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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泰山刻石残字跋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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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泰山刻石残字跋尾
作者:龚自珍 
本作品收录于《定庵文集补

自珍曰:阮公言是也,《史记》实有阙文,又有倒文,与石刻不符。前年于王侍郎(绍兰)斋中,获见北宋拓碣石秦刻文,与《史记》绝异。可是文宝只解抄《史记》,非解造秦刻,作伪亦须学问耳。 洪稚存诗曰:“若将一字比一星,二十八宿中添伐。”岂料未及五十年,人间又少十九字耶?可为浩叹!自珍赘记。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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