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科技部关于发布99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科技部关于发布99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8〕51号
2018年5月30日
发布机关:科技部
科技部网站

科技部关于发布99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8〕51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科委),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科技局(科技创新委),国资委,中国铁路总公司:

根据《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基〔2012〕716号),科技部组织对99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了评估。经研究,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发布。

半导体照明联合创新、高速铁路轨道技术、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电网安全与节能、乳业生物技术、光纤光缆制备技术、中药制药过程新技术、压缩机技术等25个实验室为优秀类国家重点实验室。

先进耐火材料、汽车噪声振动和安全技术、深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煤基清洁能源、饲用微生物工程、无线移动通信、长效和靶向制剂、土壤植物机器系统技术等62个实验室为良好类国家重点实验室。

固废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建材、生物源纤维制造技术、煤矿安全技术、车用生物燃料技术、肉食品安全生产技术、数字多媒体芯片技术、中药制药共性技术、全断面掘进机等8个实验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2年。

风力发电系统、主要农作物种质创新、软件架构、高档数控机床等4个实验室未通过评估,不再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序列。

希望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针对实验室建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推动实验室建设发展。

附件:99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科技部

2018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