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屠杀鸡犬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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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屠杀鸡犬诏
作者:元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6

犬以守御,鸡以司晨,有用于人,不同常畜。好生之德,遍宜令及,自今并不得屠杀。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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