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礼院奏衣服制度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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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礼院奏衣服制度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1

礼院所奏,内外臣僚所衣朱紫服饰,不越时宜,将健衣装,各立军号,一切仍旧,其经商百姓,不得著色样绫罗,及紫皂杂色衣服金色带等,宜依。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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