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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000073741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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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4 月2 0 日
华总一义字第1 0 0 0 0 0 7 3 7 4 1 号
2011年4月20日
总统府公报第6971号第2页

兹增订法务部组织法第六条之二条文;删除第十四条条文;并修正第四条、第二十条及第二十九条条文,公布之。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法务部部长 曾勇夫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总统依据《公文程式条例》历次条文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叫做“令”的总统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正式内容仍应以《总统府公报》公布者作准。维基文库不提供法律咨询,而其收录的内容,也不是中华民国政府机构认可的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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