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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周知微请复议典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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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周知微请复议典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0

周知微官在郎曹,职参邦宪,虑有乱名之弊,举无破律之规,法虽重于一成,恩亦存于八议,盖前王之定制,固当代以常行,今睹敷扬,可嘉勤荩。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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