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梧堂记
外观
竹梧堂记 作者:权韠 朝鲜王朝 |
羽之灵者曰凤,出于丹穴,飞子四海,非梧桐不栖,非练实不食。练实者,竹实也。高翔遴集,与时显晦,故君子有取焉。余友林子定,筑室于锦水之涯,其园十亩,钜竹千梃,切切交峙。老梧一株,直堂之东隅,乃以之二物名堂,盖即其所有,而托义于凤也。仲秋之日,余往造马,梧至夜,山月斜明,梧阴在地。有风飒然,从竹所起,徘徊中庭,转入轩户。子定欣然曰:“此亦足老死无戚戚者否。”余应曰:“诺。虽然,时有否泰,道有显晦。庸讵知子定不跄跄而仪于姚,哕哕而瑞于姬耶。若然者,子定欲久有此,得乎?”子定不语,垂头而睡。余喟曰:“凤兮凤兮。”遂执烛以记。今年万历戊戌,余花山权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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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94年(2005年)4月15日,中华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慧财产局解释令函(存档)也认为仅对古文加标点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权。
另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句读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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