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长吏诛求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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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长吏诛求诏
作者:朱晃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01

共理庶民,是资牧宰,克勤厥职,必选端良。傥徇私以灭公,则兴灾而敛怨,岂遵条教,实蠹风猷。其所在长吏,不得因缘差役,分外诛求。律令所施,典刑具在,宁容残忍,合务哀矜。宜令所在长吏,不得淫刑酷法,须臻有道,免致无辜。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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