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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章句/卷一·曲礼上·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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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礼记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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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与客入者,每门让于客。


“凡”者,统尊卑之辞。“与”,延也。“每门”者,诸侯则有应门、库门、庙门,大夫则有大门、庙门或寝门。“让”,让之先,让已乃揖。


客至于寝门,则主人请入为席然后出迎客。


言“寝门”者,据在寝而言。在庿亦然。“然后出迎客”者,请入为席之意云然耳,实未入也。“为”,治也。


客固辞,主人肃客而入。


一辞曰礼辞,再辞曰“固辞”。不三辞者,主人听许不入为席,即便肃客入也。“肃”,揖也。


主人入门而右,客入门而左。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客若降等,则就主人之阶,主人固辞,然后客复就西阶。


“降等”,谓大夫于异国之君,士于大夫。


主人与客让登,主人先登,客从之。


“主人先登”,亦谓降等之客。若主客敌体,则同登。


拾级,聚足连步以上。


“涉”,践而登也。“级”,阶之等也。“涉级”之法,前足蹑一等,后足从之倂,而后前足又升,使步相连。


上于东阶,则先右足;上于西阶,则先左足。


使相乡也。

右第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