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决议 (1955年10月23日)
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召集 全国二十八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央一级各机关、部队、人民团体的二百零七名代表在会 1955年10月23日于北京 (在第一次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 |
第一次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由教育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北京联合召开,于1955年10月15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
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五日至二十三日在首都举行,参加的有来自全国二十八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央一级各机关、部队和人民团体的代表二百零七人。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中国文宇改革委员会吴玉章主任所作“文字必须在一定条件下加以改革”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张奚若部长所作“大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的报告,一致表示同意。
会议讨论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所提出的“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草案”,并听取和讨论了叶恭绰常务委员“关于汉字简化工作的报告”。会议对于“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作了必要的修正补充以后,对于上述文件一致表示同意。
会议经过熟烈的讨论以后,认识到汉字必须改革,汉字的根本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而在目前,逐步简化汉字并大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汉民族共同语,是适合全国人民的迫切要求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的;特别是推广普通话,将为汉字的根本改革准备重要的条件。
会议决议:
一、建议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把修正后的“汉字简化方案”提请国务院审定公布宝行。
二、要求各报刊和文化教育机关广泛宣傅简化汉字;各级学校使用简化汉字;出版和印刷机关立即着手改铸铜模,迅速探用简化汉字,并按照异体字整理表在出版物上废除异体字。
三、要求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继续简化汉字、整理异体字的工作,并继续向群众广泛徽求意见,早日完成汉字的简化和整理工作。
四、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首先对全国各地小学、中学、各级师范学校分别作出指示,大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并且指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分批调训各级学校语文教师学习普通话。关于部队推行普通话办法,建议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决定。
五、建议在全国各省市设立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委员会,组织社会力量,特明是广播电台和文化馆站,大力提倡学习和使用普通话。
六、建议中国科学院和各有关高等学校合作,进行全国方言调查,编写普通舌的教材和参考书,以便利各方言区人民学习普通话。
七、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广报衹、杂志、图书的横排。建议国家机关、部队、学校、人民团体推广公文函件的横排、横写。
八、建议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早日拟定汉语拼音文字方案草案,提交全国各界人士讨论并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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