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势论十二章/节制章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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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制章第十
作者:王羲之

夫学书作字之体须遵正法字之形势,不得上宽下窄。如此则是头轻尾重,不相胜任。不宜伤密,密则似痾瘵缠身(不舒展也),复不宜伤疏,疏则似溺水之禽(诸处伤慢)。不宜伤长,长则似死蛇挂树(腰肢无力)。不宜伤短,短则似踏死虾蟆(形丑而阔也)。此乃大忌,可不慎欤?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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