,伏惟尚飨!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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