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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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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2023年3月4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3年/第三号
(2023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议程
(2023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九、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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