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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奸吏舞文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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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奸吏舞文诏
作者:李忱 
(唐宣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80

法司使法,或持巧诈,分律两端,遂成其罪。既奸吏得计,则黎庶何安?自今已后,应书罪定刑,宜令直指其事,不得舞文,妄有援引。颁示天下,长吏严加觉察。不得辄使奸吏,如有此色,当议停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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