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奏祥瑞诏 (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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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奏祥瑞诏 (李世民)
作者:李世民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04

昔自帝王受天明命,其有二仪感德,百灵效祉,莫不君臣动色,歌颂相趋。朕恭膺大宝,情深夕惕,每见表奏符瑞,惭恧增怀。且安危在乎人事,吉凶系于政术。若时主肆虐,嘉贶未能成其美;如治道休明,咎征不能致其恶。以此而言,未为可请。自今已后,麟凤龟龙大瑞之类,依旧表奏。自外诸瑞应奏者,惟显在物色目及出见处,更不得茍陈虚饰,徒事浮词。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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