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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医疗救护法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84 年 7 月 14 日
制定55条
中华民国 84 年 8 月 9 日公布
总统(84)华总(一)义字第 5893 号令制定公布全文 55 条
中华民国 89 年 1 月 14 日
修正第4, 5, 8至11, 15, 20, 24, 30, 31, 41, 52条
中华民国 89 年 2 月 9 日公布
总统(89)华总一义字第 8900031580 号令修正公布第 4、5、8~11、15、20、24、30、31、41、52 条条文
中华民国 91 年 1 月 8 日
增订第48之1, 53之1条
修正第15, 41, 48至50条
中华民国 91 年 1 月 30 日公布
总统(91)华总一义字第 09100017030 号令修正公布第 15、41、48~50 条条文;并增订第 48-1、53-1 条条文
中华民国 94 年 1 月 14 日
修正第6条
增订第22之1条
中华民国 94 年 2 月 5 日公布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400016861号令
修正公布第 6 条条文;增订第 22-1 条条文
中华民国 96 年 6 月 8 日
修正全文58条
中华民国 96 年 7 月 11 日公布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600089581号令
修正公布全文 58 条;并自公布日施行
中华民国 101 年 12 月 25 日
增订第14之1, 14之2条
修正第3, 5, 8, 12, 17, 22, 24, 25, 30, 32, 33条
中华民国 102 年 1 月 16 日公布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200003971号令
修正公布第 3、5、8、12、17、22、24、25、30、32、33 条条文;并增订第 14-1、14-2 条条文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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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se
分类
:
中华民国84年制定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全文1次的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5次的法律
行政院卫生署
中华民国内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