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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营田听税户越境耕占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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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营田听税户越境耕占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1

凡置营田,比召浮客,若取编户,实紊常规。如有系税之人,宜令却还本县。应诸州府营田,务只许耕无主荒田,及召浮客。此后若敢违越,官吏并投名税户,重加惩断。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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